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里的钱无缘无故被上海富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给扣走了,怎么办?
一般两个原因:
1、 信用卡自动还款,自己看看那个卡的还款金额或者最低还款金额和你扣款的数额是一样的
2、 应该不会有问题,如果真实恶意扣费就直接把你的钱都扣了,不会扣的有整有零的。
如果遇到此类问题,首先应该在发现资金账户异常的第一时间马上向公安机关报警,取得案例受理回执;并立即致电银行卡客服,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口头挂失银行卡。如手机绑定支付宝的客户,可拨打95188挂失。
拓展资料:
一、银行卡自动扣费的原因:1、每年扣取银行卡年费(个别银行不收取年费)。2、存款不足银行规定的金额,扣取小额账户管理费。3、银行卡开通了其他需要付费的业务,如短信提醒。 用户可自行取消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其他付费业务,但是银行卡年费是不能取消的。若是你的银行卡里面的钱被莫名其妙的扣走,银行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的话,并且自己确定不是以上说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警,取得案例受理回执,并立即致电银行卡客服,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口头挂失银行卡。
二、银行卡代扣取消方法:有两种方法:一、银行手机客户端取消:1、下载银行的APP进行查询,下载完了之后登陆,至于首次登陆,可以使用银行卡账号,和柜台的密码,有的银行柜台的密码和网上的密码不一样。2、登陆后点安全中心进入页面。点击快捷支付设置,进行设置,还有其他很多的功能,可以设置其它信息,特别是给自己设置更多的安全信息。3、点击设置之后,页面里面有信用卡所有绑定的东西,比如财富通绑定、支付宝绑定等等信息,点击右边的“关闭”按钮,第三方代扣服务就取消了。二、银行柜台取消: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发卡行柜台办理,柜台人员核实你的身份后会给你取消银行卡代扣。
三、需要开一个这个银行的银行卡,申请贷款时把这个银行卡账号告诉银行,银行会绑定成还款账户。银行会每月自动就从该账户里面扣款。需要保证该银行卡里面有足够的钱可扣款。以房贷为例。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日期是由借款人和贷款银行通过贷款合同进行约定的,通常有按户定日和统一定日两种方式。按户定日,一般将每笔贷款期限起始日在每月对应日作为约定还款日,如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约定还款日;也可以由客户自主选择每月固定日期作为约定还款日。采用按户定日法,不同客户的约定还款日不尽相同。统一定日,是由银行对所有贷款帐户统一确定每月一个固定日期作为约定还款日。采用统一定日法,不同客户的约定还款日是相同的。
银行卡开通扣款业务的方法:1、客户仅需在公司营业厅柜台进行签约,绑定银行卡,即可开通该业务。2、签约成功后系统向集中银行卡代扣平台发起扣款指令,由银行卡代扣平台向客户绑定的银行卡进行扣款即可完成交费。
我的卡被上海富友激费扣了6百块,我都不知道,我报警了。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法律形式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4、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扩展资料
影响重大的国内首宗利用恶意扣费软件扣取手机用户巨额话费案件,近日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任庆、郑少宁、汪兆峰等16人被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缓刑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深圳市中院经审理此案查明,2010年11月,任庆、郑少宁、汪兆峰等人成立深圳市信联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任庆负责公司重大决策、财务管理,汪兆峰担任总经理并负责管理具体业务,郑少宁负责公司商务管理。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任庆、郑少宁、汪兆峰经商议决定,信联互通公司研发恶意扣费软件并植入手机方案商、制造商的手机,通过收购广州楚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SP公司(电信服务提供商)并与其他SP公司合作,从而使用上述公司从电信运营商获得的SP扣费通道,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扣费,以获取非法利润。
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信联互通公司通过恶意扣费软件扣取手机用户话费共计672609035元,与SP公司、手机方案商或生产商按照约定比例分赃。
2011年9月,在深圳市亚力通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的被告人钟涛、许一峰、肖蒙,与信联互通公司的汪兆峰商定后,在该公司开发的手机软件中秘密植入信联互通公司研发的具有恶意扣费软件。
截至2012年7月,信联互通公司通过该公司植入的软件扣取手机用户费用共计4666万余元,钟涛分得148万余元,许一峰分得15万余元,肖蒙分得9万余元。
2010年11月,在深圳市亚洲通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的被告人朱海、吕钊、张全新、陈浙聪先后将信联互通公司、深圳市酷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恶意扣费软件植入手机,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扣费,以获取非法利润。
截至2012年7月,信联互通公司通过亚洲通公司植入的恶意扣费软件共扣费97万余元,亚洲通公司和朱海分得53万余元。截至2012年9月,酷浪公司通过亚洲通公司植入的恶意扣费软件共扣费10.2万余元,亚洲通公司分得3万余元。
在庭审过程中,任庆、郑少宁、汪兆峰等人及其辩护人分别提出被告人的行为是民事行为或商业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提出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构成盗窃;或提出系单位犯罪,被告人个人不构成犯罪等辩解和辩护意见。
深圳市中院经审理认为,信联互通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与SP公司签订协议获得扣费通道后,又与手机方案商、生产商进行合作,将信联互通公司的恶意扣费软件植入手机,手机用户在开机后或在点击有关游戏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自动扣费,信联互通公司通过后台服务器控制扣费次数及扣费金额,每部手机每月扣费数元到数十元不等。
通过以上方式,形成一条“SP公司——信联互通公司——手机方案商、生产商”的非法经营链条,共计非法获利6726万余元,信联互通公司与有关SP公司、手机方案商、生产商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深圳市中院认为,被告人任庆、郑少宁、汪兆峰等人通过恶意扣费软件,秘密窃取手机用户资费,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
虽然各被告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但不影响对各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追究。本案受害用户多达数十万,虽然每个用户被扣话费数额低于盗窃罪的入罪数额标准,但各被告人累计扣费总额达数千万元,已远远超过盗窃罪的入罪数额标准,亦不影响各被告人盗窃行为性质的认定。
为此,深圳市中院根据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及认罪、悔罪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新华网—首宗恶意扣费软件扣取巨额话费案宣判
银行卡里的钱无缘无故被上海富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给扣走了,怎么办
富友支付有信用卡还款等代扣服务,你可以具体查询一下扣款信息,如信用卡还款,网贷扣款等,这种情况是无法要回的。如果是恶意扣款可以进行报警处理。
上海富友支付的简介:
富友支付富友集团大家族成员,是一家科技驱动型的支付公司,自2011年成立以来,先后获得由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证监会颁发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多用途预付卡、跨境支付、基金支付等5项支付业务资质。
富友支付把产品和服务衍生到各类企业场景中,为他们提供科技与支付结合的赋能服务,包含智能收银终端、扫码支付、手机认证快捷、协议支付、基金申购支付、代收/代付、收汇/付汇、信用卡还款等。
信用卡还款的定义:
信用卡还款是指当持卡人的信用卡消费到达最后还款日期时,为了确保持卡人良好的信用记录,而将账单消费资金返还给银行。
信用卡还款方式如下:
1、行内还款
该还款方式主要包括:发卡行柜台、ATM、网上银行、自动转账、电话银行还款等方式。还款后,信用卡额度即时恢复,款项一般在当天系统处理后,即可入账。
2、手机还款
手机是一种移动金融系统个人支付终端,既可以用来直接刷卡还款,也可以进行转账等业务。即时到帐!
3、便利店还款
便利店还款,主要是通过安装在便利店中的“拉卡拉”智能支付终端完成还款。一般到账时间需2~3个工作日,同时利用这种方式还款免收取手续费。
4、网络还款
国内比较常见的网络还款方式有:百度钱包、银联在线、快钱、 盛付通、支付宝、易付宝等。选择不同的平台和银行,收费标准和款项具体到账时间均有所不同。
5、跨行转账
跨行转账/汇款还款主要分为:同城跨行、异地跨行等两种方式。无论是何种方式进行转账或者汇款,汇出行将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款项在到账的时间和还款便捷程度上都不如同行内还款、网络还款、便利店还款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