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安康乃馨保险,逾期怎么办?
曾经拥有一份保险,但好几年未按规定如期交费,怎么办,是否能补交?
答:在缴费期过后,客户未能及时缴纳保费的,保险公司还会给予60天的宽限期来让客户补交保费,如超过60天客户仍不能补交上保费的话,那么保单进入中止期,在此期间保险公司中止履行保障义务(在这2年内客户需复效保单的话,必须提出复效书面申请,并缴纳滞纳金)超过2年未能缴纳保费的,保单做自动退保处理,仅可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注:对于健康险来说,复效保单等待期必须重新计算!
二、平安保险单到期忘记交怎么办
保险费忘记交,在断缴期间出险,很有可能无法获得理赔,因此保费忘记交需要及时补缴
1、保费到期小于等于60天,属于宽限期,这段时间即使没有续交保费,出险仍旧可以获得赔偿。如果选择补缴,只要缴纳保费即可。
2、保费到期大于60天小于等于2年,属于中止期,保单已经失效。如果要续保需要交保费与违约利息,补缴保费以后保单恢复效力。
3、保费到期大于2年,属于终止期,保单已经失效。这个时间点不可以再补缴保费,保单也无法恢复,这时候只能选择退保。
扩展资料
为确保保单持续有效,请在保险费应交日前及时交纳保险费
为满足不同需要,我们提供银行转账、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 终端、现金等多种交费方式供选择。若您通过银行转账交费,请在保险费应交日前存足保费且留足银行所要求的余额;当错过最后一次扣款时间时,请在宽限期内通过其他方式交纳保费,以免保单停效了解详情
若宽限期内未交费导致保单停效,请及时办理复效,以免失去保险保障了解详情
若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通知我司,以免您错失我 们的服务了解详情。
参考资料来源:平安保险官网-续期交费注意事项
三、平安保险一年交6000逾期没交费怎么办可以续交吗?
可以。但要与保险人协商并达成协议,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扩展资料:
在保险合同失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申请复效时,应再次就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风险水平进行正确判断,决定是否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若投保人地址、电话变更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按时接到保险公司发送的通知书和短信,避免造成自己的利益损失。
虽然法律未规定保险公司有进行服务提醒的义务,但从客户角度出发,保险公司和代理人应该加强服务意识,采取更加有效的提醒服务措施,及时提醒客户续期缴费和保单状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漏缴保费影响保险合同有效性
四、平安保险在宽限期最后一天交了保费没扣款怎么办?
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协商处理,可以去柜台、打官方电话等等。
您在宽限期最后一天虽然往银行卡里存了钱,但是没有扣款,说明保险费没有缴费成功,合同效力已经中止,之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但您可以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一、 恢复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
1、 恢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合同效力的恢复: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逾期支付的后果
2、 逾期支付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逾期支付当期保费的后果: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注: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三、建议:
根据保险法您是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您只需要打平安客服电话95511进行人工客服办理,或者拿着保险合同到平安保险公司柜台当面办理,经保险公司同意后,保险公司从您签订的银行账户划扣保险费及利息(如有),划扣成功后次日零时起,您的保险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公司通常会在工作日早八点半和下午四点(每个公司不完全相同)统一划扣到期缴费的保险费,如果存钱的时间过了划扣的时间点,保险公司会在第二天继续划扣,但是如果像楼主这种情况,已经是最后一天,则应该将保险费存进银行卡后,立即打平安保险公司客户电话,进行人工客服实时划扣,这样就不会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