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昨天收到催收律师函是真的吗

是假的一般律师涵都会注明:委托人姓名、委托事项、委托权限等内容。所以,该涵是假的。

1、律师函(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2、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3、它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扩展资料:

一般来说,律师函的作用有:

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多会偿还欠款。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第96条的规定,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不能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

参考资料:

律师函-百度百科

《合同法》-百度百科

二、律师函催款有用吗

欠款律师函有法律效力。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存在两层法律关系,第一层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第二层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重庆一出租屋内,一对情侣遭中介掀被子催房租,中介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中介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而且这种行为其实是可以构成违法了。即便是催房租也不能采取这种暴力的方式,而且还是恐吓的,要是对人员造成人身安全问题的话更为严重,是有被拘役的可能性的。这件事情说明中介行业也是存在一些不合法的行为的,需要进行整顿的。

现在很多房东为了避免麻烦都会采取让中介帮忙租房或者是卖房,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减轻房东的压力。不需要有人看房就需要带看,可以全程交给中介来帮忙,只要在房子租出去就可以让中介拿到一个月的房租费作为中介费。但中介在这个过程当中应该是完全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进行的,必须是合法合理的,不能对租客进行欺骗或者是有这种恐吓的行为,这样的做法不仅会影响到中介的信誉,也会对租客的人身安全造成I一定的威胁的。

而重庆的租客被中介直接开门并且催房租的这件事情来看,中介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房子已经租给租客之后中介在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进入的。本身这种行为就已经是属于擅闯民宅的违法行为了,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其次还直接将租客的被子掀开,这对租客来讲也是有一定的恐吓威胁的意思,要是追究起来的话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所以说中介的这些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要是真的催房租的话是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的,完全不需要通过这种方式。

虽然在生活中催房租时会发生的,但是中介的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可以通过语言上施压一定的压力,或者是说明要是一直不交租的话就会断电断水,但是要在很对方说清楚的前提下。

四、催收律师函有法律效应吗

欠款律师函有法律效力。

1、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

2、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

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律师函法律效力为:

1、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

5、通知解除合同;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五、律师函催款有作用吗

律师函催款有作用。律师函催款只有督促还款的作用。律师函种类很多,根据所要解决的问题及所要达到的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敦促性质的,主要是为了敦促第三方及时履行义务,如为了催要账款发送的催款律师函;

2、敬告性质的,主要是为了制止或防止某种行为的发生或继续发生;

3、征询性质的,主要是为了询问或了解相关实施和法律,请求第三方给予回复;

4、答复性质的,主要是为了回复第三方的征询意见,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对商事活动中的有关问题从律师专业的角度进行回复;

5、公示性质的,主要是为了澄清或告知有关事实,比如声明函等等;

6、其他律师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发律师函催款有用吗

欠款律师函有法律效力。

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存在两层法律关系,第一层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

第二层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