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逾期汇票

超过兑付期限的汇票称为逾期汇票。逾期汇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在兑付局超过两个月,收款人未来局领取的;一部分是兑付局退回收汇局后,又超过两个月,汇款人未来局领取的。一、兑付局对逾期汇票的处理l.根据汇票和进口汇票登记簿,代补一张副份汇款通知,粘贴“改/退汇小条*__统3op广,批明退回原因,加盖经办员名意和日戳。在对_票上批明“逾期未领退回”字样,并在进口汇票登记簿和汇票反面批明两次催领情况和逾期退回日期后,寄(送)交县、市局汇检员处理。2.将寄出的邮政公事挂号函件号码登记在进口汇票登记簿备注栏内,并应注明交寄公事挂号函件的日期,以作备查。3.汇检员收到逾期汇票后,应检查已否作过两次催领和批明退回原因等。经查核无误后,将汇票和汇款通知装人邮政公事信封内,用挂号寄退收汇局的主管市(县)局汇检员处理。二、收汇局对逾期汇票的处理1收汇局汇检员收到逾期退回的汇票后,应按一般进口汇票登记和处理(汇款通知上汇款人地址、姓名即变为收款入地址、姓名)。如汇款通知上汇款人名址欠详无法投递时,应发交营业部门或相关支局、所待领。

二、超过承兑期收不回的应收票据应该如何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过期之后应该怎么处理,要看你过期的时间,承兑汇票有一个提示付款期限,这个期限是自汇票到期之后10天以内,在这10天之内,只要持票人到付款银行办理托收就可以。

如果超过了提示付款期限,也就是说票据到期之后超过10天仍然没有办理,那想要把钱取出来,手续就相对比较麻烦一些。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88规定:银承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开户行是不得受理的,但未超出票据权利时效的(即票据到期日算起2年以内),在按有关规定做出说明后仍可以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一般情况下,出票人需要向银行支付开票金额对应的存款或者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而且在银行有授信额度才有可能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银行承兑汇票最大的特点是银行见票无条件支付,这里面银行是起到一个担保性的作用的。如果到期之后,付款人没有把钱打到银行账户上,那么银行仍然会见到票据之后无条件支付给支票人。所以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等级以及安全等级是非常高的,正常情况下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风险,到期之后持票人基本上都能够正常拿到钱。

至于银行承兑汇票过期之后应该怎么处理,要看你过期的时间,承兑汇票有一个提示付款期限,这个期限是自汇票到期之后10天以内,在这10天之内,只要持票人到付款银行办理托收就可以。

如果超过了提示付款期限,也就是说票据到期之后超过10天仍然没有办理,那想要把钱取出来,手续就相对比较麻烦一些。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88规定:银承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开户行是不得受理的,但未超出票据权利时效的(即票据到期日算起2年以内),在按有关规定做出说明后仍可以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商业承兑汇票风险大吗,到期收不到票款怎么办?很多人不知道

按照这个规定,如果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之后超过10天仍然未办理托收手续,那持票人就需要向银行说明为什么没有准时办理托收的原因,只要能够说明情况,银行也会给予办理的。

商业承兑汇票过期之后应该如何处理

供应链票据逾期怎么处理(应收票据逾期)

商业承兑汇票跟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是比较大的。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

商业承兑汇票跟银行承兑汇票最大的区别是,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见票无条件支付,而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想要正常托收,就必须保证付款的银行账户上有足够多的余额,如果付款人账户上没有足够多余额,那银行是不会代为支付这部分款项的,到时持票人只能跟付款方自行协商解决方案。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过期之后怎么处理,跟银行承兑汇票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一些差别的地方。相同的地方是票据到期之后会有10天的提示付款期,在这10天提示付款期限之内持票人可以进行正常办理托收,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三、应收票据逾期后,应转入应收账款,为什么?对方该如何处理?

(1)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是银行承诺付款,所以不存在逾期这个问题。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如果过了提示付款期债务企业尚未缴纳足够的钱到期开户银行的话,债务企业的开户银行会告诉你单位的开户银行,完了它再通知你,由你单位与债务单位自行解决。

(2)可以这么理解,过了提示付款期之后债务单位仍然没有承兑的话,那么这个票据就没有意义了,或者可以理解为就是一张纸了。所以要把其转入应收账款。

(3)对方单位:将“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

四、超过承兑期收不回的应收票据应如何处理?

应收票据到期无法收回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应收票据到期收回 应收票据到期前,应将票据提交给开户行,委托开户行查询托收该款项,银行于到期日将款项计入公司帐户,公司收到银行回单后做如下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若为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票据面值×票面得率×票据期限」

2、票据到期拒付 如果到期的应收票据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而无法按期收回,则当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据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时,按应收票 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到期未收到款项时,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帐款"科目。

拓展资料: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其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0,5‰(万分之五)交纳手续费,将其记入“财务费用”科目中。

应收票据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由付款人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应收票据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其是否附息分为附息商业汇票和不附息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既可以依法背书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现。

在我国,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