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咎辞职什么意思

引咎 辞职 指领导人因自身过失而给工作造成了一定损失或产生了某种不利影响从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是领导人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 引咎辞职与主动辞职的区别在于: 自动辞职的人是辞职不准擅自离职,但是引咎辞职是因为存在过失了被辞职了。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 劳动关系 的一种行为。 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 解除合同 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引咎辞职都是因为出现一定损失或产生了某种不利影响,领导为了承担责任做出了辞职的选择。并不是自身想辞职,而是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需要做出的不得已的选择。 《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二、引咎辞职是什么意思

【拼 音】yǐn jiù cí zhí

【解 释】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由于自己犯了错误,而主动承担责任,辞去现有职务。

【法律】引咎辞职是法定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至于辞职之后再任命,要看具体岗位是否对因失职而引咎辞职的限制。 法律应该在这方面加以限制的

【条 例】《条例》规定的“咎”不是一般的“过失”,而是“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在这种“咎”未达到违法的程度或虽违法但依法不追究法律责任时,领导干部应该引咎辞职。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环境中,引咎辞职是政治官员(指政治选举和政治任命的官员)而非一般文职人员的一种自责行为。所谓自责,是指政治官员对其履职情况和其言行进行自我评价,认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言行违背民意,而自我发动的责任追究。

三、“引咎辞职”是什么意思?

,“咎”指过失(因疏忽大意而犯的错误),引咎是指把过失归在自己身上,目的在于自责。引咎辞职一般指领导人因自身过失而给工作造成了一定损失或产生了某种不利影响从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是领导人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引咎辞职

引咎辞职,是指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主动追究

四、引咎辞职名词解释

在现代汉语中,“咎”指过失(因疏忽大意而犯的错误),引咎是指把过失归在自己身上,目的在于自责。

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鉴于自身所犯的过错而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

【拼 音】yǐn jiù cí zhí

【解 释】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

【条 例】《条例》规定的“咎”不是一般的“过失”,而是“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在这种“咎”未达到违法的程度或虽违法但依法不追究法律责任时,领导干部应该引咎辞职。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环境中,引咎辞职是政治官员(指政治选举和政治任命的官员)而非一般文职人员的一种自责行为。所谓自责,是指政治官员对其履职情况和其言行进行自我评价,认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言行违背民意,而自我发动的责任追究。

方式

自责的方式通常有道歉和引咎辞职两种。道歉是政治官员就自己的不良的履职情况或言行公开地向公众道歉,争取公众的宽恕;引咎辞职是自责的最严厉形式,政治官员的不称职行为或严重违背民意的行为,通过道歉也难以取得公众的谅解,只有提出辞职。

五、引咎辞职是指什么

通常情况下,引咎辞职一般是指,领导人由于自身的过失。从而导致其给工作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或者产生了某种不利的影响,导致其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引咎辞职通常是领导人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由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情况发生争议的,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六、引咎辞职是什么意思?

在现代汉语中,“咎”指过失(因疏忽大意而犯的错误),引咎是指把过失归在自己身上,目的在于自责。

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鉴于自身所犯的过错而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 

扩展资料:

典故

“李离伏剑”的典故

春秋时晋国的狱官李离,在审理一桩案子时,由于误听下属人员的一面之词,将一人冤死。真相大白后,李离欲以死赎罪。晋文公说:“官有贵贱,罪有轻重,况且这件案子主要错在下面的办事人员,非你罪过。”

李离却说:“我平常没有跟下面人说我们一起来当这个官;我在这个机关里拿的俸禄最优厚,也没有与下面的人员分过。现在犯了错误,如果将责任推到下面的办事人员身上,我又怎么做得出来!”

晋文公说:“你以为你有罪,我是领导你的,那么我也有罪了!”此言无疑给李离找了一个最好的台阶,可李离仍固执己见:“国家对我这种官职有规定:错判人受刑,自己也得受刑;错判人受死,自己也得受死。国君因为我能察微决疑,所以才让我到这个职位上来。今日犯错,罪当死,我死无悔。”遂伏剑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