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叫过桥贷款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过桥贷款又称搭桥贷款,是指金融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之后,本身由于暂时缺乏资金没有能力运作,于是找金融机构B商量,让它帮忙发放资金,等A金融机构资金到位后,B则退出 过桥贷款。这笔贷款对于B来说,就是所谓的过桥贷款。在我们国家,扮演金融机构A角色的主要是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扮演金融机构B角色的主要是商业银行。

从一般意义上讲,过桥贷款是一种短期贷款,其是一种过渡性的贷款。过桥贷款是使购买时机直接资本化的一种有效工具,回收速度快是过桥贷款的最大优点。过桥贷款的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一年,利率相对较高,以一些抵押品诸如房地产或存货来作抵押。因此,过桥贷款也称为“过桥融资”、“过渡期融资”、“缺口融资”)或“回转贷款”。

简单的说,可以理解成是一种拆借行为

过桥贷款存在以下风险

1:融资成本高、资金风险大。调查结果显示:过桥贷款平均40.8%的年化利率成本,对于本就处于弱势的小微企业难以承受。

2:被掩盖的企业信用风险。对企业而言,要保持与银行的良好信贷关系和获得更高的授信等级,最重要的是按期付息还贷,在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和资金紧缺的状况下,也会不惜高息融资归还银行贷款,样本企业归还银行贷款有72%是过桥资金,可见企业表面按期归还贷款,但其真实的财务信息被掩盖。

3: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当前一些银行机构的客户经理更关注完成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业务营销任务和信贷风险考核指标,重视企业能否按时全额还款,对企业高成本过桥资金还贷心知肚明,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态度,纵容了企业“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

4:加剧银行信贷风险。过桥贷款滋生了一系列灰色融资产业链,上饶市辖就有以民间融资为主业的各类投资、担保公司2000余家,造成实体经济融资的恶性循环。

二、银行过桥业务违法吗?如何判断?

银行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

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在“贷款人在银行贷款到期后无法还清”的前提下产生的,在经济下行时期,一些闲钱很多的人(或公司、团体)发现了这个情况,便设想了这种“我替你还款,贷出来之后立即还给我”这种“桥梁式过渡业务”。

也就是说,提供“过桥资金”业务,是银行之外的有钱人制造出来的。

过桥业务违法吗?

泛泛而言,货币也是一种商品,从事这种业务是不违法的。

但前提是,你不能有任何违反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如利率限额(超36%不受法律保护),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涉及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甚至在遇到意外“桥断了”(本以为银行贷款归还后很快能在此贷出,但,银行收贷后“断贷”,不再放款了),你是否涉及“暴力催收”。

从过桥业务的实际操作来看,本质也就是相当于“你借点钱给我用些天,等我过几天来钱了就还你”,这种普通的民间借贷。只不过有区别的是,借贷的钱用途是很特别而已。

如何判断过桥业务是否违法?

目前来说,很难“事先判断”。因为 “不受法律保护” “违法”

我们说,“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并不是指“你参与了借贷给钱的人就违法了”——这有本质的区别。

“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在于“一旦产生纠纷去打官司,法院可以不受理”或者说“对超过36%的部分不认可”。并不是说:“所有收过利率超过36%的放款人一定回去坐牢”。

——否则,要真是“触及了就会犯法”,那意味着“你找朋友借了10万元,突然一年爆赚100万,给他20万回报”朋友接收了你的20万一定得坐牢,这不很扯么?

所以,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当下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有如下意思表达“民间借贷利率超过36%,放款人当处3个月以上监禁”, 也就是说,过桥业务实质是一种民间借贷,只要双方没有实际违法的行为发生,那么是很难判定是谁、触犯了什么法律的。

过桥业务其实质也是借贷的法律关系,法律锦囊认为过桥业务是否违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参考:

① 利率 。过桥业务的贷款利率若是超过了年华36%,其行为就是违法的,民法典已经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行为。若是利率超过年华36%,超过的部分无效,并需返还给借款人。

②放贷主体。过桥业务的放贷主体, 其一 , 是有放贷资质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小贷公司,这属于经过家批准的放贷主体,具有放贷资质, 一般问题不大。 其二 , 民间借贷,自然人放贷,也就是民间常说的“职业放贷人” 。若是此中类型,其法律风险就会比较大。参照非法放贷刑事若干问题意见, 职业放贷行为,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而一旦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首先,民事方面 ,其其放贷行为会被认定无效。 其次,行政方面 ,构成非法经营行为,或面临行政机关的处罚与取缔。 最后,刑事方面 ,若再后高利率的行为,和一定的放款量等情形(具体可参照非法放贷刑事若干意见),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③因此,过桥业务是否违法可以从上述几点进行判断。若是涉及过桥业务,你可以着重看下对方的利率和放贷资质两方面。别一不小心被套路,被骗之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欢迎关注“法律森林”,用法律之矛,为权利而斗争!

银行自己本身没有过桥业务一说,如果银行短期需要自己会做同业拆借。

一般认为的银行过桥是指在银行贷款快到期的客户,资金比较紧张,还的起利息还不了本金,银行不想出现不良,客户不想出现逾期。

贷款到期前客户再申请下一笔贷款,从外部借来的资金用于偿还上一笔贷款的本金,再用下一笔贷款来还外部拆借的过桥资金。

这个业务其实就是借新还旧,拆东墙补西墙的业务。过桥的资方要重点关注,借款人有没有拿到下一笔贷款的批复、诉讼、查封,还有就是要控制好借款人的证件手续,保证下一笔贷款顺利指定还给过桥资方。

在经纪下行周期的大环境下,这类业务时有发生,风险也比较大。

对于这种情况,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成立了不少转贷基金。

在各类正式出台的文件里面,几乎见不到“过桥”这个提法,不过这个词汇的发明可谓是很贴切,很形象。下面我将从一位行业管理者的视角来分析银行“过桥”业务,与大家一起探讨其合规性。

首先,还是给出答案,然后再作具体分析。这类业务是“违法”的,约束这类行为的法就是商业银行法。

过桥,这个词汇的形象之处就在于它是搭载在两笔业务之间,期限很短,起到一个短期限、短距离连接作用的业务。就像架在山谷中间的小桥一样,没有它的存在,前后两笔业务就无法连接在一起,形成天堑障碍。

比如:某客户的一笔贷款到期无法归还,但迫于各种原因,银行又无法为其办理展期、续贷、借新还旧等业务,转而采取借用第三方身份办理一笔等额短期贷款,或者以表外业务的方式提供短期融资。待客户用这笔短期融资将前期债务还清之后,再为其重新办理一笔新业务归还“过桥”垫资,以实现业务的延续(更多时候是风险的掩盖或者缓释)。前后两笔业务之间的业务就叫“过桥”业务。

银行能为客户办理“过桥”融资,背后一定有其动机,有些是出于正当目的,当然也有一些是出于无奈的原因。但大多数时候,“过桥”的做法都有延缓风险或者套利的因素在里面。

就拿常规的“过桥”贷款来说,如果常规的展期或者无还本续贷这类业务都不能续作了,那么这样的客户基本也就没有继续提供支持的必要了。但是为了不让实质风险浮出水面,“过桥”业务就应运而生了,钱还是那么多钱,客户还是那个客户,无非就是用新业务将旧业务的期限拉长了而已。

一笔贷款是划分为“正常类”还是“不良类”,不仅仅是监管指标和报表是否好看那样简单。其背后的拨备资本计提、坏账损失准备、大额风险暴露等等一系列的负面反应都会接踵而至,银行有一句话叫做“一切都是不良惹的祸”。

银行的“过桥”业务不单指信贷业务,理财、承兑、信用证、保函等表外业务一样存在。比如理财产品因底层资产出现风险,以滚动发售新产品对接、用表内贷款临时过渡、用表内贷款承接承兑垫款等,都可以看作是“过桥”。

只要是银行办理“过桥”业务,其背景一定是不真实的。譬如,没有哪个银行会将“过桥”贷款的用途直接约定为“过桥”,其他业务也是一样。为了形式上的合规,一定会与客户虚构一个看似合理的交易背景,以规避合规风险。

客户的贷款或者融资业务的用途可以是经营周转、消费或者固定资产投资,但不可能直接描述为“过桥”来掩盖风险,这样的话,岂不成了和尚头上的虱子?比如,商业银行法就规定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既然要指定用途,哪怕硬编,也要编一个像样的。

既然是过桥,其期限一定会很短,这是它的最大特征。比如,一笔大额贷款用了几天就还了。

除此之外,“过桥”前后一定会有一笔金额大致匹配的业务,在“过桥”业务发生之后,旧业务结清,新业务随之落地。

最重要的一点,新业务的融资款与合同约定用途肯定不符。新业务的融资款只会经过几番周折后用于归还“过桥”垫款。

综合以上情况加以总结:银行办理“过桥”业务,要么“过桥”业务本身会“违法”,要么过桥之后的新业务会“违法”。无论掩饰得多完美,总会有“露馅”的时候。

金融监管从业者,良心做事,用心行文,如有帮助,欢迎关注,我们一起成长!

过桥贷款是一笔期限相对短的贷款,连接两笔期限相对长的贷款,就像是一座过渡的桥一样,所以被称为过桥贷款。 过桥贷款主要用于资金临时周转,起到过渡性的作用。

过桥贷款处于灰色地带,在银行内部却非常常见,并且被银行的高层默许。之前有媒体报道过关于银行过桥业务的风险事件,涉案金额动辄达到数亿元,最近这几年过桥业务逐渐被公众关注。

过桥产品最大的风险是,过桥后不再续贷(收贷)。合同到期后,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没有按时还款出现逾期,惯性逾期或者故意拖息,征信上有明显增加大额负债,公司经营者的业务呈直线下滑,这类客户群体很难再续签。

一般在这个时候,银行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借款人还款或者欺借款人在市场上自己物色第三方公司过桥,然后再放款。对于征信瑕疵或者高负债的客户,还进去之后就直接收贷了,客户经理给的回复或者是:分行不批或者是借款人人资信减级等。

选择银行融资方案,尽量选择期限长,先息后本最好3-5年不过桥。资金使用率高的同时又安全稳健。

个人做资金过桥是属于民间借贷的行为之一,个人资金过桥是否违法,主要看利息支付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过桥贷款最终判决(过桥贷款案例)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过桥贷款是一种合法的贷款方式,贷款期限短利率高,可以满足一些企业短期内的融资需求,但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过桥业务属于非法经营范畴,经常性向不特定人群借贷资金,已利息为主要收入来源类似职业放贷人

好多企业,都因为过桥,搞破产,国家政策好,但是到下面执行,真难。

过桥业务2年内超过10个人,非朋友之间的的过桥只要收了利息超过36%就涉嫌犯罪。

三、过桥贷款合法吗 一文教你熟知过桥贷款

;     前段时间刷爆朋友圈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有一个情节提到过桥贷款,很多门外汉都会问过桥贷款什么意思,过桥贷款合法吗?今天就从其定义、特点、安全性、风险几个方面为你带来全面的介绍。

什么叫过桥贷款

      过桥贷款是指金融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之后,本身由于暂时缺乏资金没有能力运作,于是找金融机构B商量,让它帮忙发放资金,等A金融机构资金到位后,B则退出。这笔贷款对于B来说,就是所谓的过桥贷款。

      上面的介绍如果你看不懂,那就来举个例子:蔡成功拿大风厂股权以5000万的价格质押给山水集团做过桥贷款,日息4‰,期限为6天,并表示从京州商业银行拿到贷款后就偿还给山水集团。但事后银行变卦,款贷不了,导致大风厂无力还款,过桥贷在利滚利之后就沦为高利贷。

过桥贷款的合法性

      过桥贷款处于法律灰色地带,如果贷款合同没有约束为特定目的的,或注明不能用于股权或资产收购就是合法的。

过桥贷款特点

      1、资金回报率高,相应的贷款利率较高,比一般的贷款利率要高2%~5%;

      2、含金量高,能起到支撑和撬动的作用。

过桥贷款风险

1、经营风险

      蔡成功从山水集团借的这笔过桥贷款,利息就高达120万,可见成本有多高。据调查显示,过桥贷款的月利率一般在2%-4%左右,折合成年利率约为24%-48%,如此高的贷款利率,可见会给还贷者带来多大的压力。

2、金融风险

      过桥贷款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利益,同样拿蔡成功这事来说,他的这笔过桥贷款既涉及到大风厂的利益,也涉及到山水集团、银行利益。所以,一旦银行抽贷,很容易发生资金断裂风险,企业因此走向破产、倒闭境地的不在少数。

3、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

四、过桥贷款案例有哪些?分享一个经典的!

;     过桥贷款是一种快速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的融资方式,期限短、利息高,但是下款速度很快,如果是急用钱又贷不到款的话,这种方式无异于雪中送炭,所以很多企业也会选择这种融资方法。今年不少企业都面临了融资困难的情况,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过桥贷款的示例,让大家可以很清楚的认识过桥贷款是怎么操作的。

一、过桥贷款简单介绍

      先来了解一下过桥贷款的含义,英文为bridge loan,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这种就是利用一笔资金来搭桥。假设A机构获得了一个贷款项目,但是本身没有能力消化,所以就会找B机构,让它发放资金短期应急,等A机构有资金了,B机构再退出,这个过程很短,但是利息非常高,所以使用的频率并不是很多。

二、过桥贷款示例

      小王自从离职后,就开始自己创业了,开了一家公司,专门做时下最流行的一些网红美妆、衣服,为了开公司,还在银行贷款了300万元,不过创业期间,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有时候销售不行,收入不是很理想,但是银行贷款到期必须还款,小王资金就有点周转不开了,他就尝试向另外一家银行贷款应急,但是银行贷款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个短短的十天半个月时间内,上一个银行贷款马上就要还了,所以小王就去找一个关系好的朋友,要求借300万过桥,10天就还款,朋友一看利息这么高,立即就心动了,所以就借给了小王300万,小王立即把之前的银行贷款还了,等到第二家银行贷款成功下款后,小王就把500还给了朋友,这样,一笔过桥贷款就成立了。

      以上是过桥贷款原理的简单介绍,实际生活并不会如此简单,一般是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等政策银行找商业银行申请过桥贷款,期限越短、利息越高。

五、如何通俗理解过桥贷款?举个例子就知道了!

;     过桥贷款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少见的金融名词,大部分人都不太了解其含义,这种贷款方式期限很短、利率相对较高,还需要提供一些房产或者货物来做抵押。那么如何通俗理解过桥贷款呢?以一个例子里简单说明一下。

      过桥贷款:金融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之后,本身由于暂时缺乏资金没有能力运作,于是找金融机构B商量,让它帮忙发放资金,等A金融机构资金到位后,B则退出。这笔贷款对于B来说,就是所谓的过桥贷款。

      举个例子,小王通过贷款开了一家店铺,由于今年行大运,所以生意兴隆,新的大订单源源不断,所以小王想趁机扩大经营,把手头的自有资金全部购置了新的生产设备投入生产。那么这样一来,之前欠银行的50万贷款就还不上了。只要渡过这段时间,等到过年以后的话,应收款收回就能还上,这几个月无力还款。

      重点来了,小王就找到小李公司,希望让小李先帮其把银行贷款还上,渡过这几个月的时间,同时约定小王将为这笔钱付给小李高于银行贷款的利息和一些手续费。

      在这个过程中,小李公司会对小王的经营状况,未来利润做分析,如果确认不错,就会将这个50万的款项打给小王,过几个月后小王再把这个款项加利息等费用一并还给小李公司。

      以上是过桥贷款的简单举例,简而言之,过桥贷款就是一种简单的短期资金融通,时间一般在几天到几个月不等,最长不会超过半年。

六、《人民的名义》中过桥贷款是怎么回事?

连日来,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引发“全民追剧”,已播剧集里有一条主线紧紧围绕大风厂拆迁展开:借5000万过桥贷款未能如期还款,仅土地价值就升至10亿的大风厂全部股权被转至山水集团……

在《人民的名义》里,大风服装厂是国有企业改制的民企,商人蔡成功持有51%股权、职工持股会持有49%股权。大风厂每年向银行贷款用于经营,用新贷还旧贷。由于等京州城市银行的新贷款下来需要几天时间,蔡成功就向山水集团借了5000万元作为过桥资金,借款期限6天,并以大风厂的全部股权作为质押。没想到京州城市银行突然不再续贷,大风厂向农村信用社借款又遭阻碍。山水集团起诉大风厂要求偿还借款,实现质押股权。最终,法院判决大风厂败诉,山水集团成为大风厂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山水集团和蔡成功还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山水集团不负责解决大风厂1300名职工安置问题。

另外,大风厂所在的光明峰区域成为京州重点开发的区域,大风厂这块土地价值飙升至10亿。于是,在对大风厂的强制拆迁中,一把大火烧伤多人,引发群体事件。

解读一

过桥资金的本质就是“拆东墙补西墙”

相关剧情:蔡成功向山水集团借5000万元作为过桥资金。

陕西某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与改制法律服务部部长冯兴妮介绍,所谓过桥贷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指贷款企业或个人,短期内极缺资金,虽然已经与银行谈妥了一笔贷款,但放款还有时日,于是去找民间资本先借点钱,等银行贷款下来了就还上。二是有的企业或个人在银行的上一笔贷款到期了,为了继续获得贷款只能先找民间资本借钱还清上一笔贷款,等新一笔贷款到位再还钱。无论哪种情况,都改不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本质,所以“过桥”的说法十分形象。

这种短期的贷款,大都利率高、风险大,一旦银行后续借贷资金没跟上或者抽贷,企业资金链就会断裂。

解读二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 股权质押不生效

相关剧情:蔡成功向山水集团借款时,未经拥有49%股权的工人同意,将大风厂的全部股权作为质押。

陕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琳介绍,股权质押是指在公司的股份或股票上设定的质押,是权利质押的重要形式之一。《担保法》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特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股票(特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

各种不同类型的股权质押,其法律手续各有不同,当事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后,质押合同并不生效,而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能生效。“以基金股份、股权出资的,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朱琳表示,股权质押的生效不仅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还需要对外做工商变更登记,否则并不生效。

解读三

禁止订立流质条款 未还款股权也不能直接转移

相关剧情:因未能还款,大风厂的股权被判归山水集团。

对此,朱琳律师认为也是不可能的,“实现质权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由于股权质权的特殊性,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但是绝对禁止在质押合同中订立流质条款,即使在合同中订立了流质条款也视为无效。

“所谓流质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归质权人所有。”朱琳说,《担保法》明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在贷款合同中,即便大风厂还不上钱了,也不能直接将股权转移给山水集团。同时,法律规定,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如超过质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超出部分归出质人所有;如有不足,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不足部分作为普通债务由债务人承担。换句话说,如果法院拍卖大风厂股权,考虑到大风厂的地块已经大大升值,所得价款应该会远远超过山水集团借给大风厂的钱,所以拍卖还款后的余款仍应归大风厂所有。

解读四

过桥贷款利率远超上限 若起诉利息只能按24%主张权利

相关剧情:大风厂向山水集团借款的年利率高达146%!

陕西某律师事务所主任雷西萍认为,这明显超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支持,借款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的部分无效。在24%-36%之间的部分,借款人主动履行的,不能要求返还。借款人不主动履行的,出借人只能按24%主张。“因此山水集团如果起诉大风厂的话,也只能按24%的利息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