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运证逾期未审怎么处罚

营运证办理超过时间(逾期不参加审验),先接受相应的罚款,再及时申请办理新证。营运证逾期不参加审验,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依据的是《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该规定称“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道路运政机构办理年度审验手续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客货运输经营者,所持道路运输证未加盖有效年度审验章的,从年审的最后期限起,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以一个月计),汽车每辆处以100元罚款。”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二、道路运输证过期了怎么办

道路运输证过期了怎么办

道路运输证过期了怎么办。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就会被道路运输部门注销证件。道路运输证过期不可以申请办理检验手续,道路运输证过期了怎么办。

道路运输证过期了怎么办1

道路运输证过期了,就是无效证件。应立刻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到属地运管机构申请办理补审手续。

1、要提前多长时间开始办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有效期限届满前60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办理。

2、到哪儿办

属地运管机构,也就是发证机关,在哪儿领的证就在哪儿办。

3.需要带上什么材料

带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4、申请办理补审的流程如下:

1)、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签注意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道路运输证年审表》,并签注意见。

2)、交验相关证件。审验工作人员审验时应收回《道路运输证审验表》,并检查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单位车辆除外)、客货运输路线标志牌。

3)、进行现场记录。道路运输证审验中,审验工作人员应对经营者交验的证据和任何相关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好《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现场记录表》。手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通知其补办或限期改正。

4)、签署审验结果。对审验合格者,审验工作人员应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加盖“审验合格”印章和审验日期。审验期之后未予审验和审验不合格者,不准参加营业性道路运输。

温馨提示:

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就会被道路运输部门注销证件。道路运输证过期不可以申请办理检验手续,且要先接纳无效道路运输证处罚后能够再次申办新证。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是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获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私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道路运输证过期了怎么办2

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选择进入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申请业务申请流程。除总质量4.5吨及以下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的普通货运车辆外,其他所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都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年审业务。

第二步:绑定经营许可证号或统一信用代码。

首次登录的用户需要在菜单“用户中心”下的“我的证照”栏目中对相关信息绑定完成后方可进行营运车辆的申请业务。

第三步:选择办理普货车辆网上年审申请流程,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车辆信息中查询选择车辆。

第四步:上传申请材料。选择普货车辆网上年审申请业务材料并选择提交。需要上传的材料有1.机动车行驶证正面;2.机动车行驶证照片副页背面。

申请人根据页面展示的上传材料示例,上传格式为png、jpg,大小不超过10M的图片并确保上传的材料清晰可见。上传成功的材料,右上角会显示“上传成功”字样。上传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提交。

其他相关材料由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共享给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无需重复提交。

第五步:查询业务办理情况。业务办理流程提交后,可通过首页下“我的办件”功能查看业务办理进度。业务办理人员将在2-3个工作日内受理您的'业务,并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审核通过已评级后,可下载年审凭证(PDF版)。凭证可通过扫一扫功能进行验证。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联系业务办理人员沟通处理。

道路运输证过期了怎么办3

办理流程

1、企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部门(交管所或交通局)提出申请,准备申请材料

2、将申请材料递交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部门

3、相关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发放《行政审批申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发放《行政审批补正此阿里通知书》,补齐材料即可;不符合受理情形的,发放《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受理之后,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5、如果许可,窗口会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领取道路运输许可证。

办理所需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公司章程;

3、公司法人、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代理,要提交代理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证件有效期限

道路运输证每年度审验一次,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按省、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规定向有关单位发布具体时间和要求,对车辆台数较多的单位可上门审验,台数较少的单位或个体、联户,可按行政划分乡或片区集中审验。

三、道路运输证年审过期怎么处罚

1、道路运输证过期了,就是无效证件。应马上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驾驶证、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到属地运管机构办理补审手续;

2、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签注意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道路运输证年审表》,并签注意见;

3、交验相关证件。审验人员审验时应收回《道路运输证审验表》,并检查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单位车辆除外)、客货运线路标志牌;

4、进行现场记录。道路运输证审验中,审验人员应对经营者交验的证据和其它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好《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现场记录表》。手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通知其补办或限期改正。

四、道路运输证没有年审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

年审过期仍旧上路行驶的,被交警抓到,会罚款200元,扣3分的,并且要你在规定时间内赶紧办理车辆年检的手续。如果逾期达到三年,汽车会被注销、强制报废,驾驶报废车辆会受到扣除驾驶证12分的处罚。道路运输证过期了,就是无效证件。应马上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驾驶证、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到属地运管机构办理补审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无效道路运输证是3年以上未检测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

五、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

道路运输证扣押逾期不处理(道路运输证逾期多久罚款)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违反交通部和交通部与其他部(委)联合颁布的规章规定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行为的处罚。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道路运政机构”)行使本规定的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权。

地方性法规授权的道路运政机构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本规定的处罚权。第四条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应遵循法定、公正、公开、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对违反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行为,按照本规定可以给予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第六条 道路运政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在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经营活动场站(点)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规费稽查站内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 违法行为与处罚第七条 对违反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行为,按本章各条的规定处罚。第八条 对违反经营许可管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超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客、货运车辆无道路运输证或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的,没收无效道路运输证,汽车每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他机动车每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四)营运车辆在运行中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汽车每辆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其他机动车每辆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营运车辆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伪造、倒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的,收缴其非法证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者按本条第(一)、(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七)用不正当手段向道路运政机构骗取道路运输证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未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核准擅自购置营运车辆的,每车处以购车价3%以上5%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10000元。

(九)营运车辆易主未按规定办理营运过户手续,并继续从事营运的,对原经营者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新经营者分别情况按本条第(一)或(三)项处罚。

(十)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道路运政机构办理年度审验手续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客、货运输经营者所持道路运输证未加盖有效年度审验章的,从年审的最后期限算起,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月计),汽车每辆处以100元的罚款,其他机动车每辆处以50元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十一)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办理变更、停业、歇业手续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九条 对违反客、货运输管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客运经营者未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批准擅自开行客运班线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客运经营者无故不按核定的线路、区域从事经营活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客运经营者擅自增加、减少班次以及停止运行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客运经营者无故不在核定的客运站停靠、上下旅客、装卸行包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客运经营者无故不按核定的时间发车的,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客运经营者无故在途中更换车辆、停止运行、途中甩客或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客运经营者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客运经营者不在规定的售票场所售票或强揽旅客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客运经营者或司乘人员收取票款后不给旅客车票或给予的车票与票款不符的,每人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九)出租汽车不安装或不使用计程、计价器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

(十)出租客运经营者异地经营的(送客至异地返程的除外),按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处罚。

(十一)出租客运经营者拒载或中途无故中断运输的,每次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出租客运经营者在营运中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招揽他人同乘或故意绕道的,每次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二)包车客运经营者沿途招揽乘客的,每次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出租客运、旅游客运经营者在机场、车站、港口等客源点不在规定的场所、不按规定秩序排队承运乘客的,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三)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报废汽车从事客、货运输的处以3000元的罚款。使用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客、货运输经营活动的,每辆车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未使用相应车型、等级要求的车辆从事客、货运输经营活动的,每辆车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十四)客运经营者不按核定的营运车辆载客定额载客造成超载的,按超载旅客人数每人处以50元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不按核定的行包装载定额装运行包造成超载的,按超载行包重量每千克处以5元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十五)客运经营者不服从道路运政机构安排,不进站营运,扰乱客运秩序的,每辆车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六)使用货车、拖拉机及其他禁止载客车辆经营旅客运输的,按装载旅客人数每人处以50元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十七)未经道路运政机构批准,擅自开行零担货运班线的,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擅自延伸或缩短零担班线,改变停靠站点,增加或减少班次的,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十八)从事危险货物、零担货物、大型物件货物、集装箱、冷藏保温货物等运输的车辆和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条件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九)货运经营者使用全挂汽车列车、自卸汽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非机动车(含畜力车)运输危险货物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无“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非营业性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作业,造成重大事故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拒绝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运输任务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经营者和其他组织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三)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凭准运证承运国家规定必须凭准运证运输的货物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四)营业性客、货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装置运输标志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五)伪造、倒卖、转借和租让客、货运输标志、出入境汽车运输标志的,收缴其非法标志,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使用者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超期的临时加班和包车客运线路牌的,每次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六)出入境客货运输经营者不随车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出入境汽车运输统一标志、出入境汽车旅客运输行车路单或国际汽车货物运单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七)外国籍汽车擅自在我国境内自行揽货、揽客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营运证过期多少天罚款

营运证过期90天罚款。

小车:小车车检过期上路被交警发现要依法被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逾期3年未检将履行强制报废手续。

货车:货车营运证年检过期,二级维护一旦超期则运政系统自动将该车档案锁定,二级维护超期90天以内,处以1000元罚款;超过90天(含90天)180天以内,处以2000元罚款;超期180天(含180天)处以5000元罚款,最高罚款金额就是5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

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

(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