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通俗解答一下什么叫过桥资金?谢谢!

过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期限以六个月为限,是一种与长期资金相对接的资金。提供过桥资金的目的是通过过桥资金的融通,达到与长期资金对接的条件,然后以长期资金替代过桥资金。过桥只是一种暂时状态。

过桥资金和助保贷充分显现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已成为企业普遍认可、最直接、最有效的政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有力措施。

简单的举个例子可能更容易理解。比方说:小李之前在工商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贷了200万元钱,现在他手头有点紧,想再贷100万,可是,他之前贷的200万元的贷款至今还未还清,如果要再贷这100万元钱,必须还清之前的200万元贷款与利息之后才能贷。小李这时候正缺钱,所以只能找贷款公司垫资帮小李还上那200万元的贷款与利息,然后小李就可以去银行办理300万的抵押贷款,银行款项下来,小李用从银行贷下来的款项归还欠贷款公司的钱和利息。其中,贷款公司垫资的这部分钱就是过桥资金,贷款公司帮小李还钱的过程就叫过桥。

二、银行贷款过桥什么意思?

银行贷款过桥,是指很多企业从银行贷款到期之后,没法正常偿还,所以只好到外面垫资人或机构找一些资金,把原来的贷款归还进去,然后等贷款机构重新审批,把钱贷出来再用于偿还外面垫资机构的钱,从而起到延长贷款还款期限的目的。

你好,过桥贷款都有共性的背景,那就是企业暂时还不起银行这笔到期的贷款。

我们要知道,企业与银行的贷款都是有期限的,到期还不上的时候,过桥贷款就会产生了。

一、到底什么是过桥贷款?用案例给你做个解释

A企业,在2019年6月1日,向建设银行借贷了1000万,期限就是1年。到了2020年5月31日,这笔贷款到期,可是A企业经营的应收款,由于客户拖欠,没有足够的资金归还银行,A企业还怎么办呢?一般会出现3种可能性:

1、建设银行直接强行收贷,A企业面临破产的命运,最终银行也是多了一笔不良贷款,可以说,这种结局就是双输的。如果A企业只是应收款问题,还有希望,一般银行不会这么做的。

2、建设银行再发一笔新的贷款给A企业,用来还清这笔旧的贷款,这种也叫借新还旧。不过如果这么做的话,按照人行规定,就会被列为关注类。对银行来说会影响到可贷款的资金量,对于A企业来说,其他银行看到这个企业被列为关注类会引起连锁反应。可见,这种情况在必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去使用的。

3、使用过桥贷款。因为A企业的经营能力还是正常的,无非只是应收款出现问题而已,只要过半年还上这笔贷款是很轻松的。那么A企业就要找另外一家更牛逼的公司B,向B借款1000万先归还银行,然后银行继续放贷1000万给A企业,然后A企业把这笔款项使用天数的利息还给B企业,这就是过桥资金。

可见,使用过桥贷款,对于银行来说,还是属于正常放贷,A企业避免了倒闭或风险分类的下调,对于B企业同样是赚到了一笔利息,可以说达到了三赢的局面。

二、使用过桥贷款的方式,也是存在风险的

如果银行突然反悔了,收回贷款后,不再续贷给A企业,这样的话,估计后续A企业与B企业就会有一连串的纠纷产生。

或者A企业本身也会存在经营风险的,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对外包装形象良好而已,后面银行继续续贷给A企业后,A企业知道还款无望,直接携款逃跑,最终银行和B企业都要面临巨大的损失。

当然,B企业也有可能是属于高利贷,甚至就是套路贷,而A企业陷入这种困境中,本来好好的企业,可能就会直接被冷死了。

贷款的用途可以为归还过桥资金嘛(还房贷过桥资金)

总之,过桥贷款的确是企业在银行还款到期时一种很好的方式,不过这里面会涉及到三角关系,如果其中一方出现问题,均会导致各种连锁反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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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这个涉及到以前....

所谓过桥,就是中介融资贷款。

简单说,A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在B银行的一笔较大金额贷款暂时无法偿还,因贷款逾期会导致A企业在人行征信出现问题,此后企业信誉下降,利息增加也会引发财务成本上涨,所以需解决贷款问题。

以前,银行可以用借新还旧方式,但银行贷款管理正规化之后,企业借新贷款还旧贷款方式会显著影响新贷款审批,毕竟企业拿资金还贷款能说明资金充裕。

谁能借一大笔钱给A企业呢?

最初是地方政府出面,与B银行约定用财政款项、地方信用社、其他企业筹集资金方式来帮A企业还款。

后期,金融管理逐步正规化,这些方式就不能再使用,一些中介机构如担保公司、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应运而生。

这些第三方公司会寻求B银行出具承诺,约定自己贷款给A企业,资金必须专项归还B银行。之后若干时间内,B银行须再次贷款规定金额给A企业,所涉及资金也必须专项归还给自己。

这个过程就叫过桥。第三方机构赚的则是中间这个时间差。

三、如果通过过桥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再从银行贷款是否属于借新还旧

如果通过过桥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再从银行贷款不属于借新还旧。

一、借新还旧的注意事项:

通常在贷款到期后进行,有的在贷款到期前进行;贷款本金减少,担保条件未降低;新贷款存续期内,必须按月付息,还本的操作方式可以是:每月一定的平均资金,或存续期内还本一次以上,或到期还本一次;贷款用途必须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应偿还贷款,并标明应偿还的合同号;申请人需要确保自己知道借新还旧贷款的目的是借新还旧贷款;借新贷还旧贷后,贷款至少要调整到值得关注的程度。借新还旧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原贷款金额,不得增加信贷用于偿还所欠利息或增加流动资金;借贷新老抵押和担保不能中止;更换借款人是否是借新还旧,在法律领域存在争议。

二、借新还旧与担保责任承担:

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新贷的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对以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综上所述,合同主要当事人协议在新贷偿还旧贷款,旧贷款担保人同意在未注销登记的情况下继续为新贷提供担保。在签订新的贷款合同之前,担保人利用担保财产为其他债权人设定物权,如果其患者债权人主张担保物权优于新贷债权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