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章停车被开了罚单逾期没交罚款怎么处理啊

违章停车被开了罚单逾期没交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数额最高为被罚款金额的一倍

《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二、交警罚款搞忘了逾期了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如果车主被交警处罚后,因为自己搞忘了时间,导致违章处罚逾期未处理,车主应该及时去处理即可。逾期会导致一部分的滞纳金,一般每逾期一天,就需要收取一天的滞纳金,滞纳金是罚款金额的3%,但是最高的金额不会超过罚款的总额。

如果车主需要缴纳的罚款是200元,那么每天需要多缴纳6元的滞纳金,当车辆的罚款逾期超过33天后,需要缴纳罚款和滞纳金一共400元,超过33天后罚款的金额就不会再变了。

车辆的罚款长时间没有缴纳,车主不仅需要缴纳滞纳金,还会影响车辆年审手续的办理,所以车主在收到交警的处罚决定书时,尽快缴纳罚款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三、交警开的罚单15日没有去处理怎么办

交警开的罚单15日没有去处理会有滞纳金,具体如下:

1、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对于交警现场开具罚单且让驾驶人签收的,该处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超过期限就会自动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3%比例收取,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对于已打印处理单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好,否则处罚同上措施;

3、电子警察记录违章行为。由于电子警察记录是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车辆违法行为,该行为属于人驾驶人签收,所以为无固定期限处理,只需要在车辆年检前处理就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四、驾驶证违法逾期不处理会怎样

法律分析:(一)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二)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三)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四)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五)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六)对驾驶证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违章行为人未在15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巡察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并与违章行为的处罚合并执行:

(一)违章行为应当处罚款的,每逾期1天增加罚款5元(二)违章行为应当处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每逾期1天增加吊扣期限5天(三)违章行为应当并处罚款和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按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合并处罚。违章行为人未在3个月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予以公告。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3个月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而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经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实后,撤销原注销决定,准予恢复其机动车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