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欠银行的钱妻子要还吗?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所以要回答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丈夫的债务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欠钱的用途: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妻子可以拒绝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无公正都没区别,都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离婚,妻子的工资会被用来抵债,因为妻子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该会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至于房子,不管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

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2)如果是第二种,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3)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用理会,法律不支持。

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很多人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一方有欠债的情况,那么另一方也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但其实,即使双方之间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但由于欠债的情况不同,也不能一概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另一方也承担责任。通常情况下,一方在婚内的欠债,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或者追认的,可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那么另一方要有了偿还义务。但要是一方的欠债在合理范围内,同时也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的话,则直接认定为共同债务,另一方此时需要对该债务负有偿还义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二、老婆去世了,老公贷款的钱,要还吗?

如果是夫妻双方的贷款,即使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继续还款的义务,如果你无力偿还,需要看债权人是否起诉,如果没有起诉,想办法尽快把钱还上,毕竟,欠钱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债权人起诉,则面临着败诉风险,如果无力偿还,就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并且妻子在两份借款合同中分别为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所以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使丈夫死亡,妻子仍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贷款是夫妻一方全部用于其个人,而不是家庭共同经营等,如果是夫妻在银行的贷款,就更要想办法偿还,因为面临着逾期利息、信用征信等很多风险。另外,如果一旦因贷款被债权人起诉,就面临着败诉的风险,判决书一旦生效,就要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拒绝履行裁判文书,法院将会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三、丈夫贷款后死了,妻子要承担这个债务吗

丈夫贷款后死了,妻子是否需要承担债务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分析

(1)如果丈夫贷款是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死亡后,妻子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丈夫被公司催收妻子死后贷款(丈夫死后欠银行贷款妻子要还吗?)

(2)如果丈夫贷款并非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丈夫通过贷款从事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债权人主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如果丈夫贷款并非是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妻子在事后进行追认或者自爱贷款时妻子与丈夫共同签名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死后,妻子应当承担清偿贷款的义务。

原则上,丈夫死后,妻子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贷款应当承担偿还义务,对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贷款不承担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签名、妻子是否时候追认、是否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是否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经营,如果是则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四、老公欠钱被起诉了但老公去世了老婆不还这个钱可以吗?

对于他人欠丈夫的钱的情形,作为妻子,只要有丈夫的授权委托的,妻子可以依法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欠条可以完整清晰的反应债权债务关系,且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话,可以起诉。

法律分析

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代理人只有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才能实现和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首先,代理人应认真工作,尽相当的注意义务。在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的无偿代理中,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尽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在有偿代理中,代理人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其次,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应根据被代理人的指示进行代理活动。由于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被代理人可根据客观情况随时给代理人指示,代理人具有遵守被代理人指示的义务。代理人不遵守被代理人的指示,构成代理人过错;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再次,代理人应尽报告义务与保密的义务。若代理人未尽到职责,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根据法律规定,代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应从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争取被代理人最为有利的情况下完成代理行为。判断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是否维护了被代理人利益的标准,因代理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对于委托代理,其标准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的主管利益;对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标准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的客观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五、丈夫去世,妻子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怎么办

就看妻子是否继承丈夫的遗产 。如果继承了遗产,那么相应地也就继承了偿还债务的义务所欠银行贷款可以由贷款人遗产清偿,也可以由其遗产继承人继续承担。如果该贷款有担保人的话,一般是由担保人代为偿还。而如果没有担保人,就轮到子女进行处理。

法律分析

国家也规定了: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继承人优先使用父亲遗产来偿还未还清的银行贷款,偿还完贷款后剩余的遗产,再由继承人继承。而偿还贷款也以遗产价值为限,对于超过遗产价值的未偿还贷款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当然,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而若是父亲名下无遗产,该贷款也没有担保人的话,那就不用去偿还,银行通常会作为坏账处理。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银行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和担保人(如果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份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在担保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债务的金额超出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愿意偿还的话,法院也会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六、丈夫在银行贷款妻子也签字了,现在丈夫去世妻子要还款吗?

肯定是要的,要不你银行名下有财产的话。也是会给银行作为抵押或就扣押。应该是属于婚内的。贷款包括夫妻都签的字。

这种情况是你是要布负联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