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荣枝几号执行的死刑

1、劳荣枝执行死刑日期2021年9月9日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9月23日,劳荣枝上诉案已正式立案1996年,劳荣枝和其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杀害一家三口,之后又在温州杀死两人。加上在合肥犯案,一共杀害了7人。2019年11月28日,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女逃犯劳荣枝落网。

2、劳荣枝执行死刑日期2022年11月30日二审宣判维持原判,11月30日上午,江西高院对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3、劳荣枝执行死刑日期需要复核,当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且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并不会被“直接枪毙”。死刑案件中特有的死刑复核程序,需要经过复核并核准,死刑判决才会发生法律效力。死刑判决生效后至死刑执行完毕,这中间还需经过多重程序。死刑复核期限在个案中难以预测,不同案件差别较大。

二、劳荣枝被判死刑吗?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拓展资料:被告人劳荣枝的犯罪行为非常严重,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被告人伙同他人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采取暴力和胁迫的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犯罪中起主要的作用,是主犯,应该按全部的罪行处罚。尽管她有坦白罪行的行为,但是不足以从轻处罚。

劳荣枝在福建省厦门市被逮捕;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案提起公诉,并交给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在2020年12月21日以及22日的开庭审理中,劳荣枝当庭翻供,表示自己没有和法子英合谋,并且杀人也不是自己的本意,自己是被法子英胁迫的,是受害者,而且还否认了部分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认为,劳荣枝当庭拒不认罪,主观恶性极深。22日17点36分庭审结束,法庭宣布休庭,将另行择期宣判。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9.10.27法[1999]217号):

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

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注意严格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虽然都造成了死亡的后果,但行为人故意的性质和内容是截然不同的。不注意区分犯罪的性质和故意的内容,只要有死亡后果就判处死刑的做法是错误的,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予以纠正。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

三、劳荣枝执行死行了吗?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执行死刑)共谋,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二人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长期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橡早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州唤2022年8月18日至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第一册如凯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审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诉人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到庭参加宣判,当事人的部分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计60余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旁听了宣判。

(原标题:劳荣枝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原判)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江西频道

四、劳荣枝被执行了吗

劳荣枝(1974年12月14日-),女,江西九江人,原是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的小学教师。从1996年起与男友法子英,在南昌、广州、合肥等地四处流窜,一共杀害了7人。

2019年11月28日,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女逃犯劳荣枝落网;12月5日,厦门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劳荣枝,江西警方将劳荣枝押解回南昌;12月12日劳荣枝向公安机关提出,拒绝亲属与南昌警方接触,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并申请法律援助;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批准逮捕。

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1日南昌中院依法受理南昌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12月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罪一案宣布择期宣判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1]9月23日,劳荣枝上诉案正式立案。[2]9月28日,劳荣枝家属委托二审辩护律师会见劳荣枝,劳荣枝不同意家属委托律师。2022年4月,“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审理”。[3]6月,江西高院召开劳荣枝案庭前会议,围绕程序性问题进行。[4]8月20日,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结束,法院择期宣判。

五、劳荣枝判死刑了吗

中新网南昌1月12日电 (记者 刘占昆 李韵涵)12日下午,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劳荣枝案,均写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目前,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正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当天,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傅信平在作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到,过去五年,江西法院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办理劳荣枝案、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顺生在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也提到,过去五年,江西检方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对劳荣枝、曾春亮等重大恶性案件提起公诉。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附件中的有关案事例介绍显示,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南昌、浙江温州、江苏常州、安徽合肥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犯罪,造成7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一直潜逃,于2019年11月被抓获归案。

2021年9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劳荣枝不服,提出上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中的案例简介披露,2022年11月,江西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入选202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六、劳荣枝执行死刑了吗

没有,择期宣判

劳荣枝,女,1974年12月14日生[11] ,出生于江西九江,籍贯湖北黄梅[38] ,原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31] 小学教师[1] 。1996年,劳荣枝和其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杀害一家三口,之后又在温州杀死两人。加上在合肥犯案,一共杀害了7人。

2019年11月28日,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女逃犯劳荣枝落网,12月5日厦门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劳荣枝,江西警方将劳荣枝押解回南昌[2-3] ;12月12日劳荣枝向公安机关提出拒绝亲属与南昌警方接触,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并申请法律援助[4] ;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批准逮捕[5] 。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 ,9月1日南昌中院依法受理南昌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7] 。

2021年9月9日,劳荣枝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死刑[17]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9] 。9月23日,劳荣枝上诉案已正式立案。[27] 9月28日,劳荣枝家属委托二审辩护律师会见劳荣枝,劳荣枝不同意家属委托律师。[28] 

2022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18时23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