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纠纷请律师现在多少钱才能请一个了
律师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一般债务纠纷律师费标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数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每件800-6000元;房产金额超过10万元的,按照以下比例加收费用: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4%;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不得超过3%;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不超过2%。
二、债务纠纷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债务纠纷的证据包括:1。能证明与被告存在债权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借条等相关证据。2.债权人已履行付款义务或其他约定义务,但债务人逾期未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银行汇款凭证、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3.有担保人或介绍人的,须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有单位担保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可以将另一方配偶列为共同被告。4.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提供或者不提供。
三、债务逾期对方派律师到单位调查收入情况合理吗
合理的。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我国律师的权利主要指律师的人身权和律师的执业权利两大部分。
(一)律师的人身权利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其内容应包括律师执业时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住宅和办公地点不受侵犯;律师的名誉权不受侵犯等。对于侵犯律师人身权利的行为,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律师的执业权利
规定律师执业权利是保障律师顺利执业的前提,《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时的有下列权利:
1、阅卷权
指律师从事诉讼业务时,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到有关机关查阅所承办的案件的卷宗材料的权利。
我国律师法第30条规定,律师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律师可以查阅本案的有关材料;《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材料,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19条阐明:诉讼文书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未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察措施以及提请审查起诉而制作的程序性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材料所进行鉴定形成的记载鉴定情况和鉴定结论的文书。)律师参与诉讼的阅卷权包括以下内容:
(1)、在查阅卷宗材料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1981年4月27日)的规定:①律师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代理人或民事案件的代理人,可以到有关机关查阅所承办的本案的有关材料,了解案情;②律师可能查阅的本案的卷宗材料,不包括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的记录,以及事关其他案件的线索材料。
(2)、律师阅卷,有关单位应当给予必要的方便,并提供律师阅卷的场所。
(3)、律师阅卷可以摘录、复制,摘录的材料存入律师事务所的卷档。
(4)、保密。
2、调查取证权
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所享有的调查案情、收集证据的权利。
《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
(1)律师承办法律事务,享有调查取证权,是律师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保障。
(2)律师在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取证时,应当征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同意。
在这一点上,我国的有关法律之间是不协调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调查收集证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不具有强制性。
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见上条)。对于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调查取证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不应当向律师签发准许调查决定书,让律师收集、调取证据。
3、会见权、通信权
指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律师,有权在监管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与他们通信。
《律师法》第30条规定:“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会见和通信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一项重要权利,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对此都作了规定。我国的规定对于律师职责的履行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都是非常必要的。律师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内容:
(1)只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和人民法院的指定参加刑事诉讼的律师才能行使该权利。
(2)律师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应当履行规定的手续:①律师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时,应当持有律师事务所的专用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书。②在侦查阶段,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
(3)律师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时,看管场所应当给予放便,指定适当的会见房间。对于必须实行监护的,看管人员要注意方式,避免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案件已经侦查终结,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不派员在场。
(4)对律师的要求。律师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时,应遵守看管场所的有关规定,严格防止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的人员逃跑、行凶、自杀等事件的发生。会见结束,要按照看管场所的规定,将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交看管场所人员收监。对于看管中需要了解和注意的问题,应及时告诉看管场所。
四、债务纠纷请律师费用
债务律师费用:
费用因地区而异,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该地区的物价。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收费标准。
1.福建省债务纠纷律师费标准
1.计件工资和按目标金额的比例收费。
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金额超过10万元的,按照以下比例加收费用: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不得超过4%;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不得超过3%;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2%;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1.2%;
超过1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0.7%;
500万元以上不得超过0.5%。
根据上述标的金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计算。
第二,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100-1200元/小时。
(二)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单位,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律师超过2人的,按照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三)律师在本市办理法律事务,在路上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
律师乘车、乘船、乘飞机异地办案时间和必要停留时间减半,但每昼夜最长时间为4小时。
辽宁省债务纠纷律师费标准
1.不涉及产权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最高浮动幅度不超过50%,浮动幅度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纠纷)金额分段按比例累计收费: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4%-5%,收费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二)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的3%-4%;
(3)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为2%-3%;
(4)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为1%-2%;
(五)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0.5%-1%;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最高不超过0.5%,由双方协商确定。
2.广东省债务纠纷律师收费
1.按时间计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按件计费标准:
在收取1000-8000元基础费的基础上,按争议标的金额分段按比例计收:
5万元以下(含5万元):不另收费。
5万-10万元(含10万元):8%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
500万元以上:0.5%
三。费用描述:
1.上述费用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的一次审理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不做一审代理而做二审代理的,按一审标准收费;已代理一审后二审,或已代理一审或二审后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对于涉及仲裁的案件,如果你曾代理仲裁,在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取费用。执行案件按审级收费。
五、欠款逾期收到律师函该怎么办
积极协调还款,与事主达成和解。不还的结果失信被执行人→涉嫌犯罪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