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呆账怎么处理?
如果是贷款未结清产生的呆账,那么需要先结清欠款从结清之日算起,5年后呆账记录会自动消除。
首先应该先搞清楚呆账是什么(产生呆账的原因:欠款未缴,溢缴款,我的经验只包含处理非欠款导致的呆账),产生呆账后的影响是什么(呆账非常严重,一次呆账是50次逾期,不会有银行能贷款给你的)。
搞清楚这两项之后,应该就会明白应该用12分的端正态度去解决这个事情。找到发卡行。大多数情况是,征信记录是呆账的银行卡在银行总部的系统中被标记为“止付”状态。
这个状态就代表总行基本已经没有处理这张卡的权限,是每张产生呆账的银行一张张的去解决。所以必须要找到发卡分行。
二、网贷有一笔1000的呆账怎么处理
网贷呆账虽说是逾期导致的,可程度远比逾期严重。按逾期时间来算,呆账一般都是超过180天及以上了,相当于连续6个月逾期。
而大家应该清楚,征信报告上2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逾期都算是征信黑户了,基本和金融信贷业务无缘了,只要信贷机构查到征信有呆账记录,百分之百会直接拒绝。不管借款人还款能力再好、经济实力再强都没用,因为征信这关是没法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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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
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联系网贷平台把欠款还清,记住不是只还本金,而是还要还利息以及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因为欠款拖得太久,连本带息利滚利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建议和网贷平台协商下为自己争取下免息的机会,看能不能少还点利息。
网贷还清后征信上的呆账记录会在20天以后更新为逾期,5年后征信才会恢复。期间至少有2年的时间还是没法办信贷业务的,尤其是找银行贷款也很容易被拒,借款人至少要维持2年的良好信用才有机会。
三、征信出现呆账如何处理
要分两步进行:
1、结清欠款
借款人查下征信看下是哪个机构上报的呆账,然后主动联系贷款机构进行还款,有能力可以一次性结清的直接把钱还了就行。
不过考虑到呆账时间太长产生的利息太多,建议借款人可以和贷款机构协商减免部分利息,贷款机构同意后再按新的欠款金额还款就行了,还清后别忘了找贷款机构开具一份贷款结清证明。
2、修改征信
有些贷款机构不需要借款人提醒,只要确认借款人已经把欠款还清,就会主动向征信中心申请修改征信,把借款人的呆账记录修改成逾期。借款人可在还清欠款的20天后打印征信报告,看呆账是否已经不显示了。
如果征信还一直显示呆账,说明贷款机构并没有去修改征信,借款人就要提醒贷款机构。对不予理会的贷款机构,借款人有贷款结清证明在手就不用担心,直接向征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征信中心核实确认情况属实,会转达给贷款机构,监督其在20个工作日内把借款人征信呆账修改成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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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有呆账还能贷款吗?
不能贷款,有以下几个原因:
1、从还款状态来看,呆账说明借款人当前存在没有还清的逾期欠款,说明借款人履约意识不强,没有把逾期当回事;或者是自身不具备偿付能力,面对逾期无能为力,只能任由其拖欠成为呆账。这类借款人是不符合贷款申请要求的。
2、从逾期时间来看,呆账一般是逾期超过180天及以上,按30天为一个周期,相当于借款人已经连续逾期6个月。而2年内连续逾期3个月就已经是征信黑户,不管是在银行贷款还是办理网贷,只要会查征信,这类借款人都会被拒贷。
温馨提示:征信呆账其实就是逾期的PLUS版,程度相当之严重,一天没有处理掉,借款人可以说永远都和贷款绝缘了,不良信用记录也没有办法恢复清白。
四、网贷逾期形成呆账如何处理
对坏帐损失的处理方法有两种:
1、直接转销法。即坏帐发生时,将其实际损失,直接从应收帐款中转销。在中国国营企业中发生坏帐损失时,按规定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2、备抵法。即按期估计坏帐损失,转作费用,记入备抵帐户,作坏帐准备。待实际发生时,以坏帐准备充抵。
呆帐又称坏帐、呆坏帐,为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的部分。归属为费用类,出现在损益表中。呆帐发生的原因,是因为企业为了销售商品,而给予客户信用融通,因此呆帐的产生是为了创造收入而发生的一项费用。
拓展资料:
呆账是一个经济领域术语,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物。
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呆账:
1.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2. 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3.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4. 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5. 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6. 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