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收逾期未收回包装物的押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1、没收逾期未收回包装物的押金的账务处理是:\x0d\x0a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x0d\x0a 贷:其他业务收入\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x0d\x0a 2、出租包装物押金是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不同于租金,押金是在该出租活动结束时应返还给承租方的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当合同逾期时,没收押金,此时贷方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为“其他应付款”;金额为押金金额。

二、包装物的押金应该怎么处理?

包装物押金处理情况如下:

(1)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2)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3)酒类产品: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三、没收逾期未退包装物的押金如何做会计分录

没收逾期未退包装物的押金如何做会计分录,

没收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扣除应缴税金后的净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包装应缴消费税货物的),

应交增值税=【押金/(1+包装货物的增值税率)】*包装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率,

应交消费税=【押金/(1+包装货物的增值税率)】*包装货物适用的消费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