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社的贷款逾期二十年了怎么办
1.首先需要核实信用社出具的借条的真实性。如果这个贷款是真的,并且现在有能力偿还了,可以先协商一下,先还本金,利息再慢慢的还。
2.看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过了诉讼时效。既然逾期已经超过二十年,而且中间信用社也没有找过您,这种情况可以让他们提供证据,然后起诉到法院,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三条,农村信用社贷款还不上,将造成的后果包括:
①您的个人信用里会留下不良信用的记录,也将直接影响到您日后的贷款;
②会产生罚息。在原本要承担贷款负担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笔罚息的经济负担;
③会有官司。如果信用社多次催缴借款人后仍无法偿还信用社贷款的话,信用社可以将借款人起诉上法庭;
④如果有抵押物当做抵押的情况,在经过法院允许的情况下,贷款银行也可以将抵押物拍卖,用来偿还借款人欠下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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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贷款不还,没有任何人敢突然的抓您,甚至拘留你的,但是对于过没过法律时效,这个就得看银行是否起诉过你,或者是报纸上是否公布过你贷款的信息等法律规定的联系方式,所以你不要害怕,但是毕竟你欠款这件事是真的,我建议如果现在有能力偿还了,也可以先协商一下,不要一来就走诉讼程序。
欠了钱就要还,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要以为贷款后换了手机号码或者家住得远去人找不到你的地方或者直接去改名字,或者跑到国外出去打工之类的就不用还了。信用社跟当地政府是一伙的这点要记牢。
二、欠银行几十年的老账怎么办
1.肯定是要还的,努力赚钱还款吧,欠债还钱,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欠银行的钱无论是多少年,只要是本人经手借的,尚且健在,就应该还清,以免以后留下后患。
2.欠银行贷款多年不还,肯定要追还的,个人征信也会被记录,银行卡会被冻结。
1、借款人的信用记录造成污点,借款人想要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就会非常困难。
2、逾期不还款,银行还会以电话的形式向借款人催债,如果借款人在电话催债后都还没有及时还款,那么银行则会派人上门收债。
3、如果在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后,借款人依旧不还款,那么银行就会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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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对“疏忽”逾期 有很多贷款人产生逾期是一时疏忽,不是有意为之。这时,要立刻致电银行,说明逾期原因,如果能逾期并非是自己的原因再好不过。然后让银行开一份非恶意逾期证明,并及时把钱还上。
2、贷款逾期超20天 贷款逾期超过20天,性质就变了。因为银行很有可能将不良记录送到了人民银行,那么借款人首先要做的就是主动还款,并联系银行,告知逾期原因,这样逾期记录有可能会被消除。
3、被列入失信名单 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需要先还上本金和利息,然后申请从名单中消除。 个人征信的自动修复时间为5年,贷款人如果能够保持5年的时间一直信用良好,不发生逾期行为,5年后这个记录会自动消除。
4、没催收还是仍然有效的,但是账户估计就被银行“核销”掉了,这一类的贷款属于“没法回收”的范畴内,会在银行的利润内注销掉,而且银行会将这笔账挂起来,就不会对借款人进行再次催收,不过是会影响征信的,会留下不良贷款的记录。 用“失效”这个词语形容20年前的贷款,这有些不恰当,用银行的的专业词汇来讲,叫“坏账”。不管是20年前的银行,还是20年后的银行,银行的每一笔账目都是有记录的,银行之所以没有在20年后催收这笔20年前的贷款,是因为银行在结算的时候将这笔贷款列为“坏账”,然后进行“核销”了。 所谓的“贷款核销”,就是银行经过多方努力,仍然难以回收或无法回收的不良贷款,这笔贷款会在银行的利润中“注销”掉。这意味着,银行贷款“不用还了”。
5、虽然银行贷款不用还了,但记录还是存在的,我国的银行征信系统是2006年才启用的,而20年前是早于这个年份的,当时采用的是手工记账的方式,后来启用电脑记账以后,之前的手工账单也全录入了计算机记录。 因为贷款已经被“核销”掉了,所以输入银行的就只是一个记录,征信记录上会将借款人列为“贷款不良”,除非将贷款还上,5年之后这个记录才会消失,不然会一直存在。所以,20年前的贷款仍然有效,也会存在在个人的征信记录内,但银行不一定会再次进行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