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如果遇到供应商拖欠货款怎么办
如果遇到供应商拖欠货款的处理方法是: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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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供应商延期交货怎么办?
企业对供应商的选择一般是非常严苛的,延期交货的可能性比较小,但风险总是存在的,一旦出现了延期交货的情况就可能会带来比较大的损失,比如销售额大幅降低、顾客信任度降低等等。
这种问题要从两个方面应对,首先是事前预防,比如:
产品信息搜集整理的时候要关注一下交货提前期比较短的产品或供应商,做好备案;
采购规模比较大的情况下可以遵循“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原则,选择多个供应商同时供货来分摊风险;
可以的话谈判合同中要规定若是出现意外不能按期交货应立即通知;
相关的采购人员也要不断跟进货物的生产情况。
另一方面是事后处理,在得知原有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后,应该立即在前面的备案中寻找能够在期限内提供商品的供应商,尽量减少损失。
如果是非常紧急的情况,比如在中秋节当天还是不能供应月饼,那就要马上联系相应的销售部门,联合仓储部门成立紧急小组,让销售部门做出相应的营销措施,比如中秋零食大礼包、中秋家庭套装,提高其它商品的销售额,来对冲损失。
在后续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时,要记录这次延期交货的情况,和相关部门沟通,对相应的供应商实行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降低它在公司供应商管理系统中的信誉值,情节严重的要建议取消供应商资质。
供货商违约停止供货法律程序怎么走
如果停止供货的行为造成了损失,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供货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的损失。
法律分析
供货商违约停止供货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 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分为: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供应商逾期不履行采购合同义务的
我国政府采购法没有违约责任的法定条款,招标投标法只是规定了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但没有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弥补利益损失的责任。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
(2)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如货源紧张造成迟延交货、资金周转不足造成逾期交货、“三角债”、连环合同形成的相互债务拖欠。
(3)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行标的不当。常见的有产品的品质出现问题,包括质量与要求不符、标准不符、产品有瑕疵等;交付的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保管物损坏,代理权不明确出现滥用代理权等。
欠供应商货款处理技巧
处理技巧:
一、到法院起诉,如有约定管辖法院,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无约定管辖的法院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二、起诉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资料,及原被告主体资料,原被告的主体资料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等,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各被告人手一份、法院一份,资料要准备充足。
三、追缴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过了两年的起诉期,将失去胜诉权。但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证据证明曾追缴的,诉讼时效中断重新再计算两年。
四、诉讼解决纠纷的时间或较长,如可以协商,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拓展资料】
一、如果遇到供应商拖欠货款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民事诉讼对方没能力赔偿怎么办?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执行程序具有以下特点:
1.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无论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由何种机构作出的,凡应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加以实现的,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
2.执行程序的目的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
3.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
三、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执行条件
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 , 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决定书。
2.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
3.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绝履行义务。
建议大家如果遇到供应商无缘无故的拖欠货款这种事情,在和对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之下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有供货凭证、有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完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而且对于这种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国家规定的是两年,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一直拖着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