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六部及其职能

古代六部分别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吏部:掌管的是全国官吏的考课、任免、调动、勋封、升降等事务,最高长官为吏部尚书,也被称为“天官”。

户部:原为民部,后为避讳李世民,改成了户部。掌管的是户籍、财经,包括田地、户籍、赋税、官员俸饷以及一切财政相关的事宜,相当于现代的财政部和民政部的合体。最高长官为户部尚书,也被称为地官、计相等。

礼部:最高长官是为礼部尚书,执掌吉、嘉、军、宾、凶五礼,同时还管理全国的教育事务以及科举考试,还有藩属和外交。

兵部:掌管的是武官以及兵籍、军械和军令等,最高长官为兵部尚书,亦号“本兵”。

刑部:最高长官为刑部尚书,执掌全国刑罚以及刑名审核;审定朝廷法律,复核各地送到刑部的案件,会同九卿一起审理“监候”级别的死刑案件。另外直接负责审理京畿地区待罪级别以上的案件。

工部:掌管的是营造工程事项,负责朝廷的各项工程、工匠考核、屯田、水利,最高长官是为工部尚书,亦被称为冬官等。

六部,是中央行政机构中六部的总称,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直至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具体的“三省六部”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以及其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六部的具体职能都有哪些

六部是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兵部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扩展资料 六部是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兵部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古代六部的职能

六部,从隋唐开始,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曹渐变为部,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关于古代六部的职能的相关文章,欢迎阅读!

古代六部的职能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它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兵部

兵部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清代六部的职能

吏部:主管文官的登记,资格的审查,成绩的考核及任免、升降、转调、俸给、奖恤等事的审查。人员编制:尚书二人,左右侍郎二人,下设文选司,管理文员的选用;考功司,考功过;稽勋司,掌更名改籍终养服制;验封司,掌封赠袭荫。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部同)。

户部:主管户口、赋税、薪饷、铸币。其编制为尚书二,侍郎二,下设十四清史司。属于户部的有下列二机构:户部三库(银库、段匹库、颜料库)、户部仓场衙门。

礼部:主管国家典礼和教育、贡举。编制:尚书、侍郎,下设仪制司、祠祭司、精膳司、铸印局。

兵部:主管练兵、武器和武官一切政令。编制:尚书、侍郎,下设武选司、车驾司、职方司、武库司。

邢部:主管国家的法律刑罚。编制:尚书、侍郎,下设十八司(按省分)和赃罚库司库(收赃银送户部)、律例馆(修法令条文)。

六部的具体职能是什么?

六部的具体职能是:

1、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

2、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设十三司,分别是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

3、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4、兵部:

兵部在明朝的时候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执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5、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

6、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执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六部的具体职能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官员;户部:负责财政、国库;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刑部:负责重大案件的审理,相当于现在的刑警。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职能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