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歌厅充钱,但免费唱了一晚,这钱还能退回来吗?
一般在店铺或者娱乐场所如KTV,游戏厅等等地方充钱办卡等活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给退的就跟你在游戏里充钱一样。不过你也可以再问问前台,但大概率是不给你退的。
二、老婆在KTV上班,发现她在非上班时间收了来KTV消费客人的188元红包,这能说明什么?
客人看上她了。
或者客人打钱给她,叫她预定包间。
或者熟客打钱过来,还钱给她,上次消费大,没钱付帐,今天补交。
三、KTV里适合和老婆一起唱的歌
《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范玮琪
《宁夏》梁静茹
《爱啦啦》
《如果的事》范玮琪,张韶涵
四、我女朋友去KTV唱歌,我忘给她回去的钱,后来给她她死活不要,我该怎么办?她不会对我有什么想法吧?
这种事当场要办好,过后不补的,事后给钱反而显得你比较装了,不要就算了,找机会再带她去玩玩,当然不限于KTV吧,只要证明你是忘记了,而不是有意的就好了。
对于她对你有什么想法,归纳为:
觉得你小气,事后做做样子;
知道你忘记了,或谅解你的解释了,但心里会想,这事也能忘记,也是个马大哈;
前面的两项对你没有影响,如果真因为这个事有影响,那也是你的福气,仔细想想。。。
五、男人传给ktv小姐的服务费,老婆有权要回吗
不可以,属于消费性支出。如果是男方出轨等其他原因转的帐是可以要回的,男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小三的,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妻子有权向小三要回赠送的财物。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做的处分夫妻财产的行为在没有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是效力待定的行为,赠与钱财的合同不能当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六、老公在KTV请客户消费的钱+19万老婆可以要求返还吗
这种情况下多半是不可以要求返还的,毕竟是老公的正当花销。