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法中职级和级别的区别?

职级是1-29级,级别有国、部、厅、处、科等级别。 例如,正国级是1级,正部级是8-13级,正科级是16-22级,科员是18-26级等。行政职务和行政级别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行政职务是公务员所处的工作岗位,比如说局长、副局长、科长、副科长、县长等,属于行政职务;行政级别是指公务员所享受的级别,比如科级、处级、厅级、省级等。一般行政职务对应相应的行政级别,但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县长属于县处级,科长可能是科级,也可能没有科级。【点击获取专业课程资料】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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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位和职级的区别

职位和职级的区别从含义和类别这两点来看

一,从含义看区别

职位是任职的岗位、头衔,指机关或团体中执行一定任务的位置,即特定职务。

职级是职务的级别,也就是一定职务层次对应的级别。职级是综合标志。

二,从类别看区别

职位就只特指一个,不好分类,就特指的岗位和头衔。

职级是可以分很多类的,不唯一。例如: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扩展资料:

这里强调的是“组织位置”,也就是说,职位是组织的一个节点,因为组织工作(业务)层次的需要而存在;而岗位是工作(业务)流程的节点,因为具体工作(业务)流转的需要而存在。

一旦组织工作(业务)发生变化,可能增加新的职位(节点),或者撤销某个职位(节点);而增加新的职位(节点),就意味着同时必须增加这个职位的岗位。否则,那就是个虚职,有职无岗是一种职位资源浪费。

同样,撤销某个职位(节点)就意味着同时必须撤销这个职位的岗位,有岗无责可等同于“因人设岗”,这既是对组织的不负责任,也是人力资源管理事务中最典型的“不正之风”。

职级是体现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同时也是确定员工薪资待遇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职级是对不同类别职务进行平衡比较的统一标尺。

以职务层次为横轴,以级别为纵轴构成的“坐标系”,可以衡量、标识担任不同类别职务的员工在组织中所处的位置。

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

级别(级别和职务有什么区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位

百度百科——职级

三、职务和职级有什么区别

职务一般指的是官职,比方说主任这样的称呼;职级是指官职的级别,比方说省部级或县处级。职务和职级有关系,但并不是完全对应的。具体区别如下:

1.首先是重要程度不同,职务是属于实在的职位,而职级其实是虚职;

2.其次是权力的大小不一样,职务是领导岗位,掌握着实权,不仅权力大而且责任也很大,职级公务员不兼任实职;

3.两者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同级别的职务和职级来说,职务因为有职务津贴收入,所以说会比同级的职级待遇要高一些;

4.工作待遇也不一样,职务有对应的办公室和阅文等待遇,但是职级没有这种特殊的待遇。

5.晋升的待遇也不一样,晋升职级的时候,对于相近任职年限的员工,领导职务一般也会比职级公务员更有晋升优势。

职务和职级有什么区别

四、职务和职级区别是什么?

性质不同:职务就是官职,比如说局长主任之类的,就是职务也叫做职位,而职级就是级别国籍省部级,市厅级司局级县处级乡科级都是级别,行政体系的领导职务有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非领导职务的有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

新《公务员法》职级并行政策,突破了职级限制,不仅可以享受更高一级职级待遇,而且有对应的职务出现时,可以平级调任,担任更高一级职务。

职务注意事项

职务分析的建立要有一个明确而清晰的基础,整个单位或部门的职务分析是以职能还是产品来作为工作分析的基础。在一的公司中,虽然这两种情况可以同时存在,但是,在做工作分析时,要特别区分清楚。

职能分工是对所需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分工以实现标准化和专业化的方式。当前已经把早期组织设计者所提供的所有见解付诸实施了。一旦执行任务要求的知识超出个人能力,分工就显示出优点,活动被分解和简化,从而产生节约。工序的步骤需要通过不同的技术完成时,亚当.斯密首先提出的那些利益就可能得到。

五、职务和职级怎么区分呢?

职务就是“官职”,职级是指官职的级别。比如局长、主任之类的,就是职务,也叫职位。而职级就是指级别,国级、省部级、市厅级(司局级)、县处级、乡科级,都是级别。行政体系的领导职务有: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有: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职务和级别是互相对应,但又不是完全一一对应的。比如同样是局长,部委下设的局,其局长为厅级、副厅级,也可以叫司级、局级,副司级、副局级。省里面的局很少,多为副厅级,或者是正处级。而市里面的政府部门多半称局,为正处级。县区也一样,政府部门多半称局,为正科级。不完全对应,是指同样是市里面的局,虽然多半为正处级,但也有副处级的。同样是市局的局长,多数都是正处级,但也有副处级,还有高配一级为副厅级的。其他职务也都例似,比如县区的政府部门正职,多半为正科级,也有副科级,还有高配一级为副处级的,比如公安局局长、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等。

2015年实行的县以下公务员职级并行,使许多长期得不到提拔任用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有了享受更高一级职级待遇的机会。但同时规定,虽然可以享受更高级别待遇,但却与担任更高级别职务没有关系,退休时也要按其职务对应的级别退休。新《公务员法》职级并行政策,则突破了职级限制,不仅可以享受更高一级职级待遇,而且有对应的职务出现时,可以平级调任,担任更高一级职务。

举例说明:2015年某县局局长正科15年,享受调研员待遇,即副处级待遇,遇副县长空缺时,不能因为是副处级待遇而调任,而是要通过职务晋升才能担任副县长一职。同样退休时也是按正科级退休,而非副处级。新《公务员法》执行后,同样是县局局长符合条件,晋升四级调研员,也是副处级,如果遇到副县长出现空缺,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调任副县长职务,而不用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