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系列篇》——被信用卡、网贷起诉、仲裁、传唤了该怎么办?
如今,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异军崛起,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更多的是带来了负债。
保守估计陷入债务泥潭的用户已高达上亿,可参考我之前写过的文章《某一网贷平台注册用户超9000万,背后隐藏着什么秘密》及《失信被执行人飙升至1394万人次,意味着什么?》
我接触过的负债者保守有上万人了,发现了一个现象:太多人不知道自己负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太多的人不知道该如何来正确面对负债;也有太多的人因解决方法不对,在债务泥潭里越陷越深,甚至发生一起起悲剧……
所以老莫决定写一个系列篇,从导致负债的原因开始到规划还款、回归正常生活为止。
老莫将为大家逐渐揭晓答案,也可提前进入星球寻求解决方案,众多兄弟姐妹们一起打气、一起努力,让未来不再迷茫
在解决债务问题的时候,众多网友都会面临着逾期,逾期也就意味着会被催收,甚至是被起诉、仲裁或者是被经侦传唤乃至立案(信用卡长期逾期有被传唤和立案的可能)。
那么,如果被起诉、仲裁或者是传唤了该如何应对呢?
一、起诉
是否被起诉以收到法院的传票为准,传票一般包括:法院名称、案号、被传唤人的姓名、地址,传唤事由,应到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加盖法院印章。
如果传票没有以上一项或者是多项,则有可能这张传票是伪造的,即使真的传票,也建议打法院电话确认一下。
如果确认是假的,建议报案处理,对方涉嫌伪造国家公文。
如果是真的被起诉了该如何应对呢?
1、协商解决:与出借人进行协商,说明自己的真实情况,要求延长还款期限并支付合理的逾期利息,请求原告撤销起诉。
2、积极应诉: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3)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5)按时参加开庭。法庭是打官司的双方面对面直接说理的地方,所以才有"咱们法庭上见"的说法。参加开庭可以向法官阐明自己的立场,也可以摸清对方的底细。即便你不出庭,法院同样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开庭日期。
(6)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你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条件允许的话最好能聘请律师来帮忙解决。
对于大多数网贷借款人来说,被法院起诉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要比直接还款低的多,大多数网贷机构所收的利率要远远超出36%,而法院最高只支持24%以内的利率。这也不难理解为何很多网友会说:“我会还钱的,但是要法院判决,法院判决还多少,我就还多少”
温馨提示:谨防虚假诉讼
二、仲裁
关于仲裁我之前专门写过一篇文章,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分别介绍了仲裁、网络仲裁以及先予仲裁(包含先予仲裁法院不会受理的依据)
因网贷无力偿还,被网贷平台仲裁了怎么办?
如何分辨仲裁的真假?
1、仲裁通知书里边会有案件号、仲裁你的公司、哪个地方的仲裁委等信息
2、通过案件号可电话或者是仲裁委官方网站上查看
仲裁也要认真对待,千万不能消极应对。要保存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对方是否有阴阳合同、是否利率虚高、是否有砍头息等等。
温馨提示:谨防虚假仲裁
三、传唤、立案
传唤是公安机关指定时间、地点到案的一种措施,虽不等于立案,但千万不能轻视。
如果被传唤了该如何应对?
一定要积极配合调查,切勿抱侥幸心理逃避,不然很有可能会被挂网逃。
(一)立案前全额还清透支金额
(二)立案前和银行达成还款协议(现在主动权已经不在你手中了,很难……)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及《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和第八条。
信用卡逾期5万以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信用卡恶意透支属于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后很难撤案,程序要走完,换句话说一旦立案后再还钱就叫退赃,只是你减轻处罚的情节,记住,是减轻,不是免除。具体如何量刑或是否属于恶意透支由法院判决。
如果已经立案了该如何应对?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所以一旦已经立案了,就要拿出能证明不是恶意透支,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证据(比如生意突然失败导致收入骤降、生病、意外等原因,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但是现实中也比较困难,一旦立案,基本已经算是证据确凿了。
温馨提示:
1、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新规立案标准虽说提高到五万,但不代表金额不到就不能立案,比如办理信用卡时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收入证明、资产证明、套现(可左可右,信用卡领用协议规定不能套现)、养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等等
2、别听传言每月还款100-200块进去银行不会报案的说法。立案起诉是有成本的,金额不大的话通常情况银行不愿意报案或起诉自己的客户,前提是银行知道你有还款意愿,有资产,没有恶意逃避。可能因为家庭变故,资金周转等一些因素暂时不能偿还。但如果金额超过了你的资产,或查明你名下没资产,没有还款意愿,恶意逃避的,银行也只能报案了……
报案和起诉的商业银行比较多。
3、道听途说不靠谱,建议自行到《裁决网》查看相关真实案例。现实中虽然有逾期几年啥事都没有的,但也有很多被起诉、立案、甚至判刑的。 不真正轮到自己,一般是不会明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意味着什么,无知者无畏……
4、债务遇到问题,提前做好规划,提前和银行协商分期还款
理性消费,量力而行……
网贷暴力催收生死劫,疯狂还剩189天
几年疯狂的P2P谈不上为中国的经济增加多少的红利,更多的是把中国负债的老百姓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特别是那些不正规,套路贷,砍头息,阴阳合同的网贷,在资本的市场引起了大量的社会案件,让很多人家不家,亡不亡。于是在国家认清P2P的情势后出台的新的民法典有了明确的约束,给他们的日子也只剩下189天……
几年前的网贷乱象
1、监管乱象
几年前的P2P只要有APP,只要有资金都可以在网上乱放贷,无监管,无审批,无流程;只要有钱做个APP就上线。
2、利率(高利贷)
没有利率就没有市场,没有利率追求就不会有大量的蜂拥而至,大家都在拼命的追求,没监管的市场利息凭自己喊,打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口号下,很多借债人被洗劫一空。
3、暴力催收缺乏法律依据
几年前的暴力催收连公安机关都不受理,这无非是增长了P2P的暴力行为,直到去年的公安机关的打恶打黑,给予了暴力催收的有效打击。
4、借款人缺乏法律意识
很多借款人一听催收要起诉要坐牢,要上门都担心害怕,可是现实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在违法。
5、借款人死要面子活受罪
6、违法证据难收集,起诉维权成本高。
可以说,几年前的网贷就是很多资本的红利。
可是无这样的状态下导致下来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也引起了社会与国家的关注,于是开始了国家对于网贷政策有了新的定议:
1、监管出手
这两年内各省及各市劝退了大量的金融小贷平台,有主动退出有被动退出。
2、扫黑打恶
有暴力催收造成社会案件必有打击,网贷催收冒充公检法催收,露头就打。最出名的就是51信用卡网贷催怍公司被一窝端的杭州事件。
靠监管,靠扫黑。容易让各大网贷平台通过回避一些敏感问题来回避。
比如:
1、不再冒充公检法催收
2、暴通信录,短信轰炸时不承诺哪个平台,让你无法收集证据。
3、网络电话的施行,打一个电话变一个号码,让你根本无法证实是哪个平台。
于是乎,在今年产生的,《民法典》严禁放高利贷纳入刑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也就是说还有疯狂的189天,让这些P2P决定自己的生与死……
为什么这样说呢?其实小强前面讲过《如何利用民法典来合理处理自己的债务》,这里讲的就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高利贷入刑?
以前高利贷在公安机关面前只要不发生刑事,公安机关是要求双方合理处理,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矛盾关系,建议双方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而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民法典》一旦正式实施,高利贷入刑,又有谁去冒这个风险?
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全同》第680条规定:禁止高利贷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高利贷的解释又从何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无论是民间借贷,网贷,信用卡等,法院只支持24%;超过36%那是违法。介于24%---36%,还了白还,不还借贷方也无权要。
试问当今网贷平台,有多少平台敢说未超过年利率24%?
这里要普及一下这个24%的定义:
24%包括(利息、手续费,违约金,保险、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不得超过24%)比如你向平台借款1万,你如果一年不还,那一年到了之后你最高只需偿还12400元。这是法律所认可的。
每个平台都在吹自己利率低,合法合规。
每个平台都在借贷人面前说自己是正规的。
甚至某些平台一边吸着借款人的血,一边做着喜剧性的贷款扶贫洗白自己。
比如某普惠,保险,服务费等都超过36%了,却又在重庆以借贷扶贫款,零利息的方式洗白自己,多么深的讽刺……
下面来看看几个比较正规的网贷的利率就知道了
上面此图介绍的是正常还款,不逾期的状态下的正常利率,如果你逾期了呢?那利率又该如何计算?自己称一称吧!
利率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
“民间借的贷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所以当你的网贷逾期的时候,应该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并不是任凭网贷平台的胡作非为,承担自己该承担的,对违法,违规的平台学会说“不”。
为什么说网贷生死劫只剩下仅有的189天?
因为《民法典》已把高利贷写入刑事。
违背民法最多只是面临官司之争,但是违背刑法,后果是很严重的,没有任何一个P2P法人愿意搏这个风险。
民法典同时也约定了每年当中,借贷平台及个人对高利贷放贷次数的限制;若发现个人及公司放贷次数超限,甚至涉及刑事?
什么意思?
比如某平台非法放贷暴力催收,若按法律规定红线放贷是300人次,而从多方面的收集的信心达到500人次,那你就是放高利贷也可能被涉及刑事。
没有利益就没有市场,谁都不愿意用微薄的利润去搏法律的红线。
2019年各省市退出一批小额P2P,
2020年又去一批P2P;
剩下的在2021年,要不你就转变观念,走向合理合法合规化,要不就是灭亡,不复存在。
随着借款人的法律知识越来越清晰,维法意识越来越明朗;未来的暴力催收,违法催收也将受到公安机关的重拳打击,P2P的春天已过,剩下的只有那些大平台,合法合规的走到最后……
有人说,我是在教大家当“老赖”;一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把我抨击得体无完肤。
有人说,我是在普法于众,让更多的负债人合理合法的处理自己的债务,避免自己在债务路上越陷越深。
是是非非,各站在各的立场。
催收不懂负债人的痛……
负债人不懂催收的无助。
对也好,错也罢,我们维护着自己的法律底线,又如何去判断和痛恨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呢?
有没欠信用卡网贷还不上的安例
先来说说第一个案例,他欠了7万元的网贷,也和很多债务人一样,就是不还钱。至于催收之类的事情估计也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应该说他欠的网贷除了被催收之外,也就没有其他事情了,所他也觉得无所谓。后来实在是受不了每天都打电话,于是就更换了自己联系方式。
然而,巧的是他刚刚换完联系方式就出事了,他更换联系方式的那一天刚好是休息天,结果就是休息天的时间,公司想让他去接待一下客人。在正经公司上班的人都知道,客人可不管你是否在休息,只要到了,就必须要接待。然而,他的电话就是无法拨通,因为没人知道他的电话。倒也不是找不到其他的人去接待,而是会浪费时间,结果公司的客人在门口晒了三个小时的太阳。
结局大家应该也能猜到,年终奖驳回,被公司劝退,这里要看清,是劝退而不是公司辞了他。再加上之前就有人因为催收的事情打电话到公司,自然也就留不下来了。后来去了别的公司,结果另一家公司非要看就业证,可他的就业证上面刚被上一家公司写下了不良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