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认证的发票怎么做账
企业未认证的发票,应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具体会计分录为:
1、在购入材料或者商品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待发票进行认证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二、未认证的发票如何做账
如果没有认证账务处理是:
借: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不是则为“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等)
认证当月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
(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同时注意,计算该指标时应包括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对应项目。
(2)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报该指标。
(3)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减征额”。
(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应纳税额”填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三、没有认证且过期的发票应该怎么处理
发票过期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引起,可以按程序向税务局提交申请进行抵扣;如果是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则不能抵扣,按照价税合计金额计入成本费用。
根据《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若你公司逾期未认证抵扣的原因属于公告所述的客观原因,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额。但如果你公司是由于疏忽导致发票逾期未认证,不属于公告所述的客观原因,则此发票不得抵扣,只能由公司承担此损失。账务处理时按照价税合计的金额计入材料成本或资产原值。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逾期未认证账务怎么处理
如果超过认证期,进项税不能抵扣了,直接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库存商品、销售费用科目。
分录1处理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分录2处理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如果那张发票的商品已销售,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会计分录:
(1)先转入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然后,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如果没有销售,应该计入库存商品科目。
商品那张的税额是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我们是购货方,逾期的这笔分录直接是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如果这笔库存商品已经销售了,你做的逾期分录是对的。即: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