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店铺,对方恶意拖欠4个月房租,现在他们想跑路怎么办?
法律知识要点:租客拖欠房租,甚至在没有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直接搬离,这种情况估计不少房东都遇到过如果房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当然,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也只能是采取法律途径了。
租客与房东之间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一般情况房东与租客之间是签订有书面租赁合同的,会约定一些基本的租赁合同内容,比如租赁期限、价格、租金支付时间、押金数额、违约责任等等。所以,一旦租客拖欠租金甚至逃走的,房东就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可以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办法解决。
一、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在合同期内,租客拖欠租金达到一定的期限时或者直接逃走,符合解除条件的,房东可以提出该项请求。租客虽然违约,但合同还在租赁期限内的,房东当然也可以请求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可能给房东带来更大损失的,选择解除租赁合同一般是上策。
二、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
租客还没有搬离房屋的,可以请求支付至搬离之日的租金,不写确定的日期和金额,如果租客已经自行搬离的,可以请求至搬离之日的租金,不足一个月的租金,按天折算。
三、按租赁合同约定,要求租客支付违约金。
租客没有按期支付租金甚至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自行搬离的,该行为构成合同违约,房东无论是否请求解除租赁合同,都可以按租赁合同约定,要求租客支付违约金。
四、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租赁期间,有将租赁物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可以按价要求赔偿。但是,房东需要注意的是,物品的价格要根据新旧程度确定,不能全部按新的物品定价。另外,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房东如要求赔偿损失,需要举证证明有哪些具体的损失。
五、恢复房屋的原状。
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商铺,一般情况下不同的行业需要不同的装修,可能会很大程度上改变原来的格局。恢复原状也需要很高的费用,因此对于改变较大的装修,房东也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因此产生的费用。
六、不予退还租房押金或保证金。
目前从房屋租赁市场行情来看,大多房东都会收到一定的租房押金或保证金,一般会约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发生违约的,押金或保证金予以退还,否则没收,虽然没有没收是行政强制手段,但本质上就是不予退还的意思。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退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一般不再支持,押金或保证金与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一样的,弥补房东损失的功能,不能过分加重房客的违约责任,避免造成利益失衡。
综上分析,租客发生违约时,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的一项或几项主张权利,尤其是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实务中一般无法同时主张,除非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
二、我租的店面转租给别人,可他欠了三个月租金不交,怎么办?
对于欠租行为可以要求其承担补足租金,提前结束合同,支付违约金等,具体要看你们签订的合同来确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
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
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三、店面合同到期,租户赖着不走怎么办
店面合同到期,租户赖着不走尽量和承租人沟通协商,让其腾空房屋、尽快搬走。如果承租人不愿意搬走,那么可以和其续签租赁合同,让其继续缴纳租金。倘若承租人既不搬走也不缴纳租金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承租人腾空房返还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纠纷中,经常会出现租赁合同到期后,但承租人迟迟不肯搬出租赁房屋的现象。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终止时,即不再拥有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合法依据,从而构成对出租人所有的租赁房屋的无权占有,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主张返还房屋,同时,出租人亦有权向承租人主张逾期腾房期间的占有使用费。如果合同到期租户不走,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立即搬走,并承担在这期间的房租。可以清理对方行李出去,报警备案让警察到场见证。如果不行就起诉要求腾迁房屋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超期的房租。另外,可以对房屋内租户的财产进行公证封存,强制搬走。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拖欠租金多久算自动解除合同
拖欠房租致使租房合同自动解除,取决于房东下达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多久到达承租人手上,到达之时,立即生效。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支付房租,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延期支付,属于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被解除后,即使租期未满,合同也将终止履行,承租人需要返还房屋,以及未交的租金,如果对出租人造成损害的话,也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扩展资料
拖欠租金被起诉的,应该积极到法院应诉,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该如何处理:
1、如果拖欠租金属实的,应该尽量与原告协商,争取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尽量减少损失。
2、如果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有过错的,可以进行抗辩或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承担责任。
3、另外的,还可以从租金的结算是否正确、拖欠租金的具体原因等方面进行答辩或抗辩。
五、租客拖欠房租怎么办?
一、拖欠房租房东怎么办
随着房屋租赁的活跃,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摩擦日益凸现。其中,承租人拖欠房租是引发纠纷的一项重要因素。通常出租人采取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但要正确地行使这项权利,出租人就必须注意:行使解除权的方式和诉讼请求的内容。
1、行使解除权的方式
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行使解除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知解除,即在承租人欠付租金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催告解除,即在承租人欠付租金的行为尚未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要先对承租人进行催告,敦促其缴纳房租。如果承租人在收到催告后的合理时间内仍不缴纳房租,出租人才可通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实践中,《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如承租人欠租多长时间才构成“根本违约”,由于《合同法》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不同的法院可能有不同的认识。法院对具体的问题持有不同的认识是很正常的,但这种认识的差异给承租人行使解除权造成了实际困难。假设承租人已连续六个月未支付租金,出租人未经催告即宣布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搬出;承租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有可能认为承租人的行为尚未构成根本违约,出租人未经催告即解除合同的行为反而违反合同约定,很可能因此而由守约方变为违约方。
对此,小编推荐两种做法:一,在租赁合同中事先作出明确的约定。比如出租人和承租人可约定,如承租人两个月未缴纳房租,承租人即可解除合同。二,在缺乏明确的约定,出租人又不能确定承租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应避免采取通知解除,而选择催告解除,这样能为出租人正确行使权利提供保障。
2、诉讼请求的内容
在承租人欠付租金而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出租人往往选择通过诉讼解决。但如果诉讼请求的内容选择不当,反而可能给自身带来麻烦。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出租人的诉讼请求书写得不完整。如出租人仅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而未要求承租人搬出租赁房屋,法院根据民事案件“不告不理”的原则将仅对合同是否应当解除进行裁决,对于承租人应否搬出的问题则不作处理,而法院未予处理的内容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在出租人胜诉后,如承租人拒绝搬出,则出租人无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迫使承租人搬出。出租人只能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搬迁。因此,出租人在书写起诉状时,一定要将合同的解除与承租人的搬出作为两个独立的诉讼请求向法院同时提出。只有这样,才能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
二、拖欠房租多久合同自动解除
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首先看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有约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明确约定适用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针对这个情形进行明确约定,那么适用法律规定。先向租赁房发个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书在到达租赁人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被解除后,租赁期间尚未届满的,合同终止履行,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害,应当进行清算。合理期限应当根据到期租金的数额、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所谓正当理由包括几种情况:
一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已无法对租赁物使用、收益,承租人可以请求不支付租金。
二是因出租人没有履行义务,如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使用要求;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出租人不尽维修义务的。
三是因承租人本身发生一些意外事件致使其暂时无力支付租金。
三、遇到承租人拖欠房租要怎么办
1、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确实过高,而致使承租人无法按时交纳的,可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合理调整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要求承租人交付。
2、出租方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必须要有依据。因为根据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可以自由创设权利义务。合同的约定就是依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允许停水停电的或合同尚未解除的,则不能采取这种措施,否则,此举是构成侵权的,到头来就会“有理变成无理”,要赔偿对方损失的。因此,这类措施不应滥用,运用要有依据,用得恰当。
3、拖欠房租如何处理,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交的,出租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4、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意外死亡,承租人所欠交的房租可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的遗产已被继承,则应由继承人按继承遗产份额的比例分担所欠租金。若遗产不足以偿付其所欠房租,尚欠部分应予以注销。
六、逾期不交房租怎么处理
逾期不交房租怎么处理要根据法律规定。
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