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罚款一直没交怎么办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一般情况下是几天就可以了,这是对于违法行为的惩治,而且一般都会交纳罚款的,这个罚款还必须要交纳,不交纳的会进行强制执行的。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被处罚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如果已被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的被处罚人一直不交罚款怎么办?
被公安机关作出罚款行政处罚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逾期未交纳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3%加收滞纳金,加收金额不超过罚款金额。拒绝交纳罚款的,公安机关可以处置被处罚人被扣押的财物以充抵罚款,无扣押财产或扣押财不足额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公安机关作出罚款行政处罚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如果逾期未交纳,每日按罚款金额的3%加收滞纳金,加收金额不超过罚款金额。如果拒绝交纳罚款,公安机关可以处置被处罚人被扣押的财物以充抵罚款,无扣押财产或扣押财不足额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常是有一个限定时间,逾期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治安处罚罚款不交会怎样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八的规定,被处罚人未在本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
(二)不能采取第一项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拍卖财物,由公安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法办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的催告程序
公安机关在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事先催告被处理人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直接送达被处理人。被处理人拒绝接受或者无法直接送达被处理人的,依照本规定第五章的有关规定送达。
催告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期限和方式;
(二)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三)被处理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官网-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行政处罚逾期不交罚款后果如何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会面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采取的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