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扣满12分,超过规定时间怎么解决
驾驶证扣满12分,超过规定时间,可能会被吊销。只能去驾校报名重考,如果吊销时间在两年以内,还可以回车管所考试来恢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学法减分只能培训考试吗:
不一定。学法减分有两种比较常见的方式,一种是通过在培训考试中心进行培训,学习完成后通过相应的考试可以取得一分。还有一种情况可以通过公益活动来达到积分,单次活动最多可以达到两分。要注意的是学法减分需要驾驶证已经有记分的情况下,还没有进行确认没有扣分的情况下,也就是驾驶证没有扣分是不能申请学法减分业务的。
二、驾驶证扣满12分,超过规定时间怎么解决?
驾驶证扣满12分,超过规定时间,可能会被吊销。只能去驾校报名重考,如果吊销时间在两年以内,还可以回车管所考试来恢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学法减分只能培训考试吗:
不一定。学法减分有两种比较常见的方式,一种是通过在培训考试中心进行培训,学习完成后通过相应的考试可以取得一分。还有一种情况可以通过公益活动来达到积分,单次活动最多可以达到两分。要注意的是学法减分需要驾驶证已经有记分的情况下,还没有进行确认没有扣分的情况下,也就是驾驶证没有扣分是不能申请学法减分业务的。
三、驾照累计扣分超过12分怎么办?
驾照累计扣分超过12分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科目一学习,参加学习后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记分才会清除。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落实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时限要求。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七日,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三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日。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受理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时,应当对驾驶人驾驶证、身份证明及交通违法记分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驾驶人身份和驾驶证状态。因被扣留、暂扣等原因无法出示驾驶证的,应当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实驾驶人信息。对报名参加满分教育的驾驶人,经核实未扣留驾驶证的,应当依法扣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互联网受理驾驶人满分教育时,应当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对驾驶人信息及交通违法记分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驾驶证状态,对尚未扣留驾驶证的,告知驾驶人通过业务窗口现场申请满分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四、驾驶证扣分超过12分怎么处理方法
驾驶证扣分超过12分的,应当进行满分学习。机动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机动车驾驶人经满分学习、考试合格且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经满分学习、考试合格且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同时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在暂扣期限届满后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五、驾照扣12分,扣完怎么处理?
驾驶证被扣12分后,需要去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之后参加考试,通过考试后即可发还驾驶证,并清除记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