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代 中央集权制度

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汉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西汉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汉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指君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军政官僚机关管理、控制国家的政体。包括皇帝制、官像政治和中央集权等方面,其基本特征是皇权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皇权不可转让,皇位实行世袭,君尊臣卑等。皇权愈来愈尊,臣民愈来愈卑,是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总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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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制度的作用:

1、积极作用: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以及救灾行动,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消极作用:

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

③ 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贪污腐败之风。

④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集权制度

二、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中央集权制度的的主要内容:

1、加强君主权力

秦始皇确立皇权至上的专制制度;从两汉到唐朝,王国、豪强、士族、节度使都曾是威胁中央集权和皇权的大问题;宋太祖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强化了皇权;明清时期封建专制制度空前加强。

2、加强思想控制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明清的八股取士、清朝的文字狱,都是加强思想控制的表现。从控制对象的范围看是由镇压反对派儒生,到控制官吏选拔,再到控制和镇压全体汉族地主与人民。

3、完善中央机构

秦始皇时期实行三公九卿制度;隋唐时期实行三省六部制度;明清时期废丞相,设内阁,增设军机处,中央机构的设立和职权完全服从于专制君权的需要。

4、控制官吏的选拔

秦汉时期官吏由皇帝任免,魏晋南北朝时期由士族世袭,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制,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

5、对地方控制的加强

秦汉时期的郡县制度,王国问题的解决,士族势力的消亡,藩镇割据势力的强大与解决,北宋削弱地方势力,元朝实行行省制度,明朝设三司,清朝设军机处直接控制地方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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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在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

秦朝开始确立封建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度。这样,皇帝把统治全国各地的权力也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

在经济上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文字。汉武帝时,推行"推恩令",进行削藩,削弱所有藩国的力量,从此汉朝的分封制度名存实亡;盐铁官营,使中央能对当时的稀缺战略性资源进行直接管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儒家思想成为皇家唯一尊崇的思想。

隋唐时期加强中央集权上的措施有:中央政府组织形式为三省六部制。三省,就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草拟政令、审核政令和执行政令;六部是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管理官吏考核任免、户籍财政、礼仪科举、军政、刑法、工程营造等事务。

北宋为防止藩镇割据局面的再度出现,在权、兵、钱、法等方面加强了中央集权。设左右丞相和多名参知政事分化宰相大权独揽的形式,军事上设枢密院代表皇帝单独掌管军事;民政上设三司掌管财政。这三个机构都向地方派出专门的监察官垂直管理数州、府的相关政务。

汉朝君主-汉代 中央集权制度

元朝在宋朝的基础上将地方负责政务、民政、军事、办案的职能合并为一个机构办理,名称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它是后来我国地方省份制划分的基础。一省的主官由中央任命、派出。

明朝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罢丞相,由皇帝直接领导六部(后期设内阁协助皇帝管理)。又设厂、卫特务机构刺探官员隐私、社会动向。清雍正时设立军机处,由皇帝选派亲信大臣担任军机大臣。军机处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内阁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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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述中国古代历朝(汉唐宋元明清)加强专制中央集权制的措施(分君主专制 中央集权制)

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指君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军政官僚机关管理、控制国家的政体。包括皇帝制、官像政治和中央集权等方面,其基本特征是皇权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皇权不可转让,皇位实行世袭,君尊臣卑等。皇权愈来愈尊,臣民愈来愈卑,是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总趋势。

萌芽:理论上,韩非子最先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

实践: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 “ 燔诗书而明法度”,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1、建立于秦朝:

内容:秦统一后,为了巩固统治,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确立皇帝制、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权利高度集中成为秦朝统治的最基本特征。

2、巩固于西汉:

内容:西汉改革管制,组成内朝和外朝,加强皇权。实行刺史制度,加强对地方官僚的控制。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学成为西汉的统治思想。

特点:强化了皇权。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3、完善于隋唐:

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将宰相的权利一分为三从而消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了科举制,扩大了官吏来源,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不易 形成将帅用兵的自重局面。

特点:用分权的办法加强皇权。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考试成绩取代了门第出身。

4、加强于宋元:

北宋:集中军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实行更戍法,以防武将专权。

1、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派文官做知州,知州设通判,二者互相牵制。

2、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

3、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职员。

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财政、行政和司法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

元朝: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 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物;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特点:强干弱枝(北宋);在中央分权基础上的地方分权(北宋);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元)和;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辖管理制度(元)

(在皇权与相权方面,唐朝和北宋均通过分权的方式来削弱宰相的权利。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将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北宋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军权、财权。元朝时,废三省,施行一省制,即中书省,长官为宰相由此宰相地位逐渐位高权重,威胁皇权。于是,明朝建立后,裁撤中书省,废除丞相也就成为必然。由此可见,皇权和相权的矛盾在唐朝、北宋、明朝尤为突出。)

5、强化于明清

明朝:初期主要在中央,并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制定《大明律》,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加强思想控制。又设内阁(明朝设立的内阁是封建主义君主专制的产物,英国的内阁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产物)

清朝:沿用了明朝的内阁和六部。增设军机处,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又大兴宣政院。

特点:皇权空前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

结束于1912年(溥仪退位):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详情参考:中央集权制【】

君主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