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有违章超过12分但是驾证过期了怎么办
驾驶证扣满12分和过期了只能先处理违章,然后进行换证: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首先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则需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24分或以上,驾驶员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培训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培训,全部通过后才能重新取得驾照
二、驾照违章超期未换证怎么办
如果驾驶证逾期在一年内,还可以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照片等资料向所属公安交警车管所,按照正常流程一并申请办理驾驶证的补办和换证。如果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照片等资料向所属公安交警车管所,按照正常流程一并申请办理驾驶证的补办和换证。如果超过了三年没有换证,那只能是重新补考科目一、二、三了,科目四不用补考,就是相当于重新学驾照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7条
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照片等资料向所属公安交警车管所,按照正常流程一并申请办理驾驶证的补办和换证。
三、驾驶证扣分逾期未处理怎么办
驾驶证扣分逾期未处理方法如下:
1、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2、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3、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四、驾驶证超分 逾期未换证 怎么办?
如果超过时间较短,你可以到车管所通过考试换领
如果超过了6个月,就会注销
你需要重新学习,重新考试领证
五、驾驶证满12分后超过换证时间怎么办?
应当在考完清除记分后及时办理换证,换证后有效期还是6年。
如果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扣满12分的记录的话,换证时就只能换6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如果是6年内总共扣了12分,分散在好几个记分周期里的话,换证时可以换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
扩展资料
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不能受理;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才能办理期满换证。
六、驾驶证过期还有违章怎么办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不得驾驶机动车。同时还规定,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交管部门应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因此,驾驶人应注意驾驶证上签注的有效期限以及时换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10年、长期。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会被系统自动注销。“自动注销”并不意味着“没得救”。车管所表示,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分为三种情况:1.驾驶证过期1年内的,可以正常办理换证,但在换证前不能开车上路;2.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未到3年,属于注销可恢复的,可在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恢复驾驶资格;3.驾驶证过期超过3年的,只能重新考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