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歌曲侵权要消费小票吗

不要并且KTV的歌曲是不能侵犯著作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我和朋友在KTV唱歌,有人冲进KTV将我们打伤,KTV有没有责任?

你好:

1、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这家KTV有责任!但是你要做一些准备工作;

2、保留在这家KTV消费的凭证(发票、消费小票、如果当时报警的话就最好查一下出警记录和现场调查记录,如果都没有那就去这家KTV找一找监控资料证明你是在这家KTV消费过程中受的伤的一切相关证据,包括谈话录音等等)这非常重要!而且要迅速!

3、如果当时没有报警,现在去KTV辖区派出所报警,请求立案调查会给好一些!

4、向公安局申请做伤情司法鉴定(作为将来索赔的基础);

5、当一切证据准备充分后找这家KTV谈判提出索赔要求(也可通过律师委托给好一些);

6、如果对方不予理睬,你可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看看能否帮到你!主要是证据!

KTV唱歌没有发票怎么办,刷卡的消费单也不给

不可能吧,既然你消费了,消费单据是肯定会给你的~~~你可以投诉到工商处理

去ktv消费可以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ktv消费属于职工福利或交际费用或个人消费,财税36号文件附件一明确规定不得抵扣,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滞留票。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1、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2、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3、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ktv消费后有没有消费清单和小票类的?

有的··· 必须有~ 没有的话就除非她少让你出几百快钱~ 保底消费的话清单可能没有只有包厢费跟服务费之类·· 凡是开店你索要发票没有的都 是偷税漏遂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