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如何处理
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的话,那该汇票的持有人就行使追索权追讨该笔款项,如果追索失败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
1、行使追索权之前,持票人应确保自己尽到提示付款的义务。
2、当发生商业承兑汇票拒付情况时,持票人应取得相应的拒付证明。
3、持票人取得上述拒付证明后,应及时向其前手或汇票的所有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拓展资料: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当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
定义: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是指对符合银行条件的企业,以书函的形式承诺为其签发或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即给予保贴额度的一种授信行为。根据定义可以看出,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是我行对企业发放的授信额度,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申请保贴额度的企业既可以是票据的承兑人,也可以是票据的持票人或贴现申请人。
主要功能是通过银行承诺贴现加强了票据的变现能力和流通性。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一般是企业,由于我国的商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较银行汇票难度大,不容易被持票人接受。
如果银行在商业承兑汇票后加具保贴函,持票人得到银行贴现的承诺,可以在票据未到期前,通过向银行申请贴现提前融通资金。票据到期后,由银行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因此,附加保贴函后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被接受性大大提高,基本功能上可视同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作为企业用于支付的资金融通的重要信用工具。
商业承兑汇票既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
二、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兑付怎么办?
如果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兑付,则根据《票据法》第61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应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其他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的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前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
也就是说,在持票人的债权不能实现时,所有在票据上签名盖章的人都要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票据法》规定,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的文义性特征,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的人方为票据当事人,承担票据责任。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兑付的违约成本
1、法律成本
根据《票据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2、信用成本
央行建立相对应的违罚条例,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定期交流机制,横向比较同行业间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统计数据,并对无理拒付、拖延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黑名单”企业信息,则在长三角范围内实现共享。
3、流动性成本
商业承兑汇票的“黑名单”企业信息不仅在银行间信息共享,在企业间也会有所耳闻,这在根本上打击了上市企业商票的价值基础,无形中增加了票据违约的成本,毕竟违约不再是一锤子买卖。在信息共享“黑名单”以后主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用途的商票甚至会受到企业供应商的拒收。
4、影响股价和企业运营安全
上市企业之所以选择上市,主要目的在于融资,而股价是建立在公司运营情况良好的基础之上。如出现巨额票据违约,将会影响企业流动性和现金流,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营业利润表现,最终会导致股价波动。
三、商业承兑逾期兑付怎么办
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的话,那该汇票的持有人就行使追索权追讨该笔款项,如果追索失败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
拓展资料
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而且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便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同时汇票可以向银行贴现,也可以流通转让。在商品交易中,销货人向购货人索取货款的汇票时,付款人必须在汇票的正面签“承兑”字样,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在汇票到期前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交足票款。汇票到期后,银行凭票从付款单位帐户划转给收款人或贴现银行。汇票到期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开户银行将汇票退收款人,由收、付双方自行解决。同时对付款人比照空头支票规定,处以票面金额百分之一的罚金。
行使追索权之前,持票人应确保自己尽到提示付款的义务。
当发生商业承兑汇票拒付情况时,持票人应取得相应的拒付证明。
持票人取得上述拒付证明后,应及时向其前手或汇票的所有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持票人完成上述步骤后还是无法获得偿付,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对起诉对象的选择应有一定的方向性。
持票人应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
持票人应选择有利于自己诉讼的管辖法院。
持票人应提前应对诉讼过程中被告的各种抗辩理由。
四、商业承兑到期未及时承兑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银行承兑汇票距离到期剩10左右即可到单位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即可!(非特别着急用钱德情况:无需再办理贴现,这种银行一般不会办理,民间贴现可以让身边的朋友或企业帮一下忙即可)。
持票人携带公司的预留印鉴,到开户行柜台办理委托收款手续。银行承兑汇票上做委托收款背书,可以请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当面指导,认真填写(不得有错/否则需要出证明,耽误资金到账时间),然后填一份委托收款凭证(银行就有:一般都是免费提供),托收凭证一式五联,在第二联加盖好银行预留印鉴,然后将银行承兑汇票与填写并加盖好印章的托收凭证一起提交给银行即可,银行审核好后,托收银行向企业收取邮寄费20元及1元手续费(托收银行与出票银行在同一城市的只需交纳邮寄费12元及1元手续费即可),最后在第一联上加盖印章的底联交给持票人,托收手续即算办理完毕。
等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出票银行审核完该票据,无任何问题后银行会在到期日当天将款项汇到托收银行(开户行),最后托收行将款项收妥后记入持票人公司账户。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整个流程即算完毕
注意:托收一定要提前,否则到期日款项不一定能够按时到账!如果超过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还没有托收,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只需持票人自己出具一份银行承兑汇票延期托收的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