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做三资企业
▲ 概 念
“三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即独资企业)它们是根据中国的外资企业法例规定,在中国注册登记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它们登记为中国的企业法人,因此必须遵守中国的法例,受中国的法例保护和监管。
根据中国的外商投资法例规定,任何国家/地区的公司、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以在中国规定的开放城市或地区设立“三资企业”,从事政府法例允可的营商活动。
▲ 经营范围
“三资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国务院主管部委不定期编制并公布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作出规限,凡鼓励、允许的项目,外商均可以作出投资和经营,凡禁止的项目,一律不准外商设立,部分项目仅允许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经营。详细参见本网站“设立审批”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随着中国加入WTO,外商投资的经营范围将进一步开放,最终达致国民待遇而与内资企业的经营范围看齐,且不受地区和内外销的限制。
▲ 设立条件与要求
设立“三资企业”,要求外国公司必须:
-按规定登记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详见本网站之“注册登记”相关栏目内容)
-外国股东股份必须在25%以上
-股东须2-50人
-设立董事会的必须有3个以上董事,不设立董事会的可以1个董事,独资企业可以不设立董事会
-未曾有抵触中国法例的不良记录
-有固定、独立的注册地址或经营场所
-有明确的经营范围,且不能同时涉及多个经营方式
-需有合符规范的公司名称
▲ 登记程序
“三资企业”登记包括如下程序:
-政府立项、审批
-名称核准登记
-注册地址消防合格许可审批
-环保审批
-工商登记
-组织代码登记
-税务登记
-财政登记
-银行基本帐户登记
-外汇登记
-海关登记(视乎是否有进口设备或物料的需要作出选择安排)
-统计登记
-特殊行业之主管机构审批
▲ 文件资料
-股东之商业注册登记文件
-银行资信证明
-登记场地之合法使用证明,包括房地产证或租赁物业之租约
-法定代表人之履历与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股东及董事之身份证明文件
-设立之可行性报告
-合资、合作企业的合同、公司章程
-其他相关的注册登记要求文件、资料
二、什么是三资企业
三资企业即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三资企业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中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中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扩展资料:
外资企业特点:
(1)外资企业是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大部分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进行。因此,凡符合中国法规关于法人条件的,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2)中国目前的外资企业仅是相对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营企业而言,由于它的投资者不一定只有一个,可以是由几个外商建立的公司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所以他不同于国际上通常讲的 "独资经营企业"。
(3)由于外资企业是由外商自己投资和经营,不能直接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因此,在中国设立的外资企业必须是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先进技术型企业,或产品出口型企业。
(4)外资企业的最主要特点是:自投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享其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资企业
三、三资企业是指什么
三资企业即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事一定经营活动,由一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和中国投资者共同或者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事一定经营活动,由一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和中国投资者共同或者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相当于外商投资企业,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外合资股份公司组成。
扩展资料: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资金来源有两个:一是股东的投资;二是以合作企业名义申请的贷款。总的来说,股东的投资是主要来源。
企业贷款应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合作企业可以向中国境内或者境外的金融机构借款。中外合作者用于投资或者合作的贷款和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
一、投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者提供的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产权。这一规定是非常灵活的,也就是说,合作社的所有各方都可以根据经营项目的需要贡献自己的资金。各方出资不需要以股份计算,也不受股份比例的限制。
合作各方提供的非现金投资或合作条件,不得折合成货币或按投资比例计算。在实践中,中方合作伙伴通常以厂房、设施、场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或合作条件。
合作各方在实施、工业产权等方面投资的,必须作价并转为特定股权。这里,其他财产权是指公司的股份(股票)、债券或者其他收入,包括索取权。以及法律允许的经营特许权和劳务。
二、利润分配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了合作各方分配利润的原则,即合作各方按照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这说明其利润分配具有其自身的灵活性,即由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和订明。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三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