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改增后国税开出的外经证过期未核销怎么办?
外经证过期未核销,由税务机关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缴销:
(1)符合缴销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办理缴销手续,收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明联;
(2)对逾期(超过半年)未缴销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
(3)对未在经营地足额完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税款结算手续。
2、根据《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规定: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资料,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缴税款、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等未办结事项的,及时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办理。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在《外管证》上签署意见。
3、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纳税人以《外管证》上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事项。
4、报验登记时应提供《外管证》,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营改增之前地税机关开具的《外管证》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国税机关应予以受理,进行报验登记。
扩展资料:
1、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
2、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营地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详细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经证
二、税务局外管证超期了,我不办理该合同的注销手续会怎样?
1.逾期未核销会受到罚款;
2.影响贵单位下一次外管证的正常办理;
3.可能会影响到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三、公司《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到期未核销该如何处理?
外出经营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到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由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税务登记管理岗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证明有效期满,但外出经营活动尚未结束,需继续经营的,应凭原证明回税务登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外出证明。外出经营纳税人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未满而经营活动已结束的,应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10日内,将经营地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交回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