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扣车辆逾期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这里规定的“逾期”不接受处理,是指超过公安部具体规定的扣留车辆的期限而没有去接受处理。对于超过规定的期限没有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法定的途径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仍没有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交警扣车后一直不处理会怎样
会拍卖或强制报废。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违章或出事故,车辆被暂扣,当事人需要在交警指定时间以内到指定车管所处理违章或事故,过了规定时间,车管所可以依法处置暂扣的车辆,可以拍卖或强制报废。
1、短期:汽车被扣不处理不会放车但不会吊销驾驶证,所处的罚款到一定期限后会加收滞纳金。
2、长期:通常30天不处理的话,经办单位会移交到上级部门统一处理,到时候他们会根据你的预留信息正式和书面通知你来接受处罚,再过大约3个月还没办理或者没办理延期的话,就走司法拍卖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