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逾期如何处理
第一,把借款逾期的事情告诉家人,与家人共同来解决
如果出现借款逾期的情况,我们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沉着冷静来处理借款逾期的事情我们要主动把借款逾期的事情同家人进行沟通,共同来协商解决的方案,人多力量大,特别是在借款出现逾期的时候,心态不是很稳定,可能会出现一些极端的想法,导致事情往更糟的方向发展,家里人肯定会与你共同来解决这个问题。出现借款逾期并不可怕,关键在于我们要去想办法解决,跟家人共同来解决这个问题是很有必要的,成功解决借款逾期的问题可能性也是很高的。
第二,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商确定还款方案
当我们对于借款逾期有了一定的解决方案后,应当主动与金融机构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在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中,首先我们要表达对于借款逾期并不是恶意的,要将实际碰到的情况告知金融机构,获取他们的谅解,同时我们也是愿意还款,并不会赖账。其次我们要把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初步的还款方案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解释我们对于后续还款的计划制定的原因,尽量取得金融机构对于该方案的支持。
在与金融机构沟通中,可以将借款逾期出现的逾期利率和违约金等条款都进行一定的协商,尽量减少自己的还款压力。最后取得金融机构对于该方案的认可后,我们与金融机构要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来对后续的还款金额、还款时间、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对于我们和金融机构来说能够明确自身的责任,也避免后续出现扯皮的事情。
第三,增加收入来源的同时减少支出,严格按照还款计划还款
与金融机构敲定了还款计划后,我们要抓紧去筹钱。想要归还欠款,我们一定要努力工作去赚取更多的收入,同时还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做到开源节流来增加自身的总体收入。我们在提高收入的同时还要严格执行既定的还款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约定的还款金额,不能再次失信于金融机构。
二、无息贷款五万元,还款期限为两年,请问逾期还不上的话银行会怎样处理
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1.先由客户经理或者贷后管理人员进行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的催收。(一次催收)
2.客户经理或贷后管理人员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会将借款人的借款材料移交法律合规部门。
3.法律合规部确认材料无误再交由法律事务部接手。
4.法律事务部的人会再次与借款人进行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协商还款事宜。(二次催收)
5.法律事务部的人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会将借款人的借款合同等信息进行起诉审批,然后去法院立案,向法院申请做财产保全!
6.财产保全的对象并不是借款人的抵押物,而是借款人的银行账号。
从一次催收到二次催收就可以看出,不到万不得已,银行也不想走法律途径。一方面是时间成本太大,二是太耗费人力物力!银行的处理方式尚且如此,那么网贷就更不敢放肆的到法院去起诉了,毕竟他们的利息普遍高于银行,催收手段普遍比银行更加恶劣。不管是什么网贷,借款人逾期之后和债主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所以是不会坐牢的。
另外,如果你借的是正规的上征信的网贷,一直拖下去的话,你的征信报告就会彻底黑了,变成我们平常所说的黑户,到时候所有的银行产品,包括银行房贷、车贷都办理不了。确实,一般的714确实不上征信,但是一些老哥心里始终不放心,可以通过微信关注清白数据来查询一下自己的大数据报告到底如何,是否有上征信记录,甚至如果老哥被网贷公司起诉的话,一样可以查询到是否被起诉了。
三、民间借贷中借款人逾期,借款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怎么计算?法律的相关规定是怎么说的?
法定最高年利率24%。
24%~36%为自然债务,法院不保护、不反对,多出24%的部分,支付了的不能要求退,没有支付的可以不支付。
36%属于高利贷,超过24%部分利息不支持。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12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122、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123、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124、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12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年)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七条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只返还本金。
第八条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第九条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第十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拓展资料: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十二、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则处理。
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十四、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十五、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十六、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
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意见》(试行)第1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
十七、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以及《意见》(试行)第112条、113条、114条、115条、116条的规定处理。
十八、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四、借款人逾期不还债怎么处理
借款人逾期不还债的,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及时还款,并支付逾期还债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拒绝还债的,则贷款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来追回其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