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司是什么官职
提司在现代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地方法院与司法厅(局)的职责与权限,提司就是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官,是中国宋代特有的一种官职名称提点刑狱公事是提点刑狱司(简称提刑司)的长官,由朝廷选派,三年一换。提刑司是“路”级的司法机构,主要掌管刑狱之事,并总管所辖州、府、军的刑狱公事、核准死刑等,也有权对本路的其他官员和下属的州、县官员实施监察。
二、鉴查院提司是什么职位?
在猫腻的庆余年小说中,鉴察院原来叫监察院(估计因电视剧审查原因改名为鉴察院,实话讲不伦不类),是地球后文明时代国力最强的国家庆国的监察、侦查的特务机构,直接受命于皇帝,不受其他任何机构制约。监察院提司是监察院独立于八大处的职位,地位超然,但也非权力很大,提司权力大小取决于监察院院长的授权,如无授权提司能调动的监察院势力其实有限。这从范闲初到监察院只能自己寻觅人员组建随身的启年小组为自己提供服务和侦查可见一斑,只有后来陈萍萍力压八大处、授权范闲可动用监察院一切力量,范提司才能较大的利用调动监察院系统力量为自己的目的服务。
同时,提司职位为非常设职位,监察院是范闲之母叶轻眉设置,提司职位自设立以来只有两人,即叶轻眉的仆人五竹和范闲。当然五竹基本不管事,范闲被院长陈萍萍授予了几乎全部权力,且随着范闲逐渐掌握监察院系统资源,其权力基本等同于院长,直至后来接任院长职务(当然因和皇帝翻脸时间很短)。
三、庆余年提司大人是什么位置
位在监察院八大处之上,仅次于院长。
提司地位最直观的描述,位在监察院八大处之上,仅次于院长(相当于副院长),只受皇命,遇紧急环境可以暂避法律,其他执法部门在没有皇权授命的情况下不得干预,也不得审讯。那么,范闲得到提司腰牌,凌然成为了监察院之中,除了陈萍萍以外权力最大的人。
庆余年范闲人物介绍
范闲奉旨下江南接手内库,收服流落在外的明家七少爷,整顿内库,主持内库转运司招标,借北齐小皇帝的钱争到部分标头,迫使明家向自己暗中控制的招商钱庄借钱。与此同时海棠来到江南,教会了范闲天一道法门,范闲的真气得到恢复。
妹妹范若若去往北齐苦荷门下学医,避开指婚,范思辙开始在北齐经营内库货物对北齐的走私。之后前往胶州整顿水师,杀死与明家勾结的水师提督。归京路上遭到秦家私军伏杀受伤。通过大皇妃(北齐大公主)的香料偶然发现了北齐皇帝的秘密。
范闲归入范氏族谱,并发现了长公主与太子私通一事,设计使庆帝知晓。庆帝大怒,血洗皇宫,将长公主幽禁在别院中。随后庆帝前往大东山,要祭告天地,废除太子。在此期间,范闲前往江南,利用招商钱庄控制住了明家。
随后庆帝令范闲与自己同登大东山,迫使五竹现身。此时太子,二皇子与秦业、叶重等人起兵谋反,燕小乙率领五千亲兵围困了大东山,海上被秦系的胶州水师封锁,长公主说动苦荷、四顾剑和叶流云三大宗师上大东山行刺庆帝。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庆帝本身就是一位大宗师,叶流云忽然反水,苦荷与四顾剑惨败,苦荷不久后就死去,四顾剑也只能苟延残喘。在此之前,范闲已经奉命携皇帝行玺从海上逃走,辗转回到了京都,途中用M82A1击毙了燕小乙。
四、提司在检察院是什么官职?
提点刑狱司是“路”级的司法机构,相当于现在的纪检委书记, 主要掌管刑狱之事,并总管所辖州,府,军的刑狱公事,核准死刑等,提司地位最直观的描述,位在监察院八大处之上,仅次于院长(相当于副院长),只受皇命,遇紧急环境可以暂避法律,
其他执法部门在没有皇权授命的情况下不得干预,也不得审讯。提司是独立于八大处之外,有着监管八大处的责任,在一般的情况之下提司升官就是院长,也就是下一任院长的备选人。《庆余年》中陈萍萍是把范闲当做接班人来对待的,他的目标是让范闲成为庆国的第一重臣,保证范闲的荣华富贵,所以提司腰牌给了范闲。
《庆余年》监察院的创立者
剧中的监察院是《庆余年》中开挂的“叶轻眉”一手创立的,她一心渴望重新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大同社会,抛开其创造的财富不算,她登于千万人之上的时候,在本来官制之外,给庆国建立了一个监察院用来实现自己的宏愿,即普天平等。
然而事与愿违,叶轻眉不在之后,监察院恰恰反过来成为一个加强中央集权的机构,监察院直属皇帝管辖,而监察院的院长也成为了皇帝的一条“老狗”,至于这条“老狗”的性命,也可随庆帝谈笑取之。
五、提点刑狱司官大吗
提点刑狱司是官署名。是宋代中央派出的“路”一级司法机构,简称“提刑司”、“宪司”、“宪台”。监督管理所辖州府的司法审判事务,审核州府卷案,可以随时前往各州县检查刑狱,举劾在刑狱方面失职的州府官员。
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始于诸路转运司置提点刑狱司,后设专司。掌本路郡县之庶狱,核其情实而覆以法,督治奸盗,申理冤滥,并岁察所部官吏,保任廉能,劾奏冒法。设提点刑狱公事为长官,兼以文武臣充任[1] 。后屡经废置,至仁宗明道二年(1033)始成为常设机构。神宗熙宁六年(1073)各增设检法官。哲宗绍圣(1094-1097)初,令兼管坑冶事。南宋又设干办官。孝宗乾道八年(1172),又兼催督经总制钱。金朝亦置,掌监察官吏,体察廉能赃滥,以行赏罚。兼掌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设于中都西京路、南京路等九路,统称九路提刑司,设提刑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诸职。因职权极重,号称“外台”。承安四年(1198)改称按察司。
六、提司是什么官职呢?
提司这个职位是独立存在鉴察院四位领导之位的官职,不过该职位的权力却并不比四位领导的小,算的上是鉴察院的第二院长了。
《庆余年》剧中的范闲在刚刚来到京都的时候,就混上了个提司的职位,而且还得到监察院院长陈萍萍给的腰牌。然而这个职位在范闲的身上却显得十分鸡肋,只要院长陈萍萍不在,一处处长朱格和四处处长言若海便可以随意掌控范闲这个提司。
从此也能看出,虽然提司在监察院的权力很大,但是监察院的各位,却并不认可范闲的地位。因此,范闲表面上拿着监察院提司的腰牌,可是自己却完全使不动这个牌子。平日里在监察院查个文卷还行,要想办其他的事,那就是痴人说梦了。
提司职位为非常设职位,监察院是范闲之母叶轻眉设置,提司职位自设立以来只有两人,即叶轻眉的仆人五竹和范闲。当然五竹基本不管事,范闲被院长陈萍萍授予了几乎全部权力,且随着范闲逐渐掌握监察院系统资源,其权力基本等同于院长,直至后来接任院长职务(当然因和皇帝翻脸时间很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