会计使用的大写数字
会计使用的大写数字:
壹、贰、叁、肆、伍、 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
原始凭证数量,单价,金额书写要求:
(1)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小写金额必须符合填写规范,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
(2)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且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无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
(3)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
(4)大写金额前为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且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5)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
扩展内容: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①记录真实
②内容完整
③手续完备
④书写清楚、规范
⑤编号连续
⑥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⑦填制及时
(2)自制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一次凭证,应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相关业务人员一次填制完成。
累计凭证,应在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在同一张凭证上重复填制完成。
汇总凭证,应由相关人员在汇总一定时期内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后填制完成。
财务上大写的1,2,3,4,5,6,7,8,9,10,百,千,万,元对应的大写该怎么写?
财务大写分别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仟、佰、万、元
大写规则: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2、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4、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扩展资料:
大写数字的历史渊源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政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
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
如被退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不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没有干预。
为反贪枝廉,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大写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