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信用卡10万逾期5年没还了会怎么样
一般3个月后还不还款,会构成信用卡欺诈,会坐牢。如果只是暂时还不上,之后能还清的话,只是产生利息和滞纳金而已。但是如果本金透支超过一万以上,经银行催收,仍不还款的,可能要受到刑事处分的。
扩展资料:
个人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最后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
目前主要用于银行的各项消费信贷业务。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将更广泛地被用于各种商业赊销、信用交易和招聘求职等领域。 此外,个人信用报告也为查询者本人提供了审视和规范自己信用历史行为的途径,并形成了个人信用信息的校验机制。
可能影响个人信用风险评分的主要因素有:贷款中曾有逾期还款现象,或者信用卡透支后未按约定期限和应还款额度还款,或有太多的贷款账户和信用卡等等。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信用卡消费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Billing Date)时再进行还款。
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准贷记卡。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
二、信用卡欠款十几万,实在无力偿还怎么办
信用卡欠款十万元无力偿还,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信用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相应刑期在5年以下。欠款本金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经发卡行两次催收仍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上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数额较大,且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利息,情节明显轻微的,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暂时不还,以后可以还清,只会产生利息和滞纳金。但如果本金透支超过1万元,银行仍不还款,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持卡人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拒绝归还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包括不计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由开证行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实施信用卡诈骗,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的;(二)使用无效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何判断信用卡诈骗罪
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诈骗的,主观上必须具有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和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客观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在实践中,一些信用卡持有者将他们的信用卡借给其他人,例如他们的亲戚和朋友。在表现形式上,用户也是冒用他人信用卡,但用户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经过持卡人认可的。这种行为虽然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但使用人主观上不以占有持卡人财物为目的,因此不具备信用卡诈骗罪的本质特征。
三、信用卡十万逾期三年怎么办
1、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要看信用卡欠款的时间和本金金额;2、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四、信用卡欠了10几万还不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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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了十几万还不起的话,建议客户主动联系发卡银行客服说明情况,告知对方自己不具备还款能力,然后表达积极还款的意愿,尝试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以及可以尝试提出停息挂账的申请。
近年来,随着信用卡的广泛普及,想必在城市里工作生活的人都会或多或少有那么几张信用卡。然而,信用卡越来越多,人们的消费欲望也愈发膨胀。因此有一部分控制不住自己的人就会欠信用卡,等到了还款时间才发现自己根本无力偿还。
如果信用卡欠了十几万还不起的话,建议客户主动联系发卡银行客服说明情况,告知对方自己不具备还款能力,然后表达积极还款的意愿,尝试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以及可以尝试提出停息挂账的申请。只要客户不是故意逾期不还,那银行一般会酌情考虑。如果银行最终应允,那客户和银行商量好新的还款计划后,再按新的还款计划每月按时逐期还款即可。自己手里钱不够的话,还可以试着向身边亲近的家人朋友借钱来还。
大家需要注意,千万不要直接逃避不还,不然的话,一旦逾期时间长了,银行很可能会起诉客户,届时若经法院判决后还拒不还款,就有可能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哪怕客户一时无法还清,也可以先一点一点的还,如此也好让银行知道自己是诚心还款的,对之后申请延期就会有一定帮助。
五、信用卡欠了10几万,还不起怎么办
如果有特殊困难,如失业、患上重大疾病、身残,可以联系银行协商还款,最长还款期限可达5年。多次逾期不还,银行两次催收过依然未还的情况下,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会坐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八条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第十九条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第二十条各发卡银行的透支业务须纳入其信贷规模进行管理。透支额转入短期贷款核算。
第二十一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第二十二条特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签约银行发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费用。
第二十三条特约单位不得通过压卡、签单和退货等方式支付持卡人现金。
根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