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暂不发放工资的怎么做会计分录
一、欠发的工资如何做会计分录,以下举例说明:计提的时候,全额计提
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工资 10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10万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8万
贷:银行存款8万
在本期反映了应发的全额
反映了实发的8万
反映未发的2万
二、一般工资的核算包括两个部分,计算应付工资和发放工资。
1、计算应付工资时,应按工人的服务部门计入有关成本费用中,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工资时,无论是先发还是后发,一次性发还是分次发,都是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如果在发放时需要扣款(如伙食费、房租水电等),则贷记“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如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则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二、延期发放绩效薪酬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先计提,再发放。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答:《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一、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责任编辑:编辑组]
四、延期付款的利息会计处理具体是怎样的呢
1、延期付款的利息,付款方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延期付款的利息,收款方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付款利息等问题增值税处理的批复》(国税函〔1999〕第598号)第一条规定,如果发生合同未到期而提前支付货款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付款与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不一致的,若实际付款大于发票金额的,则应补开发票;否则,应按销售折让的发票开具办法处理。
因此,收取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征税。在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可以与货物销售金额合并开具,也可以单独开具。
五、不良贷款利息收入会计处理
贷款展期是指经银行信贷部门批准延长贷款期限的一种方法.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El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的10天前、中长期贷款在到期日的一个月前,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借款展期申请书"一式三联,交给信贷部门审批后,*9联由信贷部门备查,第二、三联送交银行会计部门.经信贷部门审查同意后,在展期申请书上签注意见送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收到后,不需要办理转账,只在贷款凭证上批注展期日期,其中第二联展期申请书附于借款凭证后面专夹保管.第三联加盖业务公章后交给借款单位,作为同意贷款展期的通知.每笔贷款展期只限一次.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的展期期限不得超过3年.
2、逾期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到期(含展期到期后)未归还的贷款.当贷款逾期,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无力归还贷款时,银行会计部门应于贷款到期日营业终了,通过会计分录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核算时由会计部门填制两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贷:贷款--××借款单位贷款户
办妥上述手续后,将逾期贷款借据另行保管,加强催收.
逾期贷款从逾期之El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发生罚息利率调整情况则分段计息.待借款单位的存款户有资金时,银行应按规定的扣款顺序,一次或分次扣收逾期贷款.扣收时,由银行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转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贷: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应收利息
3、非应计贷款
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应转入"非应计贷款"账户单独核算.会计部门根据经审核确认不良贷款的相关单证,填制特种转账凭证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非应计贷款--××借款单位非应计贷款户
贷: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同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或借)贷款--利息调整
收入:应收未收利息
收回非应计贷款本息时,其会计分录为:
付出:应收未收利息
再转入表内(即已计提),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或借)贷款--利息调整
收回非应计贷款时: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贷:非应计贷款--××借款单位非应计贷款户
应收利息(按已计提利息)
利息收入(按其差额即利息调整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