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写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怎么写
大写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大写的规则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进行整改。“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整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等复杂的汉字。这样改了之后可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二、数字大写怎么写
小写写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大写写法: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其他数字单位大写:佰、仟、万、亿、元(圆)、角、分。
扩展资料
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大写字由来: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户部侍郎郭桓特大贪污案东窗事生,震惊全国。郭桓勾结刑、礼、兵、工等六部小官员及各省官僚、地主,贪污税粮及鱼盐等,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这差不多和全国秋粮实征的总数持平!除此之外,还侵吞大量宝钞金银。
贪官们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气,大做假账。以此欺骗皇帝,鱼肉百姓。朱元璋龙颜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数万人,皆处死。系狱、充边、拟罪者不计其数。
为反贪枝廉,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写数字
三、大写数字怎么写?
大写数字壹贰叁肆到拾的写法:
大写数字1-10一大写壹;二大写贰;三大写叁;四大写肆;五大写伍;六大写陆;七大写柒;八大写捌;九大写玖;十大写拾。
使用大写数字记数,是在武则天当政的时期,距今已有1300多年了;
计数的数目字用大写,是自古一直沿用到现在,虽然解放后有些账目逐渐改用阿拉伯数字,但是重要账目;支票汇款;股票国债票据依旧使用大写汉字数字,目的是防止有人将数字涂改而伪造收据。
1.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
2.早年,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
3.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综上所述,大写壹到拾的写法如下: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大写数字的使用,最迟也得再上溯近七百年,首倡者当推富有改革精神的唐代武则天。她是绝无仅有的敢于自创文字的女皇;她的名字武曌的“曌”字,就是明证。据明末清初的著名学者、考据家顾炎武所著《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记》,可知《岱岳观造像记》是则天朝所树立的石碑,上面有大写数字。顾炎武考证说:“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
大写数字在则天朝以后不仅使用在碑石上,也出现在诗文中。唐著名大诗人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长庆集》中《论行营状请勒魏博等四道兵马却守本界事》有这样的记述:“况其军一月之费,计实钱贰拾漆捌万贯。”其中“贰”“拾”“漆”“捌”都是大写数字。顾炎武说这个“漆”字,本应作“桼”,多的三点是后人妄自加凿的。“漆”后简为“柒”,又省作“七”。
大约到了宋代,官府文书所用计数数字都得用大写。宋代学者程大昌在其所著《演繁露·十数改用画字》中写道:“今官府文书凡计其数,皆取声同而画多者改用之。于是壹、贰、叁、肆之类,本皆非数,直是取同声之字,借以为用,贵点画多不可改换为奸耳。”上面所举有关的记述,都充分证明,使用大写数字记数,是在武则天当政的时期,距今已有1300多年了。
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 还是所谓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 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如“ 3564 元”写作“叁仟伍佰陆拾肆圆”。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写数字,属于假借。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早在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后来逐步地规范化成一套“大写数码”。
到了明朝初年,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