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征信报告怎么看?个人征信报告包含哪些内容?
; 个人征信报告包含哪些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
包含身份信息,配偶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2、信息概要
包括信用提示、信用违约信息概要、授信以及负债信息概要。
3、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包括资产处置信息,保证人代偿信息、贷款、借记卡。
4、公共信息明细
包含住房公积金参缴记录,养老保险缴存记录。
5、查询纪律
包括查询记录汇总、费互联网查询记录明细。
个人征信报告怎么看?
查询请求时间:系统收到操作员提出查询申请的时间。
报告时间:在系统收到查询申请后,生成被查询人的信用报告时间。
报告编号的开头和查询请求时间是相同的,如果不同,就表示征信报告有问题,报告时间和查询请求时间的间隔通常是0到1个工作日。
配偶信息:一般就算已婚也不会显示信息,只有夫妻共同贷款的时候才会显示。
工作单位:一定要和工作证明上的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要合理可证实的原因,工作单位的获取,一般来自信用卡申请信息或者是社保公积金缴纳信息,以社保优先。
未结清账户数:名下未结清住房贷款或者是其他贷款的账户数量
未销户账户数:名下未销户(包含正在使用和尚未激活)的信用卡账户数量。
贷款交易信息明细中具体贷款机构名称是不会显示的,都会以代码的形式呈现。
贷款还款状态说明中,如果达到第4个等级表示的逾期91天到120天以及以上的,想要成功贷款就非常难了。
二、个人征信报告怎么看懂?一文教你快速解读!
; 不少人都听过征信报告,因为去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业务都需要出具这个凭证,尤其是申请房贷的时候,信用显得尤为重要。不过很多人都看不太懂征信报告,不知道是好是坏,今天就来盘点几个大家常见的理解错误,希望能帮到大家。
1、无逾期表示征信良好
征信报告并不仅仅只是看是否逾期,公共场所的失信行为、水电费缴纳、个人间的书面协议、查询次数、呆账、担保记录、负债率等等,都在银行审批的范畴内,情节严重也会影响信用状况。
2、查询次数不影响征信
个人信用报告里的“查询记录”里分为个人查询和机构查询,短期内机构查询过多的话,银行会认为你非常缺钱,履约能力存疑,从而影响你的信用评级。总而言之,大家要避免短时间内频繁申请信贷产品,查询次数过多有一定的影响。
3、征信白户就是信用良好
从不与银行打交道,不贷款、不办理信用卡,这样的征信被称为“白户”,并不代表银行一定会认可你的信用,因为银行金融机构无从考查你的还款记录,为了降低放贷风险。可能会选择谨慎放贷。
4、有信用污点贷款没戏了
并不是的。银行对于有逾期的征信,会通过逾期时间的长短判断是否故意的,只要两年内你的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连续逾期还款未达到90天,一些门槛低的银行还是有机会的,所以大家可以尝试一下。
5、逾期记录几年就会消失
这里指的消失,是指欠款还清后几年才会消失,央行征信有规定不良记录5年自动消除,但前提是把之前逾期的欠款还上,否则永远不会消失。
三、如何全面解读人行征信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信息分为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个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是信贷信息,第三部分是非银行信息。所说的非银行信息指的就是个人参保和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养路费、电信用户缴费等。
个人征信系统按照风险大小将不良信用记录客户分为“禁入”、“关注”和“正常”三类。对“禁入”类客户,不得与其发生新的贷款业务;对“关注”类客户,原则上不得与其发生新的贷款业务,否则必须提供充分理由和说明。对“正常”类客户,可按有关规定进入贷款业务审批流程。
如果您有拖欠的款项,请尽快将欠款付清。您需要建立自己的还(缴)款计划,及时归还贷款及信用卡透支额,按时缴纳各种费用。否则,逾期还款等情况就会如实反映 在您的信用报告中,对您的信用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您已经建立了信用档案,请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由于一些无法避免的原因,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可能会出错。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内容有错误,应尽快联系提供信用报告的机构,及时纠正错误信息,以免自己受到不利的影响。
四、个人信用报告如何解读?
个人征信报告里记录了个人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是否有银行贷款、是否有逾期、信用卡透支记录等)、非银行信息(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缴费信息、欠税情况、民事判决等)。这些信息将影响到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
比如办理个人房贷时,银行都需要看征信报告,如果信用状况好的可能得到优惠,而有过逾期记录的可能就要提价,甚至是无法获得贷款。可以说,个人征信报告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报告查询
第四条 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 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 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 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
第九条 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 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十一条 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
第十二条 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
(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
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
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
申请人应事先在申请表上注明电子邮箱或详细通讯地址。邮寄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三条 在信用报告查询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出台以前,查询部门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时暂不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征信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