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退税未按期申报怎么办
法律分析: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
2、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出口单证;3、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单证
。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地市级以上(含)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三、 根据国税发[2005]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对出口企业提出延期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除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和国税发[2004]113号执行外,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可经地市以上(含)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二、出口退税超期未申报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的规定:
第三条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第七条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未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的,主管其征税部门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因此,超过90天未申报退(免)税的,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三、报税逾期了该怎么处理可以补申报吗?
可以。处理步骤如下:
一、做出声明的原因。如果纳税人未能按时申报纳税他们必须进行申报这是税务机关规定的义务必须由纳税人承担。
在申报前你应该到“文件处理”的业务窗口查找滞纳金接受处罚并按税务部门的要求缴纳罚款并从银行带回缴纳罚款的完税证明(即完税证明)有必要知道滞纳金的范围是200到2000。只要逾期不交就会有罚款情节越严重税收负担就越重。因此有必要避免逾期申报的发生。
二、接受处罚后您可以到“纳税申报”的业务窗口进行申报。
在填写申报单时工作人员会经常要求你回家自己补报。但是最好在窗口手工填写补申报因为当税务比较复杂时最好让税务人员来处理这样可以避免由于纳税人自己的错误而导致无法填写申报单。此外在窗口填写声明更快、更有效。
三、在窗口申报时必须提前准备纳税申报单。
编制的报表应与应纳税额一致增值税报表应用于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应用于缴纳附加税依此类推。申报表应明确注明征收期限并加盖公章。如果纳税在个别地区需要相应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表。如果支付的税款是零申报请按要求在表格上填写零;如果不是零就要找出数据认真填写不要出错否则会导致补申报失败。
【拓展资料】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逾期申报税务机关参照以下条例进行处理:
1.滞纳金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由于零申报没有税收所以不会有滞纳金。
2.根据《征管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报送纳税信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相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10000以下的罚款。
四、出口商品报关后不退税应该如何处理?
只要是出口报关的货物,如果是属于取消退税率且不属于免税产品的货物,不需要进行出口退税申报,须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如果是属于免税的货物,不需要进行出口免税申报,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写免税销售额,其相应进项税额转出计入成本;
排除以上两种情况,不申报出口退税的,逾期的(在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在出口之日的次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进行出口免税申报,即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填写免税销售额;超过上述退免税申报期限的)视同内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溢征退税:
纳税人缴纳关税后,海关或纳税人发现应征税额少于实征税额,即构成溢征。海关将实征税额大于应征税额的部分追还给纳税人的行政行为,即称为溢征退税。
根据中国现行海关法的规定,下列造成溢征关税的,情况属溢征退税范围:
1、海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或不适当。
2、海关计征关税中有技术性错误。
3、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税后发现有短卸(包括装船时短装)事情。
4、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后海关放行前,发现国外运输或起卸过程中遭受损坏或损失,并不再补偿进口;起卸后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以及海关查验时发现非因仓库管理人员或货物所有人保管不当而致货物破漏。损坏、腐烂。
5、海关放行后发现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索赔后不再补偿进口者。
6、已征出口税因故未能装运出口,申报退关者。
7、依法可以享受减免关税优惠,但申报时未能缴验有关证明,征税后补交有关证明,经海关同意者。
扩展资料:
一般出口报关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申报: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2、查验:
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3、征税: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4、放行:
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
参考资料:退税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