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所有KTV的报价和有哪些优惠有会员卡打几折
欢唱宝福店:厦门湖滨南路819号宝福大厦1-2F,定位专线0592-5166999
帝豪店:厦门夏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3F,订位专线0592-2967777
新馆店: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95号,订位专线0592-5079888
瑞景店:莲前东路288号瑞景商业广场3楼订位专线0592-5993888
营业时间都是早上11店到凌晨2店
价格
2-4人迷你包厢70/小时,4-6人标准包厢100/小时,4-6人豪华包厢120/小时,6-8人标准120/小时,豪华140/小时,8-12人标准140/小时,12-15人标准160/小时,豪华180/小时,15-25人vip包厢200/小时
办会员卡划算一些,你和里面的工作人员说一下你要办卡他自然会帮你弄,办卡要150元(新馆店要200),然后会送你等值或超值的抵用券,不过一次只能用一直,有学生证好像是120(单用学生证不打折),有效期一年,平日5折,假日7折,最低时段2折,一般比优惠价还要再低上1折或2折,旧卡每年续卡是80元 欢乐迪电话:5235526
地址:厦门市香莲里28号(摩尔莲花广场三楼)
情侣包(2-4人)、小包厢(4-6人)、大包厢(9-12人)、豪华包(12-15人)、尊贵包(15-20人)、VIP包(20-25人)、钻石厅(25-35人)、欢乐厅(35-60人)
不设最低消费,分时段打折
二、厦门的音乐之声两个人去KTV,多少钱
不是人数的问题了,看你怎么弄,小包738 中包1280 大包1688 消费可算包厢最低消费,在包厢没喝738快钱的酒那就是738 以此类推。
三、KTV最低消费
KTV最低消费也属霸王条款。
对于娱乐场所里的“最低消费”规定,你是否已经见怪不怪了呢?近来,工商部门向“最低消费”开刀了。
“你们坐的卡座区,最低消费880元,先付钱再消费。”前几天,李先生去一家酒吧,刚在酒吧沙发区坐下来,就听到服务员这么介绍。由于当晚是带了3个生意场上的客人来的,碍于面子李先生咬咬牙就付了880元,但是心里却很不是滋味。等酒水上来以后,李先生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贵了———1瓶普通售价仅40元的干红葡萄酒在这里就要138元。李先生自认倒霉,即使老板定下500元一瓶的价钱,他也只能买这个单了。
在众多KTV、茶室、酒吧等娱乐场所,类似的情况其实比较普遍,“最低消费”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行规”。但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因此受到了侵害。
据了解,目前杭州城区已经有200多家经营酒吧项目的娱乐场所,经营卡拉OK项目的娱乐场所也有180来家。“最低消费”这一规定在杭城的众多娱乐场所中同样存在。
“最低消费”是一个陷阱。
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高档娱乐场所的包厢最低消费高达2000多元,部分酒吧甚至在散台区域(不设包厢)也规定了几十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而茶楼等一些大众消费场所,也存在最低消费在100元到500元不等的规定。除了酒吧、茶室,部分饭店酒店的包厢也设起了最低消费门槛,如工商部门查处的湖州一家酒店,它的包厢就有2800元、3800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规定。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很可能是一个陷阱。”执法人员介绍说,一些消费者因为有了“最低消费”,生怕消费不足胡乱点单,结果大大超出“最低消费”,而另一些消费者怕超支,往往点不足“最低消费”,结果也只能照“最低消费”买单。
“最低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面对工商部门的检查,一些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并不认为“最低消费”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这在大城市很普遍,何况客人进包厢时,我们的服务员就事先告知了客人,消费者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不消费”。
对此,工商部门指出,这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显然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其含义包括: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即使一口水不喝,一点东西不吃,也必须支付最低消费的费用,这是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控制范围内违反消费者意志的选择,是一种消费者不能充分行使权益和自由的选择,这种行为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宰割性和消费者的无可奈何性,商家规定这种消费形式,纯属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