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民银行的延期付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57号《关于恢复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通知》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十条关于银行计扣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规定:付款人对托收承付逾期付款的,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计扣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释[1999]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一些法院反映,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此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1999-06-09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全国性保险公司,国家邮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9年6月10日起,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现通知如下:

六、降低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水平。金融机构(不含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三(折年率为10.8%)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挤占挪用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六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四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三,挤占挪用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六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托收承付的逾期付款

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即为逾期未付款项,按逾期付款处理。

(1)付款人开户银行对付款人逾期支付的款项,应当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但对无理的拒绝付款,而增加银行审查时间的,应从承付期满日起,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

哪些情况按逾期付款处理(逾期付款的)

逾期付款天数从承付期满日算起。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付款人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应当算作逾期1天,计算1天的赔偿金。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逾期付款赔偿金的天数相应顺延,但以后遇法定休假日应当照算逾期天数)银行营业终了时,仍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应当算作逾期2天,计算2天的赔偿金。依此类推。

(2)赔偿金实行定期扣付,每月计算一次,于次月3日内单独划给收款人。在月内有部分付款的,其赔偿金随同部分支付的款项划给收款人,对尚未支付的款项,月终再计算赔偿金,于次月3日内划给收款人;次月又有部分付款时,从当月1日起计算赔偿金,随同部分支付的款项划给收款人,对尚未支付的款项,从当月1日起至月终再计算赔偿金,于第3月3日内划给收款人。第3月仍有部分付款的,按照上述办法计扣赔偿金。

赔偿金的扣付列为企业销货收入扣款顺序的首位,如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全额支付时,应排列在工资之前,并对该账户采取“只收不付”的控制办法,待一次足额扣付赔偿金后,才准予办理其他款项的支付。因此产生的经济后果,由付款人自行负责。

(3)付款人开户银行要随时掌握付款入账户逾期未付的资金情况,当账户有款时,必须将逾期未付款项和应付的赔偿金及时保划给收款人,不得拖延扣划。

(4)付款人开户银行对不执行合同规定,三次拖欠货款的付款人,应当通知收款人开户银行转告收款人,停止对该付款人办理托收。如果收款人不听劝告,继续对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开户银行对发出通知的次日起1个月之后收到的托收凭证,可以拒绝受理,注明理由,原件退回。

(5)付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未付的托收凭证,负责进行扣款的期限为3个月(从承付期满日算起)。在此期限内,银行必须按照扣款顺序陆续扣款。期满时,如果付款人仍无足够资金支付该笔尚未付清的欠款,银行应于次日通知付款人将有关交易单证(单证已作账处理或已部分支付的,可以填制“应付款项证明单”),在2日内退回银行。银行将有关结算凭证连同交易单证或应付款项证明单退回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并将应付的赔偿金划给收款人。对付款人逾期不退回单证的,开户银行从发出通知的第3天起,按照该笔尚未付清欠款的金额,每天处以0.05%的罚款,并暂停付款人向外办理结算业务,直到退回单证时止。

应付款项证明单一式两联,第一联通过银行转交收款人作为应收款项的票据,第二联为付款人留存作为应付款项的凭证。

三、逾期付款违约金最新规定是什么?

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

1、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从其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一般不予支持,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四、逾期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可以约定逾期未付款怎样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逾期利息,双约定时要约定违约金或者利息的具体数额,这样约定才会具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买房人逾期付款,能不卖了吗

所谓不卖了,实际上就是不再履行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然而,并非买房的一方逾期付款,卖方就有权利选择不再把房卖出去。

不可否认有些卖方在看到房价持续上涨或者是有买房人愿意出更高价购买房屋,为了能得到更高的房款,就想毁了原先的合同,而理由最常见的就是买房人逾期付款了。不过卖方可能知其一,不知其二,通常要由下列的情况才可以直接解除了原先的合同:

1、拒绝履行;买房人逾期的行为是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付款义务。

2、迟延履行;买房人迟延履行付款义务,并且在催告之后,在合理期限内还未履行付款义务。

3、根本违约;就是说买方人逾期付款,导致了最初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当然,如果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有约定,当买房人逾期付款,卖方有权不买房的,那么卖方不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也是合法的,倘若没有约定,那就要在出现前面所说的情况才可以不卖方,否则就可能构成违约了。

在买房人逾期付款,虽卖方不能立马主张解除合同,但却可以要求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样的,也是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如违约金,就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可以要求买房人赔偿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买房后逾期付款,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买房逾期付款 要付哪些责任, 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七条是对购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未按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按期足额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对于购房人 不履行合同 第六条的约定,逾期付款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但不作累加。 (1)合同中约定的购房人逾期的时间之内,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购房人实际全额支付房价款之日止,购房人按日向开发商支付逾期 付款违约金 ,违约金的约定应按购房人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几,具体比率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超过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一定的天数(一定的天数:指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天数),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解除合同,购房人应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几(百分之几:指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百分率) 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要解除合同,购房人在得到开发商同意后,开发商可以 不解除合同 ,但购房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日起第二天起至购房人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的比率不能小于第一条的规定比率。 2、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约定的其他方式。 3、双方按上述方式不能达成协议,开发商可以 单方解除合同 并向购房人追索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