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古代地方官职名,品级大小

1 中国古代地方官职名目变化表

宰相名称变化表

隋唐

时期 决策首长 行政首长 政令审核首长

隋文帝 内史令 尚书令 门下纳言

唐太宗 中书令 尚书左、右仆射 门下侍中

唐高宗 东台左相 中台左、右匡政 西台右相

武则天 凤阁内史 文昌左、右相 鸾台侍中

唐明皇 紫微令 尚书左、右丞相 黄门监

(唐肃宗恢复了唐初的建制,此外被加授参知机务、参知政事、同平章事等者视同宰相)

宋朝

时期 正宰相 副宰相

北宋初年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军国重事 参知政事

宋神宗 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宋徽宗 太宰兼门下侍郎 少宰兼中书侍郎

宋高宗 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参知政事

宋孝宗以后 平章军国重事\左、右丞相 参知政事

其他历史时期

时期 名称

商 尹

西周 太宰卿

战国 (楚)令尹、(秦等)相邦

秦 左、右、中丞相(中丞相乃宦官所任)

汉 相国、丞相

东汉 大司徒

魏晋 录尚书事、尚书令、中书令、侍中

唐宋 (如前所述,略)

元 中书令,中书左、右丞相,

左、右平章政事,左、右丞,左、右参知政事

明朝 中书左、右相国,中书左、右丞相(后罢之),

内阁大学士(四殿二阁六位大学士,分为首辅、次辅、群辅三个等级)

清朝 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为首称“领班”)、内阁总理大臣

中国古代地方官职名目变化表

我们可以先总结一下,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比较有规律的几个现象:

1、基层的县一直非常稳定,变化不大。

2、第一级行政区往往由监察区演变而来。

3、县级以上的各级行政区,随着时间的转移,而越变越小,有些最后乾脆消失,比如秦朝的郡、唐朝的道、宋朝的路等。

4、历史上三级制度较为常见,组织的层次构架以单式为主,复式为副。

5、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无论行政区的设置如何变化,实际上仍不过是在郡县制的框架内发展变化,分封制已被中国人历史而明智的选择了抛弃。

秦朝

秦始皇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确立了郡县两级治理的行政区制度,其中郡的长官称郡守,副官称郡丞,负责一郡治安的官员称郡尉。大县的长官叫县令,小县的长官叫县长,并且设有同郡相应职能的县丞与县尉。

郡(Prefecture) 郡守(Prefect)

县(country) 县令\县长(Magistrare)

二、唐朝,大理承相当于现在什么官职?

唐朝的大理寺丞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下的分管副院长。

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

丞一般为主官副职之称,大理寺的主官为大理寺卿,其次才是大理寺少卿、大理寺寺正、大理寺丞,丞之职在正刑之轻重。

大理寺丞分管大理寺的各项事务。唐时规定,寺丞分管中央各部门有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复审。每位寺丞复审完毕的案件,要会同其他五位寺丞一同署名(画押)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寺丞若有不同意见,也要在画押时写明。唐制,丞断罪后,须经大理正审核。

扩展资料:

大理寺的历史沿革:

秦、汉时以廷尉主刑狱,审核各地刑狱重案。汉景帝、汉哀帝、东汉末汉献帝、南朝梁武帝四次改为大理,均仍复旧。北齐定制,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

隋以后沿用。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

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会审,称三法司。决狱之权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圣裁。大理寺卿官秩,隋初为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同。

明、清均正三品。可参与朝廷大政会议。清光绪二十四年,一度并入刑部,旋复旧。清光绪三十二年,改为大理院。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理寺

三、大理寺卿下还有何官职,各掌管什么

1、评事:清之前职责与寺正相同,均为司法官,清时只掌管本寺的章奏事务。隋时始置,为正九品。唐时为从八品下。宋元丰改制后为正八品。明朝升为正七品。清初为正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正七品,康熙六年升为正五品,九年复降为正七品。

2、主簿:掌本寺的印章、抄目、文书、簿籍及案件档案的建立等。相当于办公室主任兼总务。

3、录事:与主簿相类似的职责,品级比主簿低。

4、司直:掌奉命出使到地方复审疑难案件。若本寺的疑难案件,则可参与评议。

5、狱掾或狱丞或司狱:即大理寺的监狱长。

6、司务:明、清时置,从九品。掌本寺文件的出纳。

扩展资料:

大理寺的职责:

大理寺是古代重要的一个官署名,专门负责刑狱案件的审理,它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国最高的法律机构。秦汉时期,是由廷尉专门负责案件审核,那时候的刑罚主要以商鞅变法时期修订的法律为主,后随社会发展,法律也有所改变。

汉朝因为沿袭秦朝的制度,所以法律也沿袭了秦朝。在汉景帝时期,廷尉改名为大理,直到南北朝时期,北齐改为大理寺,大理寺作为负责刑狱案件审理的官署名一直被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理寺卿

四、古代官阶的划分及名称

(1)【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广《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太傅】参见“太师”条。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如贾谊曾先后任皇子长沙王、梁怀王的老师,故封为太傅。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死后都被迫赠太傅。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职,故称。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没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如《张衡传》:“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再如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如《(指南录)后序》“以资政殿学士行”,这是文天祥辞掉丞相后授予的官职;《谭嗣同》“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徐致靖当时任翰林院侍读学士,这是专给帝王讲学的官职。白居易、欧阳修、苏轼、司马光、沈括、宋濂等都曾是翰林学士。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为赵将……拜为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张衡传》“大将军邓骘奇其才”,邓骘当时为汉和帝的大将军。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框密副使合称“宰执”。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鲁公”指宋真宗时的鲁宗道。《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谭嗣同》“时军机大臣刚毅监斩”。

【军机章京】参见“军机大臣”条。是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谭嗣同》:“皇上超擢四晶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同参预新政。”

【御史】本为史官,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曰”,“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子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再如《记王忠肃公翱事》“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宁”,王翱当时任都察院长官。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文天祥当时掌管军事要务。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上官大夫”,一般认为是指上官靳尚。“子非三阊大夫欤?”屈原担任的是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务的长官。《〈指南录〉后序》:“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指的便是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师说》:“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训俭示康》:“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五人墓碑记》:“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张衡传》:“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问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称太史。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详见“三省六部”条)。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袁世凯为兵部侍郎。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祎即是侍中。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如《出师表》所说的参军蒋琬。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后汉书》著者范晔曾任刘裕第四子刘义康的参军。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户曹参军。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如《屈原列传》:“令尹子兰闻之大怒。”明清时指县长,如《促织》:“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

【尹】参见“令尹”条。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如《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

【都督】参见“经略使”条。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岭记》:“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刘肇基是驻地方卫所的军事长官。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如《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抚吴,即担任吴地的巡抚。

【抚军】参见“巡抚”条。《促织》:“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又称作“抚臣”,如“诏赐抚臣名马衣缎”。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如《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登泰山记》:“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孔雀东南飞》:“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如《促织》:“令以责之里正。”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促织》:“里胥狡黠,假此科敛丁口。”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官职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职的任免升降常用以下词语:

(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如《(指南录(后序)中的“于是辞相印不拜”,就是没有接受丞相的印信,不去就职。

(2)除。拜官授职,如“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

(3)擢。提升官职,如《战国策·燕策》:“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4)迁。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为易于区分,人们常在“迁”字的前面或后面加一个字,升级叫迁升、迁授、迁叙,降级叫迁削、迁谪、左迁,平级转调叫转迁、迁官、迁调,离职后调复原职叫迁复。

(5)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岳阳楼记》“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中的“谪”就是贬官。

(6)黜。“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如《国语》:“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

(7)去。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8)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如《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

[千总]明清两代正六品武官。

[大理寺卿]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正三品。掌握全国刑狱的最高长官。

[大学士、内阁大学士]“学士”是唐代掌客文学著作的官,如果由宰相兼管“学士”,则宰相就称为“大学士”。宋代,“学士”中资望特别高的人,称为“大学士”。明代,设大学士若干人,替皇帝批答奏章,商承政务,官阶五品。如果兼任尚书、侍郎,则可以加官到一品,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俗称“阁老”。清代的大学士是内阁的主官,阶为正一品,一般称为“中堂 ”。

[工部尚书]掌管全国水土工和的大臣,明代正二品,清代从一品。

[工部侍郎]工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吕,清代正二品。

[广威将军]元明两代正四品武官。

[中奉大夫]宋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从二品。

[中散大夫]元明两代正四品文官。

[中宪大夫]元明清三代正四品文官。

[中议大夫]元明两代正四品文官。

[中顺大夫]元明两代正四品文官。

[中书令]唐代中书省的“中书令”、尚书省的“尚书令”与门下省的“寺中”,同称三省长官,共同掌管中央的机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中书令实际上就是宰相。宋代由中书省与枢密院分管政务、军事。元代废除三省制,中书令是惟一的最高国务长官。明清两代废除中忆令的官名。

[中书省左右丞相]元代和明初,设中书省左右丞相(或称国相),是丞相的副职。明洪武十二年以后不再有“丞相”、“平章”、和“参政”等官名。

[太守]汉代掌管郡务的最高长官。三国以及隋炀帝、唐玄宗时期和五代,改州刺史为建郡太守。此后太守已不是正式官名,习惯上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时期专用以称“知府”,从四品官。

[太尉]秦汉时期,太尉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后来历代也多沿用这个官衔,但逐渐变成加官的官衔,没有实权。到了宋徽宗时期,把太尉定为武官的最高一级官阶,其本身并不代任何职务,一般用作武官的尊称,而不问其职务的大小。元代以后废除了这个名称。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简称“三师”、“三少”、原是天子或太子左右最亲近的人。“师”是传授其知识的,“傅”是监督其行动的,“保”是照管其身体的,即分别是负责君主智育、德育、体育的人。隋唐以后,太子的师傅均以别的官衔任命,“三师”、“三少”仅为加官赠官的官衔,没有职事。宋代“三师 ”是宰相、亲王的加官官衔,“三师”是正一吕,“三少”是从一品。明清两 代,“三师”为从一吕,“三少”是正二品。

[太宰]古代“太宰”为百官之长。宋徽宗时期,改尚书左仆射太宰,右仆射为少宰。一般通称吏部尚书为太宰。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

[太常寺卿]掌管宗庙祭祀之事的长官,正三品。

[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副长官,正四品。

[太常博士]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员,正七品。

[太中大夫]掌管议论的文官,唐宋两代为从四品,元明清三代为从三品。

[太仆寺卿]太仆寺长官,主管传达王命、侍从皇帝出入、车马等职事,正三品。

[太仆寺少卿]太仆寺副长官,正四品。

[公、侯、伯、子、男]这是皇帝授封的爵号。“公”是“王”以下最高爵号。唐宋两代有国公、郡 公、开国县公等级,所食之邑从4000户至3000户不等。明代仅封侯、伯。

[户部尚书]户部的最高长官,主管全国的财政监督、民政事务。明代为正二品官,清代为从一品官。

[户部侍郎]户部的副长官,明代为从二品,清代为正二品。

[文林郎]从九品文官,元明清三代为正七品。

[仆射]“仆射”是主任或领班的意思。 唐宋两代“仆射”实际上就是宰相。

[左右参政、左右参议]明代清初布政使的下属官员。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并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名等事,一般是正四品。

[龙虎将军]明代正二品武官。

[主簿]主簿是主管文书的意思。中央卿寺中的主簿是正规的军事官,唐代列为从七品,其他官署的主簿为八、九品,县主簿为九品。清代把主簿看做是做杂职,并将它裁减。

[礼部尚书]主管朝廷中的礼仪、祭祀、宴餐、贡举的大臣,清代为从一品。

[礼部侍郎]礼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为正二品。

[节度使]唐宋两代总管军民两政的地方长官,官阶二至五品不等。元代之后废除这个名称。

[布政使]明清两代一省最高民政机构为布政司。布政使为政司的主官,从二品,仅次于巡抚一级,为防止专权,明代与清初设左右布政使二人,清康熙年间已后不再分左右。

[正奉大夫]元明两代从二品文章。

[正议大夫]唐代正四品文官。

[刑部尚书]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的大臣,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

[刑部侍朗]刑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为正二品。

[光禄大夫]汉代掌管宫廷宿卫及侍从的长官。魏晋以后有其名而无其职,唐宋以后成为阶官的称号,从二品官。元明为从一品,清为正一品,成为文臣最高的阶官。

[同知]府的副职称为同知,如一府的主官称为知府,而府的佐官称为同知。明清时期,各府同知为正五品。

[同平章事]“同平章事”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简称。“平章”是商量处理国事的意思。位高时,“同平章事”相当于宰相的官衔;位低时,官衔也在五品以上。宋中叶以后废除同平章事的名称,元代时用时不用,官位较低。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选,是吏部的最高长官。唐宋是正三品,明代是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通常称为天官、冢宰、太宰。

[守备]明清两代正五吕武官,明代从二品,清代正二品。

[安抚使]朝廷派往边疆重要地区统辖军民的官员。元代各路安抚使是各路的行政长官。明清两代仅在少数民族地区设有此官,官阶一般是正三品,如原来官衔在二品以上,派出时则称安抚大使。

[州牧]唐宋京畿的地方长官称州牧,正六品官。清代知州已降为与县略相等到的地方长官,但文字上仍尊称为州牧,与知县并称牧令,正七品。

[巡按]明代派遣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区巡视,考核吏治,称为巡按,一般仅有六品官。官阶虽不高,但可以与省区行政领导分庭抗礼,知府以下要服从他的指使,事毕回京。

[巡检]巡检的官名始于宋代,是边疆要地州县的武职指挥官。元明清三代,巡检仅为九品官。

[巡抚]明代凡是文职官员奉命出朝,统称“巡抚”,这官职是临时性的。清代巡抚与总督同为封疆大臣,巡抚品级稍次于总督,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巡抚的职责随时随事随人而施。清代巡抚为从二品。

[观察使]唐代朝廷派遣分赴各道访察州县官吏功过及民间疾苦的官员,官阶由原官职而定,从御史中丞至六部尚书不等,大多为二、三品官。到了宋代,观察使与节度使均为荣誉称号而非实职。

[把总]清代正七品武官。

[兵部尚书]统管全国军事行政长官,明代正二品,清代从一品。

[怀远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从三品武官。

[员外部]“员外”是定额以外添派的人,唐代为六品,明清为五品。

[刺史]刺史与都督在名分上分别掌管州府的民政和军政。元代废除刺史的名称。清代刺史往往作为知州的文字称呼。

[奉直大夫]元明清三代正五品文官。

[奉政大夫]元明清三代正五品文管。

[奉训大夫]元明两代从五品文官。

[定国将军]明代从二品武官。

[定远将军]明代从三品武官。

[明威将军]明代正四品武官。

[武功将军]清代从三品武官。

[武略将军]元明两代从五品武官。

[武略骑尉]清代正三品武官。

[武义将军]元明两代从五品官员。

[武义都尉]清代正三品武官。

[武节将军]元明两代正五品武官。

[武德将军]元明两代正五品初授武官。

[武德骑尉]清代正五吕武官。

[武翼都尉]清代从三品武官。

[武显将军]清代正三品武官。

[知州]州的长官,一般是六品或五品。

[知府]宋代知府职略高于知州。清代知府为从四品。

[知县]宋代县的最高长官。元代称县尹。明清两代知县为正七品。

[金紫光禄大夫]唐宋两代正三品文官,元代为从一品,明清两代不设此官衔。

[国公]唐宋两代正三品文官,元代为从一品,明清两代不设此官衔。

[国子监祭酒]古代公卿、大夫的子弟称作“国子”,“国子监供祭酒”即国子太学的主官,从四品。

[国子监丞]唐代之后国子监丞为国子监丞国子监内部事务官。明清时期监丞职能是学监的性质,正七品官。

[国子监博士]唐代之后,在国子监中分管教学的官员称作国子监博士及助教。

[驸马]“驸”就是“副”的意思。驸马都尉与奉车都尉都是奉陪皇帝乘车的近臣。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常授以驸马都尉,因此,驸马成为皇帝女婿的专门称号,而不是官职。明代沿用这个名称,清没有这个称呼。

[经略安抚使]唐代边疆地区设“经略使者”。“观察使者”还兼经略使。宋代沿边大将都兼“经略”。此后大多经略安抚使统管军民。明代只称“经略”而不称“经略使”,官阶比总督略高。清代经略大臣在封疆将帅中居第一位,官阶一般为正二品或从一品。

[枢密使]“枢密”即中枢机密的意思。从唐代开始以宦官掌管枢密,宦官多以枢密使的名义干预朝政。唐昭宗之后改为士人任枢密使。宋代以枢密使为枢密院长官,与中书省的同平章事共同负责军国要政,并逐步由同平章事兼任枢密使。清代军机大臣也往往尊称为枢密,一般为一品官。

[县令]唐宋两代县级主官,官阶自从六品至从七品均有。宋代曾同时存在知县和县令的官衔,当时县稍强于知县。

[参将]明代总兵之下设参将分守各地。清代参将是正三品武官,仅次于副将一级。

[参领]清代正三品官,副参领为正四品官。

[参知政事]简称参政,宋元两代是宰相的副职。

[钦差大臣]明代由皇帝亲自派遣,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称为钦矩。清代由皇帝特命并颁授关防的,称为钦差大臣。

[总兵]明代总兵官阶无定制。清代正二武官。

[总督]明清两代具有节制地方文武官员权力的朝廷命官。明代还有管辖专门事务的总督,如漕运总督等,官阶自正二品至从一品不等。清代以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管辖一省或数省。

[显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荣禄大夫]元明清三代从一品文官。

[转运使]唐代经理江淮米粮、钱币、物资运输的官员,宋代称漕司,明清两代称漕运总督,一般是二品官。

[信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宣奉郎]宋代七品文官。

[宣德郎]唐宋两代正七品文官,明清两代从六品、正七品文官。

[宣抚使]宋元明清四代镇抚一方的军政长官,官阶由原官衔而定,一般是二、三品。

[宣议郎]唐宋两代从七品文官,明代正七品。

[宣慰使]元明清三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世袭的“士司”中,宣慰使是最高的官职,从三品官。

[宣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宣武都尉]清代从四品武官。

[宣威将军]明清两代从一品武官。

[建威将军]明清两代从一吕武官。

[按察使]宋清两代掌管一省弄名按劾的长官,正三品。

[给事中]朝廷中经手章奏,稽察六部百司的官,正五品。

[昭信校尉]元明两代正六吕武官。

[昭武将军]元代称为大将军,明代正品武官。

[昭武都尉]清代正四品武官。

[昭勇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昭毅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洗马]洗马即前马,也是先驱的意思,是太子的侍从,一般为三品。

[振威将军]清代从一品将军。

[秘书郎]唐代掌管四部书(经、史、子集)的文官,从六品。

[郎中]在六部中仅次于侍郎的官,是部内各司的主官,正五品。

[郡王]隋唐以后,郡王为次于亲王一等的爵名。清代郡王并不取郡名,而是取美名冠之,如顺承郡王等。

[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唐宋两代仅有八品官,明代为正七品,清代为从五品。

五、明朝的官职分为几级?

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

明朝(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三公(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孤(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选,是吏部的最高长官。明代是正二品,通常称为天官、冢宰、太宰。

[户部尚书]户部的最高长官,主管全国的财政监督、民政事务。正二品官

户部侍郎]户部的副长官,为从二品

[礼部尚书]主管朝廷中的礼仪、祭祀、宴餐、贡举的大臣,正二品

[礼部侍郎]礼部副长官,从二品,

[刑部尚书]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的大臣,为正二品,

[刑部侍朗]刑部副长官,从二品,

[兵部尚书]统管全国军事行政长官,正二品。

[工部尚书]掌管全国水土工和的大臣,正二品,。

[工部侍郎]工部副长官,从二品。

[郎中]在六部中仅次于侍郎的官,是部内各司的主官,正五品。

[员外]“员外”是定额以外添派的人,为五品。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监察机构,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

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明代为正七品。

[给事中]朝廷中经手章奏,稽察六部百司的官,正五品。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

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

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

予执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大理寺卿]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正三品。掌握全国刑狱的最高长官。

太常寺:主管祭祀

[太常寺卿]掌管宗庙祭祀之事的长官,正三品。

[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副长官,正四品。

[太常博士]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员,正七品。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兵部在地方设立的牧养军马机构)卿2人。

太仆寺卿,太仆寺长官,主管传达王命、侍从皇帝出入、车马等职事,正三品。

太仆寺少卿,太仆寺副长官,正四品。

鸿胪寺:“胪”是传的意思,“鸿胪”是大传颂的意思。管招待外宾

[鸿胪寺卿]唐代鸿胪寺卿既管朝廷的侍客,又管司仪,明代专管朝廷的朝会仪节,正四品。

[鸿胪寺少卿]鸿胪寺卿的副职,正五品。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

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

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

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

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

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国子监祭酒]公卿、大夫的子弟称作“国子”,“国子监供祭酒”即国子太学的主官,从四品。

[国子监丞]唐代之后国子监丞为国子监丞国子监内部事务官。明清时期监丞职能是学监的性质,正七品官。

[国子监博士]唐代之后,在国子监中分管教学的官员称作国子监博士及助教。

(地方)布政司,府,州,县。

承宣布政使司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长官,布政使 一省之民事财务总管,明朝全国设有13个布政使司

[左右参政、左右参议]明代布政使的下属官员。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并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名等事,一般是正四品。

府: 明朝全国设159府,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 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明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

[知府]宋代知府职略高于知州。清代知府为从四品。

[同知]府的副职称为同知,如一府的主官称为知府,而府的佐官称为同知。明清时期,各府同知为正五品。

州:明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

[州牧]唐宋京畿的地方长官称州牧,正六品官。明代知州已降为与县略相等到的地方长官,但文字上仍尊称为州牧,与知县并称牧令,正七品。

[知州]州的长官,一般是六品或五品。

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

[通判]北宋初年设通判之时,职权几乎与知州相同,名为佐官,实际上是与知州共同负责,甚至还是知州、知府的监视者。到了南宋,知州职位较轻,通判职位就更轻了。明代知府以下设通判,定为六品官,实际上同知没有区别。

县: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水浒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县丞一职。

[知县]县的最高长官。明代知县为正七品

[主簿]主簿是主管文书的意思。中央卿寺中的主簿是正规的军事官,唐代列为从七品,其他官署的主簿为八、九品,县主簿为九品。

扩展资料:

超品秩的明朝公爵、侯爵、伯爵等功臣及外戚的职位,请参见明朝公爵列表、明朝侯爵列表、明朝伯爵列表、明朝郡公、郡侯、郡伯、县子、县男列表等。

参考资料:

明朝官职_百度百科

六、大理寺的官职是什么?

从隋起,大理寺的寺官各朝常设的都有:

1、大理寺卿:掌平决狱讼。大理寺卿是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正三品。掌握全国刑狱的最高长官。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可自行勾决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错案。为了使刑狱汇总,始置大理寺,作为复审机关。

2、大理少卿:是大理寺卿的副职,为大理寺的二把手。隋初为正四品上,炀帝时改为从三品。唐时为从四品上。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神宗元丰改制后设为正六品。明初为从五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四品。清初满员大理少卿为三品,汉员为四品,后并定为正四品。

3、大理寺丞:分管大理寺的各项事务。唐时规定,寺丞分管中央各部门有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复审。每位寺丞复审完毕的案件,要会同其他五位寺丞一同署名(画押)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寺丞若有不同意见,也要在画押时写明。

北齐时为七品,隋时为正七品下。唐时为从六品上。北宋初为寄禄官,元丰改制后为正八品职事官。明初为正六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五品。清初满员正四品、汉员正六品,顺治十六年并定为正六品。

4、寺正:有时也称大理正。是大理寺下直接审理案件的官员,是审案官中品级最高的一种,掌审理具体案件或出使到地方复审案件。唐时还规定,若五品以上官、爵之人犯罪应处斩时,由大理寺正担任监斩官。北齐时为六品。隋时为正六品下。唐时为从五品下。宋时为从七品。明、清时为正六品。

5、评事:清之前职责与寺正相同,均为司法官,清时只掌管本寺的章奏事务。隋时始置,为正九品。唐时为从八品下。宋元丰改制后为正八品。明朝升为正七品。清初为正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正七品,康熙六年升为正五品,九年复降为正七品。

6、主簿:掌本寺的印章、抄目、文书、簿籍及案件档案的建立等。相当于办公室主任兼总务。

7、录事:与主簿相类似的职责,品级比主簿低。

8、司直:掌奉命出使到地方复审疑难案件。若本寺的疑难案件,则可参与评议。

9、狱掾或狱丞或司狱:即大理寺的监狱长。

司务:明、清时置,从九品。掌本寺文件的出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大理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