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催收公司工作人员,冒充公安发信息打电话,现在被公安抓了,会怎么量刑,家属怎么做可以从轻处理?

催收公司工作人员,冒充公安人员发信息打电话是犯罪行为首先涉嫌暴力催收,其次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从重就三年以上了。

法律分析

只要冒充警察办公,构成招摇撞骗罪,引诱群众有所作为的,并且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催收公司工作人员,冒充公安发信息打电话,现在被公安抓了,其家属就应该到当地公安局让犯罪人交代自己的作为,并且应该积极的配合公安局处理之余的案件。家属有引导作用,让犯罪人极力配合,争取有量刑的机会。

【个人建议】

我国的法律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只要自己的所有行为是坦荡的,当犯罪人无论怎样引导也不要怕。有人给你打电话说自己是公安局的,而且还知道你的个人信息。首先公安局人员是不可能轻易的打电话,总是给别人打电话,然后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我们没有触犯法律,也没有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他们打电话也是不可能的。没有确切的真凭实据,他们是不会找你的。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朋友在网贷公司上班催收部门,前几天突然被警察带走,严重吗?会判刑吗?

一般打电话催收警察是不管的,除非造成债务人出事,不过这些债务都是公司的,他这种小脚色替公司背锅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自己在外面惹事了,跟他在哪里上班没有关系。

三、2021年到2022年中国催收公司被警方打倒了几个被警方抓了几个公司

随着金融机构与监管部门、警方的共识加深,打击“债闹”的行动。

正是由于反催收过程中出现了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敲诈勒索等多项违法犯罪情况,全国各地都开始清理和打击非法的“反催收”行为。

随着金融机构与监管部门、警方的共识加深,一场围剿反催收、打击“债闹”的行动正在拉开帷幕。打击黑灰产业,维持稳定的金融市场,是整个金融行业发展和中国信用体系建设升级必须面对的一场挑战,需要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警方与广大金融消费者齐心协力,共同改善金融市场的生态环境。

四、武汉警察侦破特大网络诈骗案件共抓获多少人?

武汉市公安局20日称,历经两个多月艰苦细致的调查,该市警方侦破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件,当场抓获湖南浏阳人徐某等282名涉案人员。

今年春节过后,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接到全国各地群众打来的多个举报电话,反映在武汉市洪山区存在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警方迅速成立由刑侦、网安、视侦等部门,及洪山区公安分局为主组成的侦查专班,开展侦查。

截至目前,警方已追回涉案资金1200余万元,8辆豪华车辆,同时收缴涉案电脑290余台、手机300余部,及一批涉案账本、银行卡。

五、做电话催收员,现在被抓了,要判刑吗?

不判刑,打电话催收是被允许的,不算违法。不过,电话催收一定要在规定范围内执行。规定如下:电话催收时间为上午八点至下午九点;同一个平台同一天打催收电话的次数不能超过三次;未经允许不能随意骚扰借款人的家人、朋友、同时、工作单位,即爆通讯录。

法律分析

一般的电话催收员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果电话催收员还结合了暴力催收他人、故意制造他人违约行为,则有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打电话催收辱骂行为从而引起肢体冲突是常见的,所以在催收过程中,双方尽量态度平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讲道理,禁止骂人。催收一般都是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当发现对方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形,要尽量避开。若没有办法避开,进行适当的正当防卫,后续交由警方来处理。无正当理由,催收员行使暴力还是客户行使暴力,都是违法的。有不少人还存在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观念,从而当别人欠债不还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来取回欠款,甚至有可能触犯非法拘禁罪。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但绝不允许用非法的方式来保护。在催收的过程中,无论是拖车还是收取客户的财产,任何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东西都需要向公司进行报备,等待客户协商处置的方案落实。未经客户同意,不得随意处置财产。私自收取客户现金不入账,可能会引发职务犯罪。变卖客户财产,收取客户现金的行为也是禁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六、武汉一小伙工作2月倒贴公司3万,他究竟遭遇了什么骗局?

武汉一小伙工作两个月却倒贴给公司3万块钱,因为这个小伙子遭遇了一场骗局,诈骗人是小伙子的朋友。其实整个过程是非常简单的,小伙子叫做小周,打工的时候认识到了同住一宿舍的郭某。两个人在交谈的过程中,小周屡屡说自己对于现状是很不满意的,然后郭某告诉小周可以跟着自己创业,就能年入百万。创业的项目就是对某品牌的共享单车进行路面调度,小周是深信不疑的,不仅把工作辞掉了,还投入了3万块钱。结果却发现所有的东西都是假的,与自己联系的人是郭某的同伙,而公司的公章和合同也是伪造的。

社会上并不存在自己不赚钱反而把钱给你赚的情况,如果郭某真的能够创业赚大钱的话,怎么可能还和小周一起去打工。可能是工厂中有很多小周这样的人,而郭某之前就以类似的方法欺骗过年轻人,再次欺骗就是比较轻车熟路的,把目光瞄准了小周,所以才会进行诱骗。而小周的年龄是非常小的,也没有太多的经验,直接相信了郭某。其实郭某把整个骗局给安排的是十分精密的,把以前的人都招来了进来,还安排小周成为了公司的运营部经理和人事部总监。每天小周就会带着人把群里反映的杂乱共享单车摆放整齐,还拍照片进行反馈,每天忙的可谓是热火朝天,结果发工资的时候,郭某却以资金比较紧张的借口进行搪塞,不给小周发钱。

在公司运营一段时间的时候,郭某就和小周展开了谈话,称公司的资金是很紧张的,但却要给临时工发工资,并且还要缴纳房租,从小周借了一点钱。小周虽然比较的贫穷,但是之前打工也攒下了一些积蓄,再加上郭某承诺公司盈利之后就会进行归还。而小周想到自己进行了创业肯定是要投资的,对郭某也是很信任的,就直接借出了1万多元。之后郭某以跑业务的借口把小周刚买的新手机给拿走了,又欺骗小周,说自己在市区有一套房子可以卖给小周,让小周缴纳了1万元的定金。结果郭某却一直不还钱,最后还称自己已经从原公司离职了,根本就不搭理小周了。这个时候小周就感觉很不对,和自己联络的是一个虚拟的人,从来没有见过面,而郭某又杳无音信。早上就感觉自己被骗了,选择了报警,警察也将郭某抓获了。

赚钱是很不容易的,有一些人就会用歪点子来骗别人的钱,但终究还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想和别人合作创业,一定要见到真人,不要只是在网络上进行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