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违反征信规定马上消费金融遭到怎样的处罚?

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披露了对马上消费金融的处罚决定,决定对马上消费金融处以39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上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和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9万元。

这是马上消费金融首次遭到央行处罚,也是首个消费金融公司因征信问题被罚。此前,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违规发放贷款等问题被银监会处以人民币罚款150万元。

资料显示,马上消费金融是一家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3亿元,第二批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之一。

据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由国务院于2013年1月21日颁布,自2013年3月15日起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弥补了征信行业法律监管的空白。

征信报告上的行政处罚信息多久清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征信不良行为终止的,自不良征信行为终止之日起5年内删除不良记录。

法律依据:

《征集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如何消除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5年后才可以消除。因为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门户网站对社会公示,其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时长为5年,且是自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般的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一年,满最短公示期三个月,可申请撤销公示。严重的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六个月,最长公示期三年,满最短公示期六个月可申请撤销公示。特定严重的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三年,三年之内不予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如何解决?

两种方式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

第一种: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的央行网贷自助打印征信报告,即可查看自己是否有过网贷行为。 如果查询不上征信的网贷,就有非常多的渠道可以查询的到。

申请网贷,大部分都是要进行扫脸认证的。这一步别人过不了认证。下款之后要填写银行卡,这一步也弄不了 但是目前绝大多数的网贷数据库都存在信息不足,价格偏贵,显示时间短等缺点。

第二种:使用搜索引擎进行查询

如果你已经确定自己在网络上进行了几次贷款,但是想知道这些贷款的记录有没有上征信系统,其实你可以直接上网进行搜索,打开微信,搜索:齐天快查。点击查询,输入信息即可查询到自己的百行征信数据,该数据源自全国的网贷平台和银联中心,用户可以查询自身的大数据与信用情况,可以获取各类指标数据,查询到自己的个人信用情况,黑名单情况,网贷申请记录,申请平台类型,是否逾期,逾期金额,是否有仲裁案件,等等重要数据信息等。

相比央行的个人征信报告,个人信用记录的氛围更加广泛,出具的机构也更加多元,像齐天快查、芝麻信用分等,都属于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整体而言更类似于网上说的大数据征信,是传统个人征信报告的有益补充。

该数据库与2000多家网贷平台合作,查询的数据非常精准全面。 能够查看到用户的申请次数,网贷数据,网黑指数分,命中风险提示,法院起诉信息,仲裁案件信息,失信人信息等数据。 其中,用户可以凭借网黑指数分来判断自身是否为网贷黑名单用户。 网黑指数分代表着用户的网贷信用分,分数越低,代表信用越好。 命中风险提示可以帮助用户更好的找到自身的资质问题,提高网贷平台的风控审核通过率。

拓展资料: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被网上贷款,可以查一下你的短信。如果申请网贷,贷款平台一般会给客户发通知。客户也可以去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如果他们的身份证被别人偷去办理网贷,可以查询。部分网贷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相关贷款和还款记录会直接记录在征信报告中。

对单位及个人的征信业务违规行为处理采取什么原则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对单位及个人的征信业务违规行为处理采取公平公正原则。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罚;擅自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进行处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9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9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征信最新管理规定

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超过的应予删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征信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二是明确规定禁止和限制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息,包括:禁止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采集的除外。

三是明确规定个人对本人信息享有查询、异议和投诉等权利,包括:个人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个人认为信息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处理;个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并限期答复。个人对违反《条例》规定,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还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是严格法律责任,对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违反《条例》规定,侵犯个人权益的,由监管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条例》对个人不良信用信息的保存期限设定为5年是怎么考虑的?

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有不少公众意见和专家提出,应当对不良信息设定一定的保存期限,且期限不宜太长。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惯例,《条例》将不良信息的保存时限设定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删除。

5、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条例》对其有什么规定?

答: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中国征信中心运行维护的我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8年来,已收录1800多万户企业、8亿多个人的有关信息。为明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和监管依据,发挥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重要作用,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条例》对其作了专门规定。

《条例》规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国家设立,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专业机构建设、运行和维护;该专业机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