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充公检法催收属于侵权吗?

这种情况属于违法催收。目前有些从业者冒充人民警察拨打欠款人电话,假称债权人已经在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欠款人来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冒充法院法官或者工作人员,通知欠款人某时来拿开庭传票或者通知开庭、强制执行等。目的均为营造已经进行司法途径维权。该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招摇撞骗罪。受到违法催收。如果对方冒充公检法你可以电话录音,建议报警。

用法律保护公民个人权益,维护自身安全。冒充公职人员是违法的,具体怎么定性处置,还要看他做了什么,可能只是治安处罚,也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所以在遇到冒充公检法催收时要冷静应对,留存好证据方便在报警后顺利维权。当然,个人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市场主体是由个体组成的,市场交易中所有的经济活动与个人信用息息相关。个人信用不仅是一个国家市场伦理和道德文化建设的基础,更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巨大资源。所以个人建议在有能力还款时应该尽早还清。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简称。

二、冒充公检法催收属于严重侵权吗?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相信很多朋友在现实生活中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那就是遇到有诈骗分子,直接冒充公检法催收,在这种情况之下,很多朋友因为害怕承担很多风险,于是就在骗子的要求之下进行了相关的转账,结果导致自己遭受到了严重的经济损害,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很多朋友对此非常的气愤,并且觉得这样的行为已经是严重的触犯到了法律法规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冒充公检法进行相关的催收,已经触犯到了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之下,诈骗分子很有可能会利用这样的机会,去对我们的民众进行相关的诈骗,所以我们的民众在这种情况之下,必须要很好的保护自己,任何冒充公检法的行为来继续对自己进行要求催收贷款的我们都要提高警惕,并且一定要防范。

因为要知道我们的国家的执法人员是不会通过电话这种形式来去对我们进行相关要求的,一般执法人员都会通过现场的方式来去对我们进行相关的处罚,或者是直接上门进行拜访,但是哪怕这样子也必须要出具自己的相关的证明,只有这样子才能够证明自己属于公检法,如果一旦有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那么就已经触犯到了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且很有可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遭受到十几年的有期徒刑,都是有可能的。

综合上述,冒充公检法进行违法的催收行为是违法的,一旦被有关机关抓捕归案之后,将会面临很严重的刑事处罚,这是必然的,所以在生活之中,我们必须要对这类防骗事件有着很好的处理,必须要去相信执法人员都是要出具相应的证明的。

三、催收冒充公检法可以报警吗

催收冒充公检法是可以报警的。催收者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现象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因此借款人可以直接报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当网贷催收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并借款人造成较大的损害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受害者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无良催收冒充(冒充公安催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催收公司工作人员,冒充公安发信息打电话,现在被公安抓了,会怎么量刑,家属怎么做可以从轻处理?

催收公司工作人员,冒充公安人员发信息打电话是犯罪行为。首先涉嫌暴力催收,其次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从重就三年以上了。

法律分析

只要冒充警察办公,构成招摇撞骗罪,引诱群众有所作为的,并且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催收公司工作人员,冒充公安发信息打电话,现在被公安抓了,其家属就应该到当地公安局让犯罪人交代自己的作为,并且应该积极的配合公安局处理之余的案件。家属有引导作用,让犯罪人极力配合,争取有量刑的机会。

【个人建议】

我国的法律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只要自己的所有行为是坦荡的,当犯罪人无论怎样引导也不要怕。有人给你打电话说自己是公安局的,而且还知道你的个人信息。首先公安局人员是不可能轻易的打电话,总是给别人打电话,然后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我们没有触犯法律,也没有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他们打电话也是不可能的。没有确切的真凭实据,他们是不会找你的。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