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融机构将欠款人的逾期信息发布抖音,是否违法?
银行金融机构将迁管人的逾期信息发布抖音并不涉嫌违法,现在全国都在打击老赖
建行信用卡20万没还,建行信用卡中心也登报了,后面会有什么处罚吗?
我们知道,最高检最高法最新《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已经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生效。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登报属于有效催收,也可能是银行最后一次催收了,因为如果持卡人继续拒绝归还,意味着下个环节将直接进入司法程序。按照银行对信用卡的管理,一般逾期30天之内的由发卡行信用卡中心进行电话催收;逾期30……60天的由发卡行网点或催收公司上门催收;逾期60……90天无法联系持卡人的,由信用卡中心以特殊方式催收,其中包括邮件或登报催收;超过90天的一般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发卡行要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么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对于透支金额较大的一般选择后者。所以,登报基本属于最后一次催收了,看来问题比较严重。
新司法解释规定,透支本金超过5万,经发卡行两次有效催收后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适用刑法196条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对于恶意透支金额较大,且无法联系的持卡人,银行一般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并附带民事诉讼。按照刑法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恶意透支5……50万的属于数额较大,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罚金。为什么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可以执行网上通缉,直到嫌疑人归案。当然,在刑事立案后,银行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包括查封持卡人名下或夫妻共有财产,也可以冻结持卡人银行账户。待结案时强制执行拍卖处理财产或扣划银行存款。
在信用惩戒方面,恶意透支肯定上征信黑名单。不是有人说的5年后自动消除,而是从还完所有欠款开始计算的5年。因此,如果一直没有还完,会一直征信不良,对于以后办信用卡或贷款,包括消费、出境,甚至找工作,子女就学等都会受到限制。当然,最严重的还是刑事责任。不仅判刑坐牢,失去自由,还要受到罚金处罚,而且犯罪记录将会伴随一生。说的难听点,出来找工作都难,还有什么其他可谈的?
银行催收公告登报涉嫌侵犯隐私吗
个人隐私权不是违法犯罪的遮羞布!银行催收属于正当的维权手段,不属于侵权!
银行联系不上欠款人就频频骚扰欠款人家属,银行的行为是否违法?
绝对违法!一定要告银监会!告的人多了才会重视!不要等出大事!
严重违法尤其是骚扰老年人,老年人本来承受能力就差,很多还有各种疾病,出了事情银行催收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可以确定的是,银行没有违法 !谁来了都没用。
银行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借钱给你没有违法,去找你还钱的时候却违法了?这是什么道理?
银行放款给你的时候,你就已经自愿把你的信息抵押给了银行。你现在不仅不还钱还失踪了,银行不得已,只好用你留下的信息去找你,这个时候你却跳出来责怪银行违法了。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明明知道银行去找你家属其实就是去找你,而你眼里却只看到银行在骚扰你家属,却假装看不见银行去找你家属的本质。
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劝你还是自动去找银行协商吧,逃避不是出路。大数据时代,你选择作老赖,以后只会寸步难行,影响子孙后代。
看到那么多回答都是斩钉截铁的说银行违法了,真是可悲啊。你们都没看清楚,他说的是银行上门找他,不是外包的上门,一个个就开始喷银行违法?难道老赖在你们看来都是值得提倡的吗?还是看多了网络段子: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之类的毒鸡汤太多了。
最后总结:请提问的朋友早日去自首吧。
只要你没留的电话号码,打12378投诉,多打几次。保留、收取证据(叫你家人录音)证据到法院告该银行。严重违反催收条例, 侵害个人名誉权。
违法!但是拿银行、网贷公司毫无办法。
报警,会被告知属于经济纠纷,仅仅是通讯骚扰,没有造成直接的人身损害,不能当成刑事案件来立案办理!直接起诉银行,那么证据很难收集齐全、达到法院判决银行败诉之目的!
最关键的是如果法院觉得银行违法,那又是另外的性质了,具体到违反了什么法律,违法过程是怎么样的?造成的后果?这又超出了法院的权限,属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事儿了。
复杂不复杂?因此,驳回起诉、判决败诉百分之百!
有个类似案例,某女士欠了银行几万元逾期了,然后这个行业里面该有的各种催收手段银行都用上了,而且还给这位不幸的女士家门上、墙壁上,泼油漆,写侮辱性文字!
女士把银行告了,但是拿到的判决太让人意外:银行所有的催收手段都被认为是合理的!在门上、墙上泼油漆,写侮辱性文字,被认为没有证据证明与欠银行钱存在关联和必然性,也没有证据证明是银行干的!该女士败诉。
所以,虽然无数欠债人被银行和网贷公司恶意、暴力、软暴力催收,根据法律规定是违法,可是又落不到实处。欠债人又是低人一等,底气不足,处处受限,忍气吞声,又进一步助长了银行和网贷公司各种肆无忌惮的催收!
一句话,宁可穷死,也不要去银行、网贷公司借钱!还不上钱所受的屈辱、侮辱,远比穷死饿死悲惨!
冤有头债有主,欠款人家属一没签字二没担保,凭什么骚扰家属?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能把属于无过错方的部分还债主,只能把属于欠款人的那部分抵债,子女或父母没义务为其买单。
绝对违法。欠款人借款时是独立的民事主题,正因为这样才具备了借贷资格,他/她的借贷并不是由家属担保的行为,就算银行联系不上欠款人,也没有权力频频骚扰欠款人家属,这是法治 社会 ,不是古代的连坐。
很多信用卡逾期的朋友,相必都有遇到过银行催收打电话给自己家人的情况,那么这算违法吗?自己可以进行维权吗?下面就跟大家好好聊聊这个事。
首先,当你信用卡逾期,银行对你催收无果,你又拒接所有银行电话的时候,银行是可以给你家人打电话的,但是他们只能这样说:“你好,我这边是银行的,你家某某我联系不上了,我有事情找他,还希望他能及时的联系我们这边。”是的,话语中是绝对不能明确地告知负债人的负债情况的,只能让其帮忙通知负债人接听电话,因为《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68条明文规定:不得催收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但为什么实际上效果并不理想呢?催收往往都会狡辩说,是在联系不上债务本人的情况下才联系的第三方。因为在监督管理办法里第14条也确实说到过,催收在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的时候,为恢复与债务人的联系方可与债务人事先约定的联系人进行联系。
虽说银行有权向持卡人追讨欠款,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也是合法的,但如果是通过电话不断骚扰持卡人家人的行为那么就属于违法。当自己的家人或朋友被催收骚扰,可以选择报警。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家人被银行或者银行外包的第三方催收公司电话骚扰,且催收方在电话中威胁、恐吓或辱骂你的家人,那么你可以选择报警,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当然报警之前必须要提供对方暴力催收的证据。
至于怎么收集证据,在通电话的时候全程录音,作为证据。收集好证据之后立马打电话报警,你就可以将收集好的电话录音等作为证据交给警察,要求警方对行为人作出治安行政处罚。但是我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尽快的把钱还清比较好,这才是治本的办法,如果自己目前实在是没办法偿还的,可以选择跟银行协商个性化分期。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如果你失联了,人家是有权利去联系你家人的。如果在能联系到你的情况下,他们去联系你家人,朋友,亲戚是属于违法的,欠钱不要紧,关键是我们要调整好心态,找一份工作先把自己照顾好,风有钱了在去联系银行一次性把钱还上,前提是你的主动联系银行说明你的困难和还钱的意愿和决心。每个人都有困难的时候,大家都理解。你做饭主动联系银行说明你的困难和还钱的决心,保证不失联,那么人家也是不会为难你的。毕竟像我们这样的人即便欠也欠不了多少。还是那句话,调整好心态,好好努力工作,争取早日上岸。我是一个逾期26万的人,逾期一年多马上两年了,一开始呢,是信用卡中心联系你,催你还钱,3个月后就是催收了,催收会利用各种手段来吓唬你,这就要看你的心理承受能力了,其实在吓唬没钱还他们也没办法。催收电话可接可不接,看心情。如果你觉得他们太暴力了你可以找银行投诉,这样就会好很多。记住,欠钱,但是我们不赖账。
骚扰欠款人家属是犯法的,这样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欠款人个人隐私权,应该受到谴责,情况严重着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登报催款是否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债权人邮寄催款函的行为是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在司法实践中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分析这个问题。
1、登报催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不能延长诉讼时效。
2、登报催款是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行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诉讼时效自登报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但所登载的报纸应为国家级或者省级报纸。
《最高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扩展资料:
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两种诉讼时效制度,即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制度。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2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 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2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
但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两种制度,即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制度。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2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民间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2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
但是,并非民间借款案件就不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民间借款合同大量存在,这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如果符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要求的,可适用20年的特殊长期诉讼时效,而非2年的时效,否则将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有违公平原则。如果无期限借款合同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提讼的,则丧失胜诉权。民间借款合同时效分无还款期限合借款同和有还款期限借款合同两种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