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扣押物品逾期不处理,怎么办?

那行政单位就应承担责任了应在之前造出处理决定送交当事人,不如此,只要人家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民事诉讼),行政单位必输官司。。

二、法院查封扣押的物品霉变,损坏了怎么办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是在执行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三、法院对扣押物品的处理

对于有关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物程序及其处理,总的要求是扣的明白,如要制作清单,妥善保管;处理的清楚,随案移送,依财物的性质,按规范处理;不得私自处理占用,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海关扣押物品怎么处理?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判处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和罚金,海关决定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法院判处没收的和海关决定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由海关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处理,上缴国库。

拓展资料:

货物被扣留在海关的原因可以说有很多种,比如说货物存在问题,货主不愿意去提柜,或者是因为时间问题,错过了最佳的商品销售期,货主也有可能不愿去提货等。而那些被扣押的货物通常会被公开拍卖、定向转卖、移交主管部门处理、销毁处理等。

《海关法》第三十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

第五十一条 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海关不可能私吞,每查扣一起案件,都要开海关代保管扣留凭单,当事人可在期限内到海关接受处理,如期限内当事人未做处理,海关视为当事人自愿放弃物品,海关将按照超期货物处理。对于超期货物的处理等同于海关对于罚没物资的处理,就是通过拍卖处理,拍卖所得上交国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海关货

五、行政案件扣押物品的规定

法律分析:很多时候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处置违法人员需要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在行政拘留执行过程中需要对违法人员身上的物品进行扣押或者是查封,这个是规定。行政机关扣押物品的,要出具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扣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经调查后如果是非法财物的没收,依法要销毁的,销毁处理,如果解除扣押的,退还物品。被扣押的物品一般具有以下特点: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非法持有的淫秽物品、毒品等违禁品;其他可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物品和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措施提取或者固定,以及从其他单位和个人接收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和款项,包括:(一)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二)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三)非法持有的淫秽物品、毒品等违禁品;(四)其他可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物品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