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信管理条例出台后银行违法查看他人信用报告承担什么后果

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给信息主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向查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2、因过失泄露信息。

3、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

4、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

5、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扩展资料

信息使用者违反相关规定,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信息使用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或者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泄露国家秘密、信息主体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银行可以随便查看个人征信吗

1.银行不得随意查询个人信用信息。除非银行想申请贷款或信用卡,否则不允许检查个人信用信息。 银行工作人员有权检查您的个人信用信息。 没有这些情况,除非你允许,否则银行是不能随意转账的。 银行不能随意检查他人的个人信用。 但是,如果您要去银行申请贷款或信用卡,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检查您的个人信用信息。 个人信用信息可从中国人民银行获取。 除了中国人民银行,您还可以向一些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合作关系的商业银行查询,如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 等等。

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从个人信用数据库中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提供以下服务: 审查个人信用卡或准信用卡的申请。 验证该个人是否充当担保人。 个人授信贷后风险管理。 接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者作为担保人,应当对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的资信情况进行核查。 除上述情况外,只有在您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向银行咨询。

3.银行是用别人的钱赚钱的地方。 从银行获得贷款并不容易。 首先,银行会审查您的贷款资格。 现在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推进,个人征信报告在银行判断一个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拓展资料】

银行(Bank)是依法设立的从事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产物。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其职责不同。中央银行:也就是说,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国有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投资银行:包括高盛、摩根士丹利、花旗、富国银行、瑞银、法国兴业银行等。世界银行:资助各国克服贫困,各机构在减少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三、银行人员能查别人征信吗

你好,银行人员是不能查别人征信的

不经你同意,其他机构包括银行是无权查询你的征信的(有违法行为除外)。如果出现自己没有授权就被查询了,有可能是你的身份信息被别人冒用,另一种就是在你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别人误导产生的查询。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警惕,要银行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原因,尽快处理掉,不然对以后可能造成影响。

一:什么是征信

征信调查记录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会影响个人未来的经济活动。这些行为反映在个人信用报告中,通常被称为“信用记录”。直到 2012 年,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还没有法律或法规为征信业务活动提供直接依据。国务院法制办曾于2009年10月发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就征信管理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对征信业务收集、整理、存储、处理个人或者企业信用信息并提供给信息使用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草案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对征信机构从事个人征信业务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相应的审批程序,明确征信机构收集、保存和提供征信信息的范围和行为准则,明确了信息主体的权利

二:征信的分类

按业务模式可分为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

企业征信主要是收集企业信用信息,生产企业信用产品的机构;个人征信主要是收集个人征信信息,生产个人征信产品的机构。在一些国家,这两类业务由一个机构完成,而在另一些国家,则分别由两个或多个机构完成,或者既有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也有从事个人和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一个国家。一般没有限制,征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美国的信用机构主要有三种业务模式:

(一)资本市场信用评价机构,评价对象为股票、债券和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二)商业市场评价机构,又称企业征信服务公司,其评价对象为各类大、中、小型企业;

(三)个人消费市场评价机构的征信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四、银行工作人员私自查别人征信会被开除吗

会,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二)因过失泄露信息;

(三)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

(五)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五、银行人员私自查询我的征信,我该怎么办

私自查询客户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将银行告上法庭,但是需要有证据,这方面的取证很困难。

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只能经当事人“书面授权”,才能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拓展资料:

商业银行所查的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该数据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日常运行和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承担。

目前,该数据库收集的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三类: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实现全国联网。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通过与人行的协议,都已开通了与人民银行接口的征信查询端口,可以直接登录查询。据悉,只要与银行发生过借贷关系,就能在国内商业银行信贷网点查到个人信用报告。而所有查询活动的情况,包括查询人员、查询时间、查询原因等,该数据库都有记录。商业银行如违规查询,当事人和人行均能发现。

既然商业银行有端口直接进入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进行征信查询,那么究竟在怎样的情况下,才有权查询个人征信记录?据了解,如果市民个人要查询信用信息,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行的征信服务中心,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而商业银行出于办理业务需要,也可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据《办法》,商业银行必须得到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才能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