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征信怎么申诉

征信申诉流程主要是以下的两种情况:

1.如果是在贷款中发现自己被贷款或者是被信用要及时的去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去纠正,出示自己的相关证据。

2.如果是自己的身份的相关信息出错,有以下步骤:

(1)个人认为本人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或异议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或者拨打4008108866进行查询。

(2)查询到具体金融机构报错了个人征信记录,携带身份证到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提出申诉。对于当地没有网点的金融机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提交异议处理。

(3)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4)审核完之后确实存在错误的,数据发生机构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给你更正过来。更正的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自己留着,一份对方机构存档,最后查下自己的信用报告,确认下错误信息的更正准确度。

(5)数据发生机构更正完之后,会打电话通知你,让申请人再次进行确认,如果修改无误,直接进行个人签字就可以了。

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填写好的《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到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经核查确实个人征信报告上的信息有误,会进行修改处理,那么这笔错误的记账就会被清除掉。如果经核查确实无误,在之后也会答复异议人,给出相应的处决条例。

拓展资料:对异议处理结果仍有争议怎么办?

异议人在收到处理结果以后,仍然发现自己提交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对结果有异议的情况,可以通过当地人民银行向征信中心申请在个人信用报告上发表个人声明,还可以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征信申诉在哪里申诉

如何申诉征信记录异议处理(征信记录异议申请)

一、异议申请的方式和要求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银征信中心〔2013〕97号文)规定: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一)本人提出异议申请个人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二)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申请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另可自备填写完成《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第二十六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征信有异议怎么申诉

向征信机构申诉即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