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委选举工作流程是什么?

1、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2、党支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委员会组成原则、委员名额、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

3、本届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酝酿推荐,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4、本届党支部起草工作报告,总结任期工作,重点是近一年来的工作。

5、选举前上报以下材料呈所在基层党总支审核:

(1)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

(2)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3)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简介;

(4)党员大会议程;

(5)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二、正式选举工作程序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本届党支部书记做工作报告。

3、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4、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

5、大会进行选举:

(1)工作人员清点并报告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的有效人数);

(2)宣布应选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3)发放选票(检查发出的选票是否与到会人数相符)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4)投票;

(5)计票(清点收回的选票后计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6)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7)主持人宣布新当选的委员名单。

6、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2、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上报所在基层党总支,由党总支汇总整理后报送组织部,呈学校党委审批。

支部委员选举的程序和步骤

在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至两个月),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议程。

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委员候选人提名,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等。会后,党支部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1、召开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

2、筹备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做好支部党员大会筹备工作。筹备过程中,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与上级党组织沟通。

3、候选人

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研究确定。

4、确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

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党支部委员会即可召开党小组长会议。介绍支部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和其他有关事项。

5、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

会议议程是:宣布支部党员大会开会;唱(奏)国歌;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

6、推选监票人

以党小组为单位,审议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7、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

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讨论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讨论情况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党支部委员如何选举

党支部委员选举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支委会成员(支委会成员选举流程)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四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二十五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二十六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二十七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二十八条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扩展资料:

党支部委员选举的意义:

做好基层换届选举工作,是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增强党在基层统治基础的关键。基层组织,不论是村居委会还是基层党组织,都是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和为民服务中心,作为工作人员的基层群众组织的干部们是党在基层的坚强骨干力量。

基层大力推进民主,改善服务水平,提高了为民办实事的质量,体现了我党好政策在基层的实践落实。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基层组织的干部严重脱离群众,甚至贪污腐化,无恶不作,仗着权力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丑化了党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威信,严重削弱了党在基层的统治基础,严重影响了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做好基层群众组织的换届选举,是让群众实践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出德才兼备的基层干部的大好时机,也是清除那些害群之马的大好机会。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党支部委员如何选举?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

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建知识: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产生的原则和要求

二、党支部委员产生的基本要求

1.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人数应是单数,以3或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

2. 党员人数超过7人(含7人)的党支部,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纪检委员、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

3.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都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或配1名支部干事。

4.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

5. 党支部可按照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小组。如联合组建的党支部可依不同部门划分党小组。干部党员要和非干部党员一起编组过小组生活。

支委换届的流程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详细流程

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向上级党组织沟通。

(2)起草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支委会党费的缴纳情况。

(3)酝酿侯选人。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然后经党员在党内议论、酝酿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进行“四必"审核。

(4)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在准备好的工作报告和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四必"审核合格)以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5)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委员选举

(1)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开会。

(2)做工作报告。由上届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3)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5)请监票人清点到会党员数,确认党员的选举权,符合法定人数,方可以进行选举。

(6)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7)开票、唱票、记票。

(8)宣布选举结果。处理好选票。

三、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进行书记选举及委员分工

(1)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在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2)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

(3)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所需材料:

(1)上届支委会工作报告。

(2)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

(3)两报告:1)报机关党委召开换届支部大会请示(请尽快召开支委会,研究换届选举工作,并在召开党员大会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机关党委提交换届选举的请示)。2)报机关党委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